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但两人离婚时,因彩礼引发的纠纷也会发生。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男方作为被告虽同意离婚,但要求原告退还20万元彩礼;原告女方则认为不应退还彩礼;法院受理后,调解返还15万元彩礼。


调解现场(法院供图)案情显示,2022年11月,原告小花(化名)与被告大宝(化名)经人介绍认识,并很快确定恋爱关系。两人决定领证前,小花要求大宝家拿出20万彩礼,大宝父母为了儿子能顺利娶到儿媳,便四处筹借。

凑齐彩礼后,小花与大宝于2023年1月领证结婚。领证后,大宝还为小花购买了黄金手镯一个、金项链一条。因婚前支付彩礼等已让大宝经济状况困难,婚后双方也时常因家庭经济问题发生矛盾。2023年8月,小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大宝离婚。

承办法官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听取了双方对于彩礼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花与大宝离婚,小花返还彩礼15万元,婚后添置的黄金手镯、项链归小花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