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你被列为“失信人员”
陈小姐和丈夫计划9月下旬出国旅行,由于护照临近到期,她在8月办理了护照换发,并在9月5号领取到新护照。一拿到护照,她就在携程下单了9月24号出发的迪拜-阿布扎比六日五晚私家团,机票、酒店、地接加起来,两个人总共付了32000多元。
谁知,过了两个多小时,下午1点左右,陈小姐接到平台打来的电话,告诉她东航机票无法出票,原因是她被提示为失信人员,有经济纠纷。根据平台当时反馈的信息,陈小姐的护照号在中国民航安全信息网上显示为“失信人员”,所有国内航空公司都无法为她出票。
陈小姐很纳闷:今年7月刚刚去过香港,为什么会被列为“失信人员”?自己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被“限高”呢?
法院:没有任何经济纠纷
为弄清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陈小姐首先来到办理护照的普陀区出入境管理局核实。工作人员查询了全国联网的办案系统,证实陈小姐没有违法记录,但有没有经济纠纷,还得到法院查询:“我们也再拿你的护照号码到我们全国的护照签发系统里看了下,你这是唯一的号码,没跟人家重复,说明也不是因为号码重复报错的。但我们公安是刑事条线的,可以查到你有没有犯法,但如果欠钱、经济纠纷,属于民事范畴,我们这边掌握不了。”
陈小姐接着又走访了上海市高院,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护照号没有关联任何经济纠纷,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也显示,陈小姐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为了验证自己是否被所有航空公司“限高”,陈小姐还尝试购买了国航、南航的出境游机票,都顺利出票。
然而,东方航空仍然表示因为系统提示的原因出不了票,并表示他们没有途径核实是否录入错误,需要陈小姐自己联系法院、让法院向民航系统反馈信息。而陈小姐去市高院查询时,工作人员已经告知她不会出具相关证明,这等于让她陷入了一个死胡同。
平台:仍需承担违约损失
9月5号首次得知机票不能出票时,携程平台就同时告诉陈小姐,如果取消订单需要赔付8千元,包括每位出行人赔偿给迪拜当地的地陪2千元,以及套餐中所含的部分酒店费用。
平台客服表示,按照公司业务流程,陈小姐订购的机票、酒店、地接三块业务同时下单,已经发生了费用,而且其中一家酒店为“不可取消”类型,因此需要由陈小姐承担违约金。
更让陈小姐诧异的是,当她9月11号再次与平台交涉,客服提出要收取的赔偿费用,竟然从8千元增加到了1万元,原因是“临近出发日期”。
陈小姐:我的诉求是我要取消订单,但是我对你们的赔偿金额不满意,然后我在后台也点击了多次“取消订单”,你当中拖了两天,最后跟我说多了一千块钱,每个人。
平台:我看了下记录是您不接受损失,并没有最终取消。我们有自己的规章制度。
陈小姐:我已经在后台点击了很多次“取消订单”。
平台:可能我们跟您有分歧。
陈小姐:你是没有任何调解能力的?
平台:目前已经协商过了,协商下来是这样一个结果,相关方也都沟通过了,地接社和酒店,但他们都不同意减少损失。
陈小姐认为,正因为自己购买的是套餐产品、而不是单独的机票或酒店,平台应该有系统化的处理。更何况,她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证明自己并非真正的“失信人员”,是不是可以被视作因“不可抗力”而取消出行呢?
截至记者发稿时,携程方面表示,经过与酒店的再次协商,同意不收取这部分费用;地接社还在继续接洽中。
而对于“被失信”这件奇葩事,陈小姐希望能够找到途径进行修正,因为不管问题是出在中航信系统、航空公司还是旅游平台,都不该由她个人来承担损失,更何况被列为“失信人员”,还可能对她未来的生活产生潜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