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18日讯(记者 陈业)传得沸沸扬扬的深圳离婚购房政策松绑事宜,有了新进展。

9月18日,针对市场关心的“深圳离婚买房追溯3年限制取消”事宜,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财联社记者称,“原本离异三年内肯定要追溯,但现在政策确实在优化,即离婚后只要他们重组了家庭,无论是否再婚或复婚,我们不再追溯其此前离异时的情况,会按现有家庭实际拥有房屋的套数,去审核他们的购房资格。但离婚后的单身人士购房,仍要追溯其离异前的房产套数情况。”

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相关政策目前仍在前期优化当中,还未发布具体政策,因此当前购房资格的审核仍要以具体审核结果为准,但如果不着急可以再等等,等具体政策出台。”

对于此次政策调整,有深圳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深圳楼市仍处在缓慢复苏期,因此优化离婚购房政策对市场影响有限。

不过,财联社记者获悉,已有购房者上个周末从楼盘处知悉了上述离婚购房政策的调整,有的购房者甚至已在为购房做前期准备,并计划离婚。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在离婚前后,购房者所需支付的首付比例及应缴纳税费不同,对购房者而言,其也面临一道“算术题”。

从离婚前后的情况来看,部分购房者若选择离婚,不仅可以重新拥有购房资格,而且首付仅需要支付三成,对购房者而言,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首付压力,这也是部分购房者选择离婚购房的重要原因。但最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购房者或根据各自不同情况而定。

以财联社记者获悉的一位计划离婚购房的购房者为例,其当前家庭原本在深圳拥有两套房,之后为置换卖掉了其中一套,当前家庭在深圳仅有一套房;若其再购买一套房,需要按二套支付首付,在购买非普宅情况下,需要8成首付。但按最新办法,其在离婚后,名下无房情况下,以单身人士购房,则有机会以首套房资格购房,仅需要支付三成首付。

“离婚后以单身人士再购房,只要能在房产交易中心开出无房证明,证明名下无房,就可以首付三成。如果有购房记录,也可以想其他办法。”深圳一位中介人士称。

除首付比例不同,中介人士表示,购买首套房跟二套房税费不同,也是部分符合资格的购房者,想离婚购房的原因之一,即部分购房者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二套房时,需要按二套房税费支付相应税费;但离婚后,若能以首套房名义购房,则仅需要按首套房来支付相应税费,税费相应减少。

“首套房跟二套房的税是不一样的,首套契税只要一个点,二套的契税是三个点,如果以一套总价1500万元的房子计算,按首套房的话,税费能少交十来万。”上述深圳中介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