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并非如此。
先抛开该文各种混淆是非不谈,日本福岛核事故自发生之日起,日方一直未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予以处置,一步错步步错酿成尴尬境地。自人类和平利用核能以来,人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没有先例,也没有公认的处置标准。无论从东京电力公司瞒报造假的累累前科还是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报告的出炉过程来看,都有必要对福岛核污水排海计划在长达数十年里的工程实施效果及风险打一个巨大的问号。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日本福岛,东京电力公司(TEPCO)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被排放到海洋中。视觉中国 图
国际原子能机构报告中的“符合国际标准”结论从何而来?
8月24日日本正式启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在其网站公布了福岛第一核电站排海的水流速、辐射监测、稀释后的氚浓度等实时数据。不过,该网站在页面底部的声明中称,网页上的信息和数据均由东京电力公司提供,国际原子能机构将“监测已安装设备的状态和运行情况”。
这与被日本政府大肆利用以证明其排海方案“合理性”的IAEA综合评估报告的出炉过程如出一辙——在缺乏第三方数据的情况下,东京电力公司用其单方数据“自证清白”。
7月4日,IAEA总干事格罗西向日本首相岸田文雄递交关于“多核素处理装置(ALPS)处理水”排海问题的综合评估报告,报告认为排海计划符合国际安全标准,排放处理过的核污染水对人和环境的放射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该报告始于2021年4月日本作出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决定之后,向IAEA发出的安全审查申请。IAEA声称,报告历时近两年,“来自11个国家的国际公认核安全专家为此提供了咨询”。
但各方专家的意见分歧并未体现在报告中。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日本浪江町,人们在海滩上抗议的大地震和海啸中受损的福岛第一核电站。视觉中国 图
刘森林表示,在近两年的评估任务中,技术工作组各方专家既有共识也有分歧,并未完全形成一致意见。IAEA的审查评估一方面有效提高了日方核污染水排海的技术门槛和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例如没有解决国际社会对日方排海决定正当性的关切,没有就后续审查评估任务和长期监测安排进行充分讨论并作出妥善安排等。此外,排海可能造成的影响,除放射性影响以外,还涉及社会、心理、经济、海洋生态等诸多方面,日方当前开展的预测性评价仅针对放射性影响,未开展全面评价。
从时间轴上看,打一开始,IAEA的结论就无法左右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决定,也就是说,这是在具有明显“预设结果”的前提下所做出的结论。
这份140页的报告介绍称,在该计划执行阶段,“东京电力对水进行取样并送往现场分析实验室,对水样进行各种放射性核素分析,验证水箱中经ALPS处理的水是否准备好排放”。技术评估过程中,IAEA专家组获得的审查样本和相关数据,亦来源于东京电力公司及日本政府机构。
同样不应忽视的是报告中的免责表述,IAEA强调,福岛“处理水”的排放是日本政府的决定,该评估报告“既非建议,也非背书”;“IAEA及其成员国均不对使用该报告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8月24日,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就日本宣布福岛核污染水启动排海对外发声时称,IAEA的评估范围受到日方严格限定,不包括排海以外的其他可能处置方案,也不包括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有效性和长期可靠性;评估方式主要基于日本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资料作出判断,仅对日方单方面采集的少量核污染水样本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分析;在数据真实性、信息准确性有待确证,取样独立性和代表性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得出的评估结论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和事实依据,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处理过的核污染水堪比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水?
不可否认,核电厂在运行过程中确实会产生核废物,因此核电厂建有完善的气体、液体、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以中国为例,长期以来,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对我国核电厂流出物和周围环境的监督性监测,监督核电厂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历史监测结果表明,辐射环境监测数据正常,核电厂流出物中的放射性年排放量远低于国家限值,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研究员刘新华曾对福岛核事故产生的核污染水和世界各国核电站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之间的区别进行详细解释: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水,业内称为“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与福岛核污染水有本质不同。
一是来源不同。日本福岛核事故是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中最高级别的7级核事故,堆芯熔化损毁,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来自事故后注入熔融损毁堆芯的冷却水以及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和雨水。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主要来源于工艺排水、化学排水、地面排水、淋浴洗衣排水等。
二是放射性核素种类不同。福岛核污染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包括一些长半衰期裂变核素,以及极毒的钚、镅等超铀核素。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不与核燃料芯块直接接触,含有少量裂变核素,几乎不含超铀核素。
三是处理难度不同。日本声称采用ALPS装置对福岛核污染水进行净化处理,最终能否达到排放标准还需验证。核电厂严格遵守国际通行标准,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对废水进行处理,经严格监测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排放核素远低于规定的控制值。
通俗点来说,核电厂在设计时设置了四道安全屏障,严防放射性物质泄漏。其中,核燃料外层的锆合金包壳能够把核燃料裂变产生的放射性物质密封住,防止其进入一回路的水中。一回路中传导出来的热量把二回路的水加热成蒸汽,蒸汽就能推动汽轮机转动进行发电,之后蒸汽再被冷却剂液化成水。最后,三回路通过水泵将大量冷却水输送到冷凝器中,在冷凝器里带走二回路蒸汽的热量,让蒸汽冷凝成水。三个回路之间相互独立,仅进行热交换。
压水堆动力装置配置
正常运行的核电站里,冷却水经过净化处理,大部分都是循环利用。仅有少量的流出物经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排放,实际排放量也远小于国家规定的限值。相比之下,福岛核电站堆芯熔毁,包壳完全破损起不到包容放射性物质的作用,大量放射性物质直接释放到冷却水中。
简要示意图,正常运行的核电厂废水和福岛严重核事故下产生的核污染水区别
中国代表团关于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核污染水处置问题的工作文件(向《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十一次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提交)强调,从日方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以往运转情况看,已证明无法有效去除氚、碳-14等放射性核素,能否有效去除其他放射性核素也有待进一步试验和工程验证。据日方自己公布的数据,经ALPS处理的核污染水仍有约70%未达到排放标准,需再次净化处理。在后续长期运行过程中,ALPS的性能有效性和可靠性还可能会随设备老化进一步下降。除130多万吨待排放核污染水外,福岛核电站未来还将产生大量核污染水。日方ALPS能否有效处理数量巨大、成分复杂的核污染水且长期可靠,疑问犹存。
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高之国表示,日本一直在做出“问题只在于氚元素”的误导。但世界上很多科学家都有一个共识,福岛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核素之多及七成以上超标,ALPS难以完全处理。进入海洋环境生态后,氚可能还不是最危险的,对人类、对海洋生物影响危害最大的是碳-14和碘-129。
据央视报道,日本国立日本原子能研究开发机构研究员天野光说,污染水追根溯源是来自核燃料残渣,残渣中含有1000多种核素,这些核燃料残渣与水接触后,很多会溶于水中,这无论怎么说都是与一般核电站的废水是根本不同的,而且东京电力公司在所谓“处理水”的检测过程中,集中于对放射性物质的检测,缺少毒性元素的相关检测。日本政府ALPS处理小组委员会的委员、福岛大学教授小山良太表示,当污染水量太多的时候,如果过滤器无法更换,那么ALPS装置的性能将会大幅下降。
国际社会对福岛核污染水处理装置的安全性、有效性与可持续性的疑虑挥之不去。
拥有100多家实验室会员的美国全国海洋实验室协会曾发表声明反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认为“缺乏充分和准确的科学数据支持日方主张”,同时有大量数据表明人们对核污染水排海的严重担忧。
“东京电力公司和日本政府提供的支持数据不充分,有时甚至不正确,在抽样方案、统计设计、样本分析和假设等方面存在缺陷,进而导致安全结论存在缺陷,并阻碍了对更好的替代处置方法进行更彻底的评估。”上述声明指出,累积的核污染水中,许多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从几十年到几个世纪不等,敦促日本政府停止核污染水排海计划,与更广泛的科学界合作。
严重失信的东京电力还能靠什么取信于人?
一系列不确定性的根源,来自早已失信的东京电力公司。该公司在核电安全运行方面屡有不良记录,在福岛事故发生前后均有隐瞒虚报和篡改信息的前科。
2011年福岛核事故虽由“3·11”大地震的天灾引发,但人祸不可忽视。运行期间存在篡改监测数据、无视研究人员早先提出的防海啸警告、机组海水冷却行动迟缓、应急体系职责不明、高层想放弃核事故缓解等等行为均说明,福岛核事故从4级发展到7级,东京电力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调查显示,1987年—1995年期间,东京电力篡改伪造核电站安全检查记录29份,隐瞒机器零部件开裂情况,约百名公司员工参与此次篡改事件。在2007年东京电力在向日本经济产业省提交的调查报告书中承认,自1977年—2007年间对下属福岛第一核电站、福岛第二核电站和柏崎·刈羽核电站的13座反应堆总计199次定期检查中,存在篡改数据,隐瞒安全隐患行为。
2007年7月,东京电力发表声明承认瞒报柏崎刈羽核电站震后泄漏废水的辐射物含量,表示低估了柏崎刈羽核电站放射性物质泄漏的数量和程度。地震后泄漏入海的废水中含有9万贝克(放射性活度单位)辐射物。虽然比此前公布的数据高出50%,但东京电力方面仍坚持自我辩护,“我们在计算流入海中的废水辐射物含量时犯了一个错误,我们为此道歉,并且正在改正。”
2011年,东京电力对“3·11”大地震和海啸的初期应对极其混乱。地震发生后,核电站1至3号机组日常和备用电源同时失效,东京电力派出的应急供电车却因电缆太短而无法与机组联机。1号机组压力容器内生成大量氢气需要进行水蒸气释放时,东京电力考虑自身损失犹豫不决。当日本政府强令其释放蒸汽,该公司又长时间无法打开阀门。冷却水枯竭后需要注入海水进行冷却时,东京电力再度迟疑,结果1号机组在震后25个小时左右发生氢气爆炸。之后几天内,3号和4号机组也发生氢气爆炸。
一场原本尚有可能得到控制的核事故彻底变成一场核灾难。
据日媒报道,在核事故发生后第三天,东京电力就掌握到3号机组堆芯损坏率已达30%,同时1号和2号机组堆芯损坏率均超过5%。根据当时东京电力内部标准已经可以确认发生堆芯熔毁,需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但东电一直以“堆芯损伤”来粉饰,拖到当年5月才承认堆芯熔毁。在后来调查中,东电一度否认公司内部有认定堆芯熔毁的标准,最终才承认时任社长清水正孝指示不要使用“堆芯熔毁”一词。
2011年12月,日本政府发布福岛核事故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日本政府认为,东京电力和政府监管机构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未能为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充足准备并迅速作出回应,当局和东电对核事故准备不足,以至于事故处理过程中充满错误。
2012年6月,东电“福岛核事故调查委员会”公布最终报告。虽然调查过程中也成立了由外部专家参与的“验证委员会”,但东京电力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听取了他们的意见”,没有将详细验证内容写入报告。报告重申事故原因是“发生了高度超出预想的海啸”。
同年7月,日本国会“福岛核事故调查委员会”正式发布福岛核事故最终调查报告。作为第三方,独立调查委员会首次将福岛核事故的根本原因定性为“人祸”而非自然灾害。报告认为,福岛第一核电站的问题在东日本大地震发生之前就已经存在。
2011年6月以后,东京电力曾长期声称没有新的核污染水排入海洋。然而,随着2013年一系列核污染水泄漏事件曝光,东电当年7月终于承认有高浓度核污染水泄漏入海,此事在日本国内外引起轩然大波。
东京电力种种瞒报谎报的根本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据分析,核事故发生后东京电力之所以迟迟不愿使用海水冷却反应堆,是担心这样做会损害其对电站的长期投资,因为注入海水可能会使核反应堆永久无法运行。
这正如排海绝非处置福岛核污染水的唯一选项。日本政府曾讨论地层注入、海洋排放、蒸汽排放、氢气排放和地下掩埋五种处置方案,许多专家还提出新建储罐长期储存、水泥固化等其他处置方案,但日方未充分论证所有可能的处置方案,执意选择经济代价最小的排海方案,把核污染的风险转嫁给全世界。
在东京电力历史上多次捏造数据与瞒报事实、频繁曝出隐瞒虚报丑闻的背景下,仓促上马的ALPS是否可靠有效、提供的试验数据是否完整真实,皆存在很大的疑问。
ALPS装置由日本东芝公司在2012年研发,在2013年4月IAEA的报告中,ALPS还未达到标准。2013年,东京电力启动ALPS中1个系统的试运行。但是年4月开始试运行的A系统,在6月15日便由于储水罐被腐蚀而发生了漏水问题。7月25日,东电明确了问题所在:储水罐厚约7毫米的焊接部分,在被污染水所含的氯离子和次氯酸腐蚀后,出现了裂痕。因此,东电决定在罐子内放入橡胶,ALPS全部系统叫停。
2013年7月,日本首次承认福岛核污染水正泄漏流入太平洋。东京电力公司表示,福岛第一核电站蓄水罐变形是导致罐内存储的放射性污水大量泄漏的原因。东电发言人说,东电此前用橡胶圈对蓄水罐进行了密封,防止蓄水罐变形,但橡胶圈可能已经老化。
2019年,ALPS污泥罐共25个排气口滤网全部破损,但东京电力既未调查原因,也未制定巡检计划,仅更换滤网了事,直至两年后滤网再次大规模损坏才引起重视。东京电力迄今未曾公布过ALPS的设计或使用寿命,并且缺乏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对“处理水”进行监测。
这样的东京电力让人如何相信,日方宣称“安全”“透明”的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如何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