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市岳麓区的学生小丽(化名)在上课期间,被学校老师用三角尺打伤,经过5个小时的开颅手术,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津云客户端记者从孩子家属处获悉,涉事老师本想用三角尺去打孩子身后的同学,因没控制好,打在了正在写作业的小丽头上。目前孩子还在重症监护室,尚未度过危险期。写作业时被三角尺打伤头部目前小丽仍在重症监护室

9岁的小丽躺在重症监护室里,嘴上插着管子,头上包着纱布,脸色苍白。“脸就像白纸一样,毫无血色,连嘴唇都没有一点颜色。”手术后,小丽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因为不能探视,小丽的家人只能在外面等待,在她每天被推出来做检查时,远远地看上一眼。



“网上说孩子已经清醒,但是我们都没有见到。”小丽的家人王韵(化名)说,孩子还没有脱离危险期,现在有发烧和水肿的症状,我们每天只能通过医生了解情况。

小丽是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学生。该学校目前有南北两个校区,在校学生2200多人,有一至六年级共计44个教学班。

9月6日下午,小丽正坐在教室第四排的座位上低头写作业。一个教学用的钢化玻璃材质三角尺,在她毫无防备的时候,打在了她的头部左侧。

血从小丽头上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很快课桌、衣服上全是血迹,不少同学吓得大叫。涉事老师宋某明,带着小丽前往学校医务室检查治疗,发现医务室无法处理后,通知了班主任老师。

17时左右,小丽的家长接到了班主任的电话。“老师说孩子的头部受伤,目前在湖南省立医院,伤口缝合需要孩子家长前往。”小丽的家属王韵说,老师给孩子的父母都打了电话,但只说受伤不严重,伤口已经止血。在外地的小丽爸爸连忙驱车往医院赶。

18时左右,小丽的家人赶到了医院。“孩子那个时候脸色苍白,意识已经有点模糊,班主任扶着她在那里站着,孩子头上用纱布包着。”王韵说,家人赶到后,并没有让医生进行缝合,而是要求做了CT检查。

“一开始老师说是尺子反弹的时候,打到了孩子,觉得不太严重。但是到了医院后,看着孩子的校服和鞋子上全是血迹,家人还是被吓到了。”说到这里,王韵又心疼又气愤,“孩子头颅左部上方处有大约4厘米长的伤口。”

CT检查显示,小丽的头颅内部有一处黑影,但显示得不是很清楚。“医生说头颅内部可能有异物,需要马上进一步检查。”王韵说,家人赶紧联系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赶到医院后再次做了CT检查。这次的检查结果清楚得显示了头颅内部异物,医生告知必须马上进行开颅手术。

22时左右,小丽被推进湘雅二医院的手术室,妻子在手术室外一遍遍问丈夫:“孩子没事吧?不会有事吧?”



经过5个多小时的手术,小丽头部的异物被取出。“医生拿给我们看,取出来的东西有尺子的碎片和头骨碎片。”王韵说,医生表示如果再晚送来一会儿,很可能就醒不过来了,“孩子从受伤到手术时,她硬是没有哭,一直忍着,很坚强。”

记者向湘雅二医院神经外科咨询小丽的伤情时,工作人员表示孩子还在重症监护室,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只能和家长说。

相关监控无法调取

涉事老师本要打第五排学生

小丽的家人前往博才梅溪湖小学沟通时得知,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无法调取。根据学校相关老师的说法,因为刚开学的原因,新装的监控还没有调试好,所以没有监控画面。

“学校有很多监控,如果只是班级内的监控看不见,难道楼道等地方的监控也看不了吗?”王韵说,学校的相关人员直接说监控无法调取。这个说法他们无法接受。

小丽的家人试图联系同班同学及家长,了解小丽受伤的原因。“很多孩子不愿意说,因为老师交代不能把这件事情说出去。”王韵告诉记者,他们在询问其他学生家长时,有学生家长说孩子在家放声大哭:“老师杀人了......”

向学生家长询问的过程并不顺利,但对于起初老师所说,宋某明是在掰三角尺时,因为反弹才打在小丽头上的说法,王韵并不认可,“孩子的伤势那么严重,如果只是反弹的话,这个力度怎么可能会把头骨打破。”



另外,在小丽手术后,学校相关领导试图把小丽头部中的异物拿走,此举也让小丽家人感到愤怒,“孩子在手术后,医生拿着一个装着从小丽头部取出的异物袋子,给我们家长看。”当我们都在问孩子手术情况时,学校领导却直接想去拿走这个袋子,连孩子的情况都没有询问。

据长沙岳麓区教育局9月7日通报,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同日,据岳麓区公安局通报: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我们收到的最新消息,据宋某明交代,他原本想用尺子去打小丽后面的一个学生。”王韵说,小丽坐在教室第四排的位置,当时宋某明拿着尺子,想打孩子身后的同学,因为距离没有掌握好,三角尺一下落在了正低头写作业的小丽头上。

记者从家属处获得一张疑似凶器的三角尺图片,尺子为白色,三面长度为35厘米,已经断成了三截,尺子的左下角有明显缺失。



涉事老师曾有体罚学生行为

被投诉后换了新学校

涉事的宋某明是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的一名信息技术老师,于2018年调入该校,平时教授学生电脑绘画等科学课程,曾获教学竞赛奖项。

一名家长告诉记者,宋某明曾在湖南长沙博才西湖小学任语文教师兼班主任,但因学生成绩不理想,且遭到学生家长投诉有体罚学生的行为,曾被通报批评。后来他调入博才梅溪湖小学,任信息技术老师。



在一张网传图片中,宋某明在为某阅读软件进行推广时所标注的工作单位为长沙市博才西湖小学。他在推荐语中写道:不经意间成为一名语文教师,一做就是好几年。帮助孩子成长让我感到存在与收获……

记者多次致电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均未被接听。

9岁女生被老师打破头骨,即便是“失手”也不该如此

近日,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一名学生小丽(化名)在博才梅溪湖小学上学期间,遭学校老师用三角尺打伤,后来进行了开颅手术,经过5个小时手术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记者从孩子家属处获悉,涉事老师宋某明本想用三角尺去打孩子身后的同学,因没控制好,打在了正在写作业的小丽头上。目前孩子还在重症监护室,尚未度过危险期。

据报道,小丽是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的学生。9月6日下午,小丽正坐在教室第四排的座位上低头写作业,一个教学用的钢化玻璃材质三角尺,在她毫无防备的时候,打在了她的头部左侧。



小丽仍在重症监护室(来源:津云客户端)

“我们收到的最新消息,宋某明交待他原本想用尺子去打小丽后面的一个学生。”小丽的家人说,小丽坐在教室的第四排的位置,当时宋某明拿着尺子,想打孩子身后的同学,因为距离没有掌握好,三角尺一下落在了正在低头写作业,没有任何防备的小丽头上。

即便是打错了,对小丽来说,也是无妄之灾,真是人在教室里坐,祸从老师手上而降,摊上这样的老师,可以说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即便宋某明并非有意要打小丽,只是一起“失手”造成的意外事件,宋某明的行为也是不可原谅的。能用三角尺把学生的头骨打碎,这下手该有多重啊。网友说,如果真是小丽身后的同学要挨打,那同样会吃不消。

9岁女生被老师打破头骨引发关注,这样的课堂暴力超出了大家的认知,谁能想到老师会将学生打进重症监护室,这是什么样的狠劲才能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如此殴打学生,又何以为人师表?



疑似凶器的三角尺图片(来源:津云客户端)

据岳麓区公安局发布的通告: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的定性清楚表明,宋某明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所以,别用惩戒教育来为宋某明开脱。相反,宋某明也好,其他老师也好,应该“心中有敬畏,头顶有戒尺”才是,就是绝对不能体罚学生,别把惩戒教育等同于体罚,如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是要受到惩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如果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教育惩戒,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相关规定都是明确的,老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绝不可进行体罚。“涉事老师宋某明本想用三角尺去打孩子身后的同学,因没控制好,打在了正在写作业的小丽头上。”如此行为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于法也不容。将学生打进了重症监护室,注定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