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哈尔滨市民张先生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疑似有人在自家窗前飞无人机偷拍家中的女友,偷拍者还在其发布的视频下方留言称:“啥都没拍到,没多大事儿。”

9月11日,黑龙江网记者与张先生取得了联系。张先生称已选择报警,“我们家住在松浦观江国际小区,事发时我女朋友自己在家,听到窗外有嗡嗡嗡的响声。”张先生向记者介绍,他的女友顺着声音向室外寻找,发现有一架无人机正对着他们家的窗户,无人机距离窗户大概20厘米。

出于下意识的反应,张先生的女友马上拿出手机,将正对着自家的无人机拍摄下来。“对方可能是发现我们也拍他了,于是调整了无人机的距离和高度,但是在我们家窗户那还是能看到它。”张先生对记者说。



“真是特别气愤,在我们自己家里,我们都没有隐私了吗?”张先生越想越生气,最终选择了报警。派出所民警向张先生介绍了无人机的使用规范并表示,如果对方飞无人机前未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是不允许飞行使用的,如果再碰到对方无人机出现,可及时报警。

最让张先生觉得不可理喻的是,自己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他女友拍摄的视频后,一名昵称为“四海”的网友在视频下方留言称,他飞的无人机什么都没拍到,不至于报警。该网友的留言发出不久后又自行删除。“他一直在跟我叫嚣,问我想怎么着,他的留言我已经截图保留了,不管这人是不是那个飞无人机的,他都是在漠视法律,态度太猖狂了。”张先生说。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黑龙江网对此事件的报道发布后,很多网友留言力挺张先生,也有网友表示有过相似的遭遇。其中一名网友称,“我们小区也发生过,有无人机在窗户外面悬停,对方还称小区不禁飞。另有一名网友称,报警是必须的,一看就是惯犯,一定要追究到底!”





据了解,国内任何未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许可的飞行都是不允许的。一些没有取得私人飞行驾照或者飞机没有取得合法身份的飞行,也就是未经登记的“黑飞”,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另外,无人机在未经授权的区域进行飞行,可能干扰航空器飞行、侵犯他人隐私或造成其他安全风险。

今年6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危及公共设施、单位或者个人财产安全、危及他人生命健康,非法采集信息或者侵犯他人其他人身权益等行为。

针对张先生女友的遭遇,黑龙江网记者咨询了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的赵楠律师。赵律师介绍,无论是什么设备,未经依法实施的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都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如果拍摄者将拍摄的他人隐私信息进行传播,还需承担侵犯他人肖像权等违法责任。涉案的偷窥或偷拍行为除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