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慈会门口
中华儿慈会9958儿童紧急救助项目“河北负责人”柯某孝涉嫌诈骗,被指用“配捐”名义卷走了千万救命钱。9月13日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公开发布声明称,柯某孝不是儿慈会工作人员,曾在9958儿童紧急救助项目河北廊坊地区合作机构当过短暂的志愿者,儿慈会从未委托过柯某孝个人为9958儿童紧急救助项目筹集资金。声明称,柯某孝近日已被河北三河市公安局燕郊治安分局拘押,正在接受调查,儿慈会也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据称,患儿家庭自己投入“善款”可以获得公益平台等的“配捐”,最后“善款和配捐款”一起返给家长,这在公益行业被称为“套捐”或“套配捐”。
红星新闻记者深入采访后,多位知情人透露,这是一个疑似由中间人发展的患儿网络,病友成为一种资源,中间人在其中收取好处,“上线”们往往也是患儿家长。据红星新闻了解,没有参与此次配捐的中间人也受到了来自信任他们的病友的巨大压力。
红星新闻记者从家长处了解到,在他们此前多次成功拿到“配捐”的项目中,除了此次直接打款给了私人账户的模式,也有向网络平台筹款链接打款的模式。有两位中间人和9958地方团队前工作人员孙女士向红星新闻指出,向私人账户打款的模式并不是“配捐”,而是赤裸裸的“洗善款”。此前曾在9958其他项目拿到过回款的家长,的确收到了来自儿慈会对公账户的善款,但打给私人账户的钱根本没有投入任何慈善项目,更未进入任何平台真正去套取配捐。如果不是柯某孝无法让儿慈会打善款,且卷款跑路,这样的洗善款,可能还在持续悄悄发生。
孙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9958的各地方团队是一种“加盟”模式,用哪些患儿筹款,又分配给哪些患儿多少钱,都是团队自己说了算,儿慈会对此缺乏掌控。
孙女士称并不认识柯某孝,但在9958的全国群里,她看见过代号“柯南”的他。尽管儿慈会称与廊坊救助站已于今年3月解约,但她8月在聊天群里仍看见了廊坊团队的“战报”。
诈骗者曾是患儿家长
为拿到高额度“配捐”
家长们四处借钱凑“善款”
多位受害家长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他们将钱打给了私人账户,但大多数并不是直接转给柯某孝的私人账户,而是通过中间人。有时中间人给的账户还不是其本人的。他们大多数人并不认识柯某孝,甚至从未见过他,事发后他们才知道,钱都打给了柯某孝。
涉及多位受害者的中间人万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承认,不让病友认识柯某孝是因为自己要从中间收取好处,他称其为“工资”。
在许多个动辄几百人的病友群中,经常有中间人发布这样的“配捐”项目,如12万6千“配4千”,4万8千“配2千”,还同时有名额限制,需要抢。这些中间人此前曾多次成功组织项目,家长们多次拿到过“配捐”,因此非常信任。
此次事件中的中间人自己也是患儿家长。此外,“中华儿慈会9958廊坊救助站”主任陈双飞和另一位9958地方团队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指出,柯某孝是他们此前救助过的患儿家长。
万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他是今年通过一位“上线”认识柯某孝的,也从9958的公众号文章里认证过柯某孝的身份。另一位中间人则称自己2019年就认识了患儿家长柯某孝,因此对他后来自称成为了9958廊坊团队主任也深信不疑。
两位接受采访的中间人表示自己此次并没有参与“配捐”,钱全部层层打给了柯某孝,但在帮助患儿家长维权,有一位还在患儿家长讨钱时自己垫了一部分。
为了拿到更高额度的“配捐”,许多家长为了凑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善款”,通过各种方式借钱。参加了一个十多万元项目的罗女士表示,自己为此向几位亲朋好友借钱。8月上旬参加了十多万元的项目,还没拿到回款过几天又追加了一笔的刘女士则向记者展示了自己手机上各种借款额度显示为零的网贷。还有多位家长向红星新闻记者展示了手机上额度显示为零的信用卡。
▲患儿家长收到的9958其他项目对接的儿慈会对公账户善款回单。受访人提供
家长为何选择“配捐”?
治疗费高昂难以筹到钱
此前参加的“配捐”项目都能回款
从这一批受害家长中,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极少有人此前成功从柯某孝处拿到过回款。但他们相信这一项目,除了信任中间人,也是因为自己此前跟9958其他团队甚至其他基金会完成过“配捐”。
多位患儿家长向红星新闻展示了此前“配捐”项目向网络筹款链接或私人账户打款以及相应的收到儿慈会对公账户回款的证明。此次事件中柯某孝向患儿家长承诺的回款时间普遍是一个月左右,而红星新闻采访的家长中有的配捐项目回款可达几个月,也有的项目在9958其他团队工作人员通知当天打款,当天儿慈会对公账户的回款即到账。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极具风险的投钱?多位患儿家长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治病花费动辄超过百万元,但他们很难从水滴筹、轻松筹以及各种慈善组织拿到钱,“两千都算好的了”。而在成功尝试了“配捐”之后,没有收入的他们发现这是一个好办法,“一次几千也是救命钱”。
刘女士说她是今年才接触到“配捐”的,已经进行过五六次,有9958其他团队的,也有其他基金会的,打款回款,打款回款,循环往复。她向记者展示了部分她与基金会工作人员沟通和打款的记录。在儿慈会门口维权时,她还在一边联系参与的其他项目的回款。有的家长则说,他们接触到“配捐”更早。
“以前申请的一系列流程用的都是中华儿慈会9958的名义,之前在儿慈会‘入档’过的不用再填报信息,提供的医疗发票也要求是9958没有核销过的,这次一开始一切都像之前操作的那样,直到一个月后承诺的回款没有来。”刘女士说。
此前,中华儿慈会平台传播部主任孙丹丹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22年10月,儿慈会9958项目与天津市北辰区天眷公益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设立了合作机构“中华儿慈会9958廊坊救助站”。因经评估救助站不符标准,双方已于2023年3月31日解除合作协议。
孙丹丹表示,“中华儿慈会9958廊坊救助站”主任为陈双飞,柯某孝只是志愿者。但此前,柯某孝冒用主任名义参加9958相关活动并得到了官方公众号的报道。孙丹丹承认,儿慈会管理确有不足,将对与地方合作机构成立、合作机构实际运营管理的地方救助站加强管理和约束。
儿慈会前工作人员:
其实不是“配捐”
钱打给私人账户是赤裸裸的洗善款
儿慈会在9月13日的声明中称,其账号从未收到过当事人的资金。孙丹丹也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当事人将资金打给柯某孝个人账户,而不是儿慈会的对公账户,所以此事为柯某孝的个人诈骗行为。对于有地方团队搞“配捐”,孙丹丹称其不知情,配捐“肯定是不允许的”,将加强约束。
但刘女士质疑,儿慈会是否知道“配捐”套路。“一次几万一次几万地打,其他基金会根本不会给我们这么多钱。”
两位受访中间人和9958地方团队前工作人员孙女士向红星新闻指出,向私人账户打款的模式其实不是“配捐”,而是赤裸裸的洗善款。此前曾在9958其他项目拿到过回款的家长的确收到了来自儿慈会对公账户的善款,但打给私人账户的钱根本没有投入任何慈善项目——以4万8千“配2千”为例,5万善款中,有4万8千元其实流入了9958地方团队的口袋,只有2千元到了救助对象手里。
“钱具体怎么分的,我们不知道。”中间人万先生说。
孙女士称,自己此前并不清楚“配捐”等各种套路,但慢慢在跟各地病友的交流中得知了9958其他地方团队进行的“配捐”项目和其运作实质。她说,她自己所在的团队也进行过少数几次这样的“配捐”,是3万配1万,团队拿走了3万。
对哪些患儿筹款或分配多少钱
“都是团队说了算,儿慈会缺乏掌握”
红星新闻了解到,此次事件中,受害者主要集中在北京京都儿童医院、位于河北廊坊的燕达陆道培医院和山东省肿瘤医院。前两者是私立医院,多为移植患儿,很多是难治的白血病,后者多为神经母细胞瘤患儿。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在层层转治中,来到了这些“在病友群体中有口皆碑”的医院。也有零星的在其他地方医院的受害者。为什么廊坊救助站却联系了其他地方的患儿?孙女士说,这些救助站并不限地域,能拿到病友资源就行。
孙女士称,9958的各地方团队是一种“加盟”模式,“我们就像销售,搞业务的”。给联系到的患儿家长的捐款并不是从整个9958项目的资金池中给,而是只能来自自己团队筹到的款项。而因此,用哪些患儿筹款,又分配给哪些患儿多少钱,都是团队自己说了算,儿慈会缺乏掌控。
有家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每次“配捐”会提交病例、诊断证明、发票等材料审核,但没有儿慈会总部的人打电话来问过,也没有人来实地探访。
孙女士还表示,这些地方团队并不只跟一个基金会合作,还能成为很多基金会的地方团队。
法律法规并不允许公募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对此,孙丹丹此前接受红星新闻记者解释称,因实地发展救助者和募集资金的需要,儿慈会在多地选择当地一家民办非企业机构合作成立救助站,但救助站只是使用9958的牌子,只是合作伙伴机构,并非基金会的分支机构,救助站的运营和管理由当地合作机构负责。对此陈双飞也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认可。
陈双飞此前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天眷公益服务中心也同时跟多家基金会有不同形式的合作。腾讯公益平台显示,天津市北辰区天眷公益服务中心在该平台上的公益项目有24个,收款机构全部是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或福建省慈善服务协会,项目全部与儿童有关。
▲儿慈会门口等待的患儿家长
患儿家长:
治疗资金捉襟见肘
急切想得到儿慈会帮助
日前,一直有患儿家长在中华儿慈会总部门口等待和儿慈会进一步接触。此前,中华儿慈会平台传播部主任孙丹丹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愿意开通绿色通道,经核实是受害者且病情紧急、符合标准的,比如正在ICU的,将及时资助。此外,将给予受害者法律方面的援助,帮助他们讨回资金。
罗女士称,她上小学孩子得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做了移植,已经花了80多万,但“移植有价,排异无价”,她家可能还得再花上百万。
罗女士表示,自己的资金这几天已经捉襟见肘。她向红星新闻记者展示的医院账单中,每天的花费少则4000元,多则1万多元。她急切地想得到儿慈会的帮助,也在向中间人要钱。“说什么也不能让孩子停药”。她说,自己娘家那边已经借不到钱了,会让丈夫再去自己家那边想办法借钱。
律师说法:
捐赠行为要求符合
“慈善目的”和“无偿”性两个要求
关于“配捐”问题,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曾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配捐”要求具有慈善救助需求的人先捐款,慈善组织后救助返款,是一种变相强迫捐款的行为,违反了《慈善法》第四条“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的规定,系非法慈善活动。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延斌曾在多个与政府、企业合作的众多大规模公益项目中担任负责人,具有多年律师工作经验,作为法律专家参与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立法建议、《慈善法》执法检查等工作,担任多家国内知名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
王延斌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起事件中,柯某孝涉嫌将本应捐赠到公益项目中的资金,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的方式脱离公募平台和慈善组织的监管,以便于其转移财产。我国《慈善法》第35条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那么,把款项交给除了慈善组织和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特别是个人账户,风险就比较高了。
对于公益组织这样的地方团队发展模式,王延斌认为,还是要把握好公益团队以及公益项目的专业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协调发展。慈善组织的工作确实有其专业性的要求,我国《民法典》《慈善法》将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定义为非营利法人,并不是说慈善组织不能取得收入,而是强调慈善组织的收入不能像公司那样分配给股东,慈善组织取得的收入应当全部用于符合自身业务范围的公益活动。慈善组织也要注意开展的工作应当符合慈善目的。如果慈善组织为了提高捐赠收入,在管理上放任一些违背慈善目的的行为,把患儿大病救助的公益项目做成了特定的个人求助,放任一些筹资人员误导患儿家属错误理解公益筹资项目的性质,指导患儿家属给自己的特定患儿进行“配捐”等行为,那么不管这些筹资人员与慈善组织是什么法律关系,慈善组织也是要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
对于此次事件反映出来的种种乱象,为了公益慈善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王延斌认为,首先是公众的有序参与和监督。“坦诚地说,这方面我国的慈善组织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应该是公益行业必须实现的目标。”
王延斌认为,政府也应该更加重视信息公开的作用,扭转事前监管的思路。从法律的角度,他呼吁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及时关注公益慈善行业中的一些新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从各自工作的角度予以处理,维护慈善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王延斌还提醒家长,要注意区别网络个人求助和申请慈善组织公益项目支持的区别。他指出,家属为自己的孩子治疗所需在互联网上求助的行为,按照目前《慈善法》修订草案的思路,是作为网络个人求助行为,与慈善捐赠和募捐分别进行规范的。而《慈善法》对于捐赠行为要求符合帮助社会公众的“慈善目的”和“无偿”性这两个要求。所以捐赠人不能为帮助自己家人的项目捐款,也不能通过给自己家人的公益项目捐款获得他人的配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