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和华人的下一代们息息相关,一个困扰海外华人多年的问题似乎得到了完美的解决方案。我们今天就好好聊聊具体的案例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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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在现实中已经实现了?
就在一个多月前,一位新西兰华人博主讲述了这么一个事情。
一对华人夫妇,丈夫有新西兰的永居,妻子没有新西兰的永居(只有工作签证,生孩子时正在申请永居),两人在新西兰生了一个孩子。孩子由于出生在新西兰,所以自动获取了新西兰国籍。
他们一家回国时,孩子就用新西兰护照申请了中国的签证。
回国以后,父母想要给孩子办居留证,以便于孩子以外籍的身份在国内上学。但去办理的时候,父母被告知,孩子有中·国·国·籍,应该申请的是户口,而不是居留证。
也就是说,你家孩子本来就是中国人,办哪门子居留证?规规矩矩上户口!
除了从新西兰回国的父母以外,从美国回国的父母也遇到了同样情况,他们还把过程放到了小红书上,并对这样的政策大加赞赏。
这里面提到了一个关键词——国·籍·冲·突。
这个国·籍·冲突可不是国际冲突,但我们如果仔细研究,还真·比国·际·冲·突更错综复杂,可谓剪不断理还乱·。
咱们今天就尽全力帮大家把这事理清楚。
全世界不同国家的国籍法基本分为两种,一个是落地国·籍·法,即孩子在某国出生就自动拥有某国国籍(更确切地说,是自动获取了拥有该国国籍的权利,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加拿大);另一个是血亲国籍法,即孩子跟随父母(双方或任意一方)的国籍,无论出生在哪。
因此,一个出生在加拿大的中国孩子,落入人间的那一刻就会面临一个将会困扰他/她多年的问题——国·籍·冲·突,即他/她既拥有加拿大国籍,也拥有中·国·国·籍。
这两个国籍都是合理合法的,都没问题。但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国·籍·冲·突就出现了。
以此类推,我们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中国人和一个英国人在加拿大生了一个孩子,那这个孩子一出生就拥有几个国家的国籍呢?
答案是:这个孩子拥有上述三个国家的国籍。
看到这里有人会问了,那中国不是不承认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吗?那为什么拿了新西兰、美国国籍的孩子还能在国内上户口呢?
是的,没错啊,当家长把孩子带到国内之后,因为孩子自动具备中·国·国·籍,所以就能上户口,至于孩子其他国家的国籍,一概不予理会。
这样一解释,大家就明白了吧?
又有人会问了,那这样说的话,岂不是成年人也可以实现现实操作中的“双重国籍”了?
答案是,并不能。
按照中·国·国·籍·法,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中国公民会被自动取消中·国·国·籍。
1. 出国定居
2. 自愿加入外国国籍
注意: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现实中当然有很多例子。虽然情况因不同国家而异,但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中·国·公·民加入欧洲某国的国籍后,该国的相关政府部门会给中国的相关政府部门发一封信函,把这个人的护照号等信息告知中国的对口部门。
此后,中国的相关部门就会把此人的中国籍注销。
而在国外,由单方或双方中国国籍父母生下来的小孩显然就不具备上面说的那两个条件。
也就是说,并没有什么法律条款能够剥夺他们自动获取中国国籍的权利。
2
注意:或从侧面“堵死”华侨子女的上清北之路
一段时间以来,网上流传着一个说法,就是取得外国国籍的人们的子女更容易上清华北大或其他国内著名高校,这是真的吗?
在几年前,确实有身边英国华人朋友的女儿上国内名校的先例,
但是现在,新政策出台之后,鼓励这些回国的孩子们办户口的政策事实上就是给那些想走“捷径”的华侨家长们堵上这条路。
大家的子女如果想上国内的名校,也只能规规矩矩和普通的国内的孩子们一起参加考试了,没有“捷径”可以走了。
如果我们再深一步说的话,世界上大多数,或者说绝大多数国家关于国·籍的种种宽松国籍政策基本策仅仅针对未成年人。孩子是天真的,孩子的世界是充满希望和未知的。
18岁以前的未成年人并没有行为能力,没有什么“自古英雄出少年”这一说,孩子是必须要保护和优待的。
所有国籍的选择权利只能留到他们成年以后。所以,当他们成年以后,这个世界有可能就会稍微严酷一些了。
因为,成年后就不可能再给孩子们随便选择双国籍或多重国籍的权利了。
孩子如果有欧美国家的护照,父母双方或任意一方是中国护照,那么,18岁以前可以申报中国国籍,也可以申请户口。
但到了18岁以后,如果选择了某一国的护照,就并不会有其他国家的护照了。
这是所有家长,所有孩子都切记要面临的一点,或早或晚,它逃避不掉。
因此,有些人说“在现实操作层面,现在已经形成双重国籍了”是一个错误的说法,它既不准确,也不客观,更不负责。
至此,我们再特别讲解一下海外的中国家长们需要注意的一点。
自动具有获取某个国家国籍的权利并不等于自动就获得了某个国家的国籍。
申请国籍的权利只是说你具备了应有的条件。但是,假设你不带着孩子去办理合法合规的手续,就仍然并不会获得该国的正式国籍。
世界上有那么多国家,很多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度有冲突是非常正常的,有重复更是非常正常的。
怎么去应对,怎么去权衡,怎么去考量,还是取决于监护人做出的选择。
有人会说,小孩子也可以做出选择啊。
虽然在很多国家的法律层面,这个确实说得过去。
但是在现实操作层面,这是万万使不得的。孩子未成年之前,人生的重大事务,还是要由家长们做出慎重选择的。
其他重大的人生选择,就留给孩子们成年以后再说吧。
很多国家的国籍制度都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纰漏,这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这些纰漏有可能成为人们的掣肘,也有可能成为人们的福音,就看怎么理解,怎么运用了。
3
成年人又有什么特殊情况?
聊完了孩子的事,我们再说说成年人的情况吧。
比如说,一个从来没有出过国,但资金比较充裕的中国人,用合法合规的方式“买”了一个某小国的护照。他/她“买”完这本护照以后呢,甚至都没有去过这种孤悬太平洋中的小岛国,买这个护照仅仅是为了去其他国家旅行或从商方便(这类小国的护照一般都是N多国免签)。
那么,当这个中国人拿到这个太平洋中某小岛国的护照之后,是不是就自动丧失了?
当然也并不是。
为什么?
继续参考我们上文提过的那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就可以了。
必须要指出的是,在当今发达国家中,有一个国家是例外的,要专门单独说一下,那就是新西兰。
新西兰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保留“永久居留权”签证的国家。
注意,此永居非彼永居!
新西兰的这个永居说的是,你拿到这个签证以后,无论离开新西兰多久,都可以随时回来——少小离家老大归,没有问题!
这和那些有所谓移民监(比如拿到长久居留权的人在五年里必须住满三年或一年至少住半年,否则就取消长久居留权之类的)的发达国家们有着本质的不同。
还有一个更震撼的:只要你有新西兰的居留权,你就拥有投票权!
以上这两点都是美、加、英、澳、欧所无法做到的。在这些国家即便拿了永居,也没有选举权和加入公职(比如警察)的权利。
这就是为什么到新西兰来留学、工作。生活的华人很多,但是真正拿到新西兰国籍的华人却并不多的根本原因。
总结一下:
各种围绕国籍的话题,其实是海外华人经久不衰的话题。这个话题之前,现在,未来都是在国外打拼的中国人们明里或暗里最关注的话题,很可能没有之一。
无论政策如何调整、变换,海外的华人们其实都应该以平常心与同理心来面对这些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