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因为最新公告中,关键股东丁玉梅从“许家印教授配偶”,“许太太”变成了“独立”的丁玉梅女士,被认为许家印已经离婚,而离婚是为了保钱免债。
紧接着又公告,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最新消息是,已经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5章在纽约申请破产保护。
巨大债务与不可思议的资不抵债背后,许家印与恒大,这中国企业界最沉重的一课,渐渐走向“见证反面奇迹”的新时刻……
恒大到底有多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超过2.4万亿,也就是:
14亿人,人均1700。
还有人算账,每天中奖500万,一天都不落的中,连中1300年,都还不起这个钱。
数字都不能用吓人来形容,得是恐怖。
同样恐怖的,还有突如其来的巨大亏损。
2021,2022,两年亏掉8000多亿,单是2021年就超过6800亿。
与之伴随,是吓倒债权人的资产恶化:2020年底净资产还是3504亿,2021年底成了-4731亿,2022年成了-5991亿。
也曾是励精图治并且以科学管理闻名的优秀企业和企业家,怎么就走到了这步田地?
网上有不少分析。
步子太大了,摊子太大了;没有看准大环境,大形势;经营管理有问题,独裁武断,好大喜功,纸醉金迷等等。
甚至还有种说法,大环境害了他。
这都是导致问题的一部分,但若只有这些,问题不至于如此之大。
真正让恒大走到这步田地,或者说害了许家印的,是他自己,是他已经不是在按市场规律和规则缔造与经营一家企业。
最近几年的恒大,早已不能以正常的企业家思维,企业经营发展思维去理解和解释。
那么多负债,那么多亏空,那么严重的资不抵债,那么没有商业逻辑的圈地和圈钱,它早就不是一个做企业,做生意的逻辑了。
身披各种荣誉,说着各种大话,使着各种大钱,干着各种大项目的许家印,心里想的已不是怎么做好企业,为这个企业负责了。
但凡还有责任意识,哪怕对自己负责,他也不会冒那么大风险去博,去赌,就算博和赌,如果钱真的都投在了经营产品与服务上,几万亿负债背后也应该有对应的业务成果和资产,而不是如此巨大的窟窿。
从企业家到不知道如何形容的新身份,我们不知道许家印走上歧途的那个拐点发生在何时,因何而发生,但事实就是——
从那个点开始,许家印不再是那个呕心沥血办好企业的许家印,恒大也不再是那个还讲产品服务讲经营管理成本效益的恒大了。
取而代之的是庞氏骗局?
还是早就知道不行了,拉更多人垫背,甚至真的狂妄到绑架社会的,由他自己开创的祸害自己、他人与社会的新物种?
可就算许家印彻底疯掉入歧途。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跟他一起疯?帮他疯?
就算他阴狠算计拉大家垫背,怎么会有那么多本该严格风险识别与风险管理,本该看出他阴谋的,去给他垫背?
那么多的钱啊,公家的,私人的,怎么一笔一笔的都到了恒大的账上。还有,从不断披露的消息看,那么多的不合规,甚至不合法啊,怎么就一路绿灯了?
风险管理去哪里了?相应的监管去哪里了?
现在,给恒大借钱的,批项目的,帮恒大做项目的,无数信了许家印这包药的,或者上了他船的,基本上都成了受害者。
但换个角度,除了购房的业主,一些远离恒大真实现场的伙伴与客户是真无辜,这中间的很多机构和人,尤其那些本该管控风险但却为风险野蛮扩张提供通道的金融机构,审计机构,又何尝不是加害者?
甚至,这些也间接害了许家印。
本该把他从火坑边拉回来的,不但继续让他往火坑跳,甚至还往火炕里添柴,本该治病救人的,还让他疯狂奏乐疯狂舞。
如果这一环环上的人能够严格风险管控,对自己负责,就算他想疯,也不至于疯出这么大事故,造成这么大损失。
是什么让许家印可以一路畅通,惹出这么大问题,这可能是比恒大问题本身更重要的问题,也更该引以为戒的问题。
甚至这个问题,它本就不是一个新问题,但却在不断制造新问题。
德隆,海航,明天,安邦……我们每隔一段时间就有这样的“大企业”,但这些“企业”的话事人,岂能独自挥舞出那么大局面?
如何防患于未然,做好此类风险管理,这恐怕是很多相关者,包括商业机构本身,都要深刻检讨并想办法解决的。
否则,就可能还有王家印,李家印,就会2.4万亿总负债,前无古人,但后有来者。
相信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能为这些提供更多答案,甚至还会有更多调查,让其中的问题和教训不断暴露,并警醒后人。
当下,民营经济的发展备受关注,经济高质量发展,备受关注。
我这几年也算一直在为民营经济,尤其是为改善民营经济的舆论环境鼓与呼,还曾写过一个《别让企业家不寒而栗了》。
谈到民营经济,大家往往都会强调一个公平待遇的问题,谈到高质量发展,往往都会强调一个长期主义与科技创新的问题。
但我以为,在公平待遇里面,在如何鼓励创新创业与长期主义方面,都有一个不公平因素,不利于创新的因素是被长期忽略的。
那就是,一些民营企业正当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的同时,也有少数民营企业在一些地方享受着超级待遇;一些民营企业千方百计创新却举步维艰的同时,也有少数民营企业靠乱七八糟甚至歪门邪道赚得盘满钵满。
这也是一种很不公平。
他们大干快上,大把借钱,大话连篇,大摇大摆,呼风唤雨,要风有风,要雨有雨,有的甚至在一些领域享受着法外之恩,但最后往往惹出大麻烦,捅出大篓子。
恒大,就曾经是一个这样的超级待遇者。
就以融资为例,多少民营企业借个几百万,几千万都困难,但一些企业,随便一借就是几十亿,几百亿,甚至几千亿,上万亿。
然后呢,赚了是自己的,千亿、百亿、这个首富,那个亚富。失败了,比如许家印,算谁的?如果算他的,他担得起这个算吗?
这种超级待遇和不公平,不但同样伤害民营经济和创新创业,甚至是伤害更大。
它带坏了节奏,搞坏了风气,污染了人心。
它刺激更多创业者和企业家,去争取这样的超级待遇,甚至去搞旁门左道,歪门邪道,它让真正想要创新创业的心寒,委屈:
辛辛苦苦多少年,还不如这些人随便搞笔钱,还创个什么新,创个什么业?
它也极大伤害、抹黑真正的企业家精神,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形象。这两年,一些对民营企业家的舆论不太友好,这里面有人瞎带节奏,刻意抹黑的问题,但类似乌七八糟甚至伤天害理的“企业家”也有很大的功劳。
而且,它最终害人害己。
包括被超级待遇的企业家们,最后也都会被反噬:非正常的成功,必然非正常的死亡,本来可以脚踏实地做企业成就非凡的,最终却灰灰湮灭,甚至身败名裂。
比如,许家印,如果不那么顺风顺水地大大大,买买买,而是稳中求进,持续专注与专业,大概率会是一位真正对社会有很积极贡献的企业家。
大家经常喜欢问,咱们如何能出更多真正伟大的企业家。我以为,这答案应该包括——
不要再为这样的“企业家”提供机会与土壤。
相信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高质量发展的大势所趋,以及恒大们本身的教训与警醒,类似恒大许家印这样的企业和企业家会越来越少。
以自己作为负面教材,警醒创业者、企业家们,也警醒更多人,让中国更少一些,甚至不再有恒大这样的企业,这或许也就是开口闭口都要贡献社会的恒大和许家印走到最后,还能有的“贡献”吧。
许家印离婚了吗?是在曲线避债吗?
公告中对丁玉梅身份的措辞发生了明显变化
曾经在多个场合,恒大创始人许家印高调称,他和丁玉梅是模范夫妻,但最近中国恒大集团的公告显示,两人的关系很可能出现了变化。
在一则认购公告中,丁玉梅女士被定义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即相对于中国恒大集团及许家印而言,丁玉梅是独立第三方。
对于负债金额高达近两万亿元的恒大而言,这一称呼变动的背后,显然意味着非同寻常,尤其是在恒大赴美国进行有关申请等众多扑朔迷离的传闻之下,更引发了众多疑问。
已分道扬镳?
8月14日,中国恒大集团公告披露,恒大汽车与中国恒大集团、许家印、鑫鑫公司、丁玉梅、好邦公司等5家认购方订立股份认购协议及抵销协议,上述5家认购方向恒大汽车提供的若干贷款,拟转换为恒大汽车新股,即债转股。
恒大汽车将向上述5家认购方发行约54.41亿股新股,认购价3.84港元/股,总认购金额约208.95亿港元。
其中,中国恒大集团、许家印、鑫鑫公司、丁玉梅、好邦公司的认购股份数量分别是41.78亿股、5.21亿股、1.69亿股、4.17亿股、1.56亿股,对应金额分别为160.45亿港元、20亿港元、6.5亿港元、16亿港元、6亿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认购公告中,丁玉梅女士被定义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公开资料显示, 1982年,许家印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河南舞阳钢铁厂工作,并在此认识1957年出生的丁玉梅,二人在第二年结婚。后来,许家印创办中国恒大集团。
随着恒大的急速扩张,许家印和丁玉梅的财富一度大涨。2019年10月16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19胡润女企业家榜》,丁玉梅以170亿元人民币财富排名第26。
公告中的本公司指的是中国恒大集团,许家印是中国恒大集团创始人、控股股东兼执行董事,无疑,许家印是中国恒大集团的关联人士。
而此前,在中国恒大2021年9月27日披露的2021年中期报告中,丁玉梅在公告中的身份为“董事局主席许家印配偶”。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发行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中国发行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监事等,这些人士及其联系人是公司的关联人士,其中,配偶是上述人士的联系人,也即是公司的关联人士。
如今,根据上述公告,丁玉梅相对于中国恒大集团及许家印而言,是独立第三方。
由于称呼的变化,有舆论猜测,许家印、丁玉梅两人已离婚。
据上海证券报,恒大方面对此回应称,“不清楚,没有消息。”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韩兴谦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公告中对丁玉梅身份的措辞发生了明显变化,根据香港联交所对关联关系的认定,丁玉梅和许家印的婚姻关系有可能发生变化。
缩水式认购?
虽然已是独立第三方,但在此次恒大汽车债转股中,许家印和丁玉梅两者行动保持一致。
根据公告,本次5家认购方中,除了中国恒大集团及许家印之外,鑫鑫公司是许家印的全资附属公司,这三家认购方都同属于许家印一方,而另外的两家认购方分别是丁玉梅以及好邦有限公司,不过,好邦有限公司是丁玉梅所有的全资附属公司。
换言之,本次恒大汽车的债转股,还是许家印和丁玉梅两方埋单。
其中,丁玉梅将认购约4.17亿股恒大汽车的股票,而好邦有限公司将认购约1.56亿股恒大汽车的股票。两者相加,丁玉梅一方获得约为5.73亿股恒大汽车的股票,对应债权金额为22亿港元。
关键点在于,本次认购账面上出现了较大的缩水。
本次的认购价为3.84港元/股,对此,公告中称,这一价格主要参考恒大汽车可转换债券的交换价每股3.84元,认购价属公平合理。
就丁玉梅一方而言,本次债转股,将其合计持有的22亿港元债权转为恒大汽车股票,但是以恒大汽车8月17日收盘价1.5港元计算,该笔股权的市值约为8.6亿港元,其债权缩水了6成。
而且,从发展势头来看,恒大汽车还面临重重难题。
财报数据显示,恒大汽车2021年、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均亏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大汽车经审计综合资产净值-686.51亿元,负债总额约648.7亿元。
一位注册会计师对此表示,债转股通常意味着债务难以偿还,债权方放弃优先受偿权,放弃利息收益,尤其是对于亏损企业而言,选择债转股意味着债权方短期让渡了大量权益。
丁玉梅作为独立第三方,与许家印共同作为债转股的认购方,并且让渡大量权益,这更加引发疑问。
同一天,恒大还发布了另一则公告,恒大汽车获得总部位于阿联酋迪拜的纽顿集团约5亿美元战略投资,战投资金将全部用于恒大汽车天津工厂,确保恒驰5的正常生产和恒驰6、7的陆续量产。
结合上述债转股的消息来看,这则公告有两点不同寻常。
一是根据战略投资协议,纽顿集团将持有恒大汽车27.5%的股本,总代价为38.89亿港元即5亿美元,折合每股认购股份的认购价仅为0.6297港元。
这一价格,比之目前恒大汽车的股价相当于不到半价认购,相比于上述许家印、丁玉梅的换股价3.84港元,几乎只有后者的两成不到,这意味着丁玉梅此前对恒大汽车的债权更是严重缩水。
二是在战略投资协议中,其中有一个先置条件,就是同一天发布的上述债转股协议要先完成。
上述注册会计师表示,这一先置条件非常重要,假使没有这一条件,随着资本方将资金打入恒大汽车账户,那么,鉴于许家印对恒大汽车的影响及许家印丁玉梅二人的关系,资本方可能也担心,恒大汽车或将资金用于偿债,反过来看,这也凸显对资本方对二人关系的顾忌。毕竟,从两人在债权严重缩水情况下仍采取相同动作来看,资本方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是否曲线避债?
此前,中国恒大集团先后披露了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根据公告显示,中国恒大2年净亏损8120亿元。其中,2022年中国恒大收入为人民币2300.7亿元,净亏损为1258.1亿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恒大集团负债总额24374.1亿元,剔除合约负债7210.2亿元后为17163.9亿元,其中包括借款6123.9亿元、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10022.6亿元、其他负债1017.4亿元。其负债总额高于总资产18383.38亿元,这意味着,中国恒大集团整体上已资不抵债,而且负债金额巨大。
由于房地产业市场尚未转暖,恒大地产业务仍在挣扎之中。而从此次战略投融资来看,许家印选择将宝押在了恒大汽车上面。
此次的战投公告称,随着新能源汽车平台及关键领域技术日趋成熟,加上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意愿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攀升,恒大汽车与认购方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前景抱有共同的信心。
目前,恒大新能源汽车在天津拥有一家工厂,年产能5万台,并持有必要的EV生产许可证。恒驰5已于2022年9月在天津量产,截至2023年5月底,累计已交付超1000台。
然而,一方面,恒大汽车现金流十分紧张,如果无法获得新一轮融资,将面临停产的风险,而且纽顿集团资金的注入包括资金来源还存在很多风险,其生产运营还存在很多变数。
另一方面,其市场竞争也充满着较多不可测的因素。在新能源车赛道,不乏众多实力派选手,包括比亚迪、特斯拉、以及蔚小理等,激烈的竞争下,恒大汽车的市场份额还难断言。
从最终的市场表现来看,去年恒驰5以17.9万元的价格上市,去年10月开启交付,截至今年3月,5个月的时间交付了超过900辆,而截至今年5月,交付数量仅为超1000辆,其交付量规模较小,而且交付速度已经有所放缓。
即使按照天津工厂当前全部规划产能5万辆计算,其市场销售额也只有百亿元级,如果去掉成本,利润最高不过数十亿元,这对于恒大集团庞大的债务而言,无疑数额较小。
而债务压力并不会给恒大留下太多时间。截至2023年5月末,恒大旗下仅恒大地产涉及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累计2776.88亿元,逾期商票累计约2454.18亿元。随着时间推移,其未清偿债务短期内将越来越大。
可以说,恒大及许家印目前很难摆脱债务压身,而随着此次宣告丁玉梅成为中国恒大集团及许家印的独立第三方,市场广为质疑,这究竟是不是离婚式曲线逃债?
对此,韩兴谦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和法律关系认定,如果相应债务可以最终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这种债务是很难通过离婚逃避的。即便离婚,在婚内产生的共同债务依然需要共同偿还,离婚无法达到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相隔离的目的。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不过,也有人士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存在一定难题,一方面,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认定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基于用途、金额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另一方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明责任在于债权人,部分案件中原告在举证方面可能存在难度。另外,在庞大的债务压力下,债务人也可能通过婚前财产协议等手法,将债务和资产进行分割,以逃避债务。
事实上,近年来,各种离婚式逃债、离婚式减持、破产式逃债层出不穷。
韩利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或婚内就财产分割做出的协议安排,若存在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就财产分割条款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