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一高校领导江五元任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时,为帮考生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实施舞弊,2021年1月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然而,江五元又任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此事引发网友质疑。

网友反映:

曾因舞弊被处分,如今又任副组长

7月5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通报:今年6月起,陆续对近年来查处的高校“以学谋私”系列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其中提到,2019年湖南理工学院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委员、党委统战部部长向江受人请托,与时任数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五元等人,在阅卷过程中实施舞弊行为,帮助某考生获取研究生入学资格。

2021年1月,向江和江五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考生当年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三湘风纪网”公布“以学谋私”典型案例。网络截图

7月6日,有网友发帖反映,江五元担任该校数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副组长。

发帖者质疑道:“曾因舞弊被处分的人,能否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

记者调查:

多个办公室电话连日来无人接听

7月7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浏览湖南理工学院数学学院官网发现,江五元是数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4月3日,数学学院官网发布了一份《数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江五元是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复试时间为4月10日至12日。



该校数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显示,江五元任副组长。网络截图

7日下午,记者致电湖南理工学院研招办,有关工作人员叫记者找该校纪委监察处。

10日,记者拨通该校纪委监察处电话,工作人员叫记者找该校党委宣传部。

然而,该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办、综合办、行政办等多个办公室电话,连日来一直无人接听。

13日,记者拨通湖南省纪委信访室、湖南省监察厅举报中心电话,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党内警告处分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种处分措施,并非撤职和免职。至于向江和江五元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她会做好登记并进行反馈。

高校回应:

工作岗位调整符合有关规定

7月24日,湖南理工学院纪委一名工作人员致电记者,称受湖南省纪委信访室的委托,对相关情况予以回复。

据介绍,2019年6月29日,有群众举报时任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向江与时任数学学院副院长江五元,在2019年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阅卷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学校查实后,于2021年1月18日分别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取消了涉事考生当年的研究生入学资格。

2021年7月,江五元被免去数学学院副院长职务,转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因为江五元在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工作表现好、科研学术强以及数学学院建设的需要,今年3月16日,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江五元任数学学院党委副书记。4月1日,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经学校及数学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成立了数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江五元任副组长。



湖南理工学院数学学院官网显示,江五元任党委副书记。网络截图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一年,江五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工作岗位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该工作人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