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不起眼的新闻,可能会让每一个看了它的人直接暴走!
万小刀看完久久不能平静,是可忍孰不可忍!
事情是这样的,近日有一段视频在网上疯传,山西省介休市的13岁女孩贾某,被4个男孩灌下一斤白酒后,导致休克昏迷不醒……
家长努力将女孩抱起,放入车内带回家中,但女孩儿却始终处于昏睡状态,不省人事……
为人父母如果遇到这种事,谁受得了?
女孩家长果断报警,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个公平正义,严惩灌酒之人。
很快警方介入,但调查和处理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
警方通报一出,事情迅速迎来180度反转!
二、
通报显示,9月15日,13岁的女生贾某用父亲手机购买了一瓶500ml的白酒。
第二天,她带着这瓶白酒,来到仙台村的郎氏祠堂,与两名女生一起喝。
又过了一天,13岁的贾某,带着没喝完的半瓶白酒,再次来到郎氏祠堂,自己一个人喝了起来。
喝酒期间,她遇见了郎某(13岁)、原某(11岁)、樊某(11岁)、孙某(12岁),在郎某以给烟的方式唆使怂恿下,贾某把剩余的酒喝完,准备骑电动车回家。
这时郎某试图拔贾某电动车的钥匙,还抬贾某的车后座,也不知道要干什么……最后,还是贾某的两个女同学来了才把她送回了家。
警方通报并没有讲贾某等人此举的动机,反正“逼迫喝酒”的锅是给甩了。毕竟,酒是贾某自己喝的,郞某等人最多也就是“下酒菜”而已……
可是警方在通报中还表现得非常尽职尽责,对郞某等4名未成年人予以训诫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毕竟,未成年人抽烟、唆使怂恿未成年女性喝酒,这也是不对的嘛!
但通报有点让人看不懂的是,他们竟然没有严厉训诫三番两次喝酒的未成年女生贾某!
你看,按通报的意思,贾某才是罪魁祸首啊,要不是她三番两次喝酒,偶遇郞某等4人,何至于闹这么一档子事出来呢?
更何况,她喝醉了酒还骑电瓶车,这妥妥的醉驾啊,这都不严厉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那还得了?
当然,这只是万小刀不小心发现的漏洞,可能是警方忘记写了,咱们也不能锱铢必较,干嘛那么认真呢?
但通报的最后,警方也格外认真仔细,非常严厉地进行了温馨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仔细甄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言下之意是啥呢?
一场误会而已,大家洗洗睡吧,千万不要瞎带节奏,给当事人和警察蜀黍添乱子!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多管闲事的可要擦亮眼睛,小心点哦!
万小刀虽然很害怕,不想多管闲事,但是记者的报道又让人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
三、
环球时报随后的报道里白纸黑字赫然写着,这4名未成年中一人曾强迫男孩吃粪!
而且,记者进一步确认了,这个拿烟唆使怂恿女孩喝酒,还试图拔电动车钥匙、抬车后座的13岁男孩郞某,和前一阵子上热搜的逼男孩吃粪的“郞某”系同一个人!
互联网没有记忆,但是万小刀记性不差,为那件事万小刀在7月15日时还专门写过一篇文章《男孩被逼吃X,4.5万元和解背后,有好多问号》!
可能山西介休警方某些人忘了这个事,但万小刀依然觉得很恶心!
虽然这次的案件,从警情通报上来看,郎某似乎过错不大,但这结论,也不能这么快就下。
毕竟他在几个月前,还曾涉嫌殴打他人、逼迫他人吃屎,接连搞出两个轰动全国的大新闻,难道这样一个人,真的会像通报上面说的那么无辜吗?
而且在上次的事件处理中,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也被很多人质疑。
很多网友都认为,警方工作人员可能在处理过程中,存在偏袒、或者逼迫和解的情况。
在那之后,当地有关部门并没有针对大众的质疑,给出一个明确且有说服力的说法。而是选择对事件冷处理,似乎是希望网友们慢慢忘掉。
但郞某偏偏不,媒体和网友也不,有瓜方面也罩不住!
四、
当时参与此事的郞某,在家长赔钱和解之后,被严厉批评教育,他的家长也被责令对子女严加管教……
经过近三个月的“管教”,郞某又“偶遇”了喝酒的女生贾某,再次被拍视频,再次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真够“巧合”,看来他也是不想让大家忘掉了。
最令人感慨的是,当时有关方面承诺的“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保护与关爱的机制建设,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然而,事与愿违,郞某又成了这起舆论事件的主角之一,试问警方的严厉训诫有用吗?试问家长有没有严加管教?试问协同育人效果几何?
还有,两件事情都引发如此大的舆论风波,可两次有关方面都拿所谓的“散布谣言”说事,可实际上有没有真正关注舆情,有没有深入调查,有没有跟踪施害者和受害者落实好相关工作?
为什么同一个未成年人,会在短短3个月里出现在两次重大网络事件里?到底是网友们多管闲事,还是有些人人浮于事,根本不把这些事当事?
还有,为什么两次未成年暴力事件都被拍视频,让山西介休一次次“出名”?山西介休有关方面是不是该好好调查清楚了,再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云云?
随着案情反转,媒体曝光,郞某一次次逍遥法外,背后有没有“保护伞”,有没有猫腻?网友的疑问需要回应。
总而言之,上一次那么恶心的事件还带着一堆问号,如今又添一串问号,有些人是该反思反思,给广大网友一个诚恳的答复了,否则问题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大!
当然,还有一件事,万小刀还想老生常谈一下。
五、
有些未成年人可能比成年人还懂法。他们深知自己未满14周岁,所以经常肆意妄为,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
某些未成年人犯下案子的恶劣程度,让成年人都瞠目结舌。如下面这则新闻,云南14岁少女与25岁男友涉嫌杀人抛尸……
很多人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让一部初衷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反而成为作恶的未成年胆大妄为的免死金牌。
一次又一次震惊国人的未成年案件引爆舆论,让不少人承认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恶魔”这个事实,但是,时至今日问题依然是问题,恶魔依然是恶魔,而且恶魔们也越来越嚣张,越来越肆无忌惮,越来越没有底线了,难道就不应该从根本上管一管吗?
我们要做的是保护好孩子,而不是保护恶魔。“不予处罚”和“严加管教”对有些病入膏肓的未成年可能根本就无效,长此以往,只会怂恿恶魔横行,变本加厉!
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