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证基风云 (ID:gongsifengyun),作者:魏来,编辑:陈偲,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今年以来,私募再掀注销潮。记者梳理中基协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发现,截至7月18日,今年以来已经有近2000家私募注销。


近日,中基协公布了两批共19家被注销的私募名单。其中包括12家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以及7家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的机构。


在本次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有不少机构曾被采取监管措施。


中基协提醒投资者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合规情况,谨慎做出基金投资决策,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相关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19家私募被注销


中基协于近日发布公告称,正昊(广州)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润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巧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私募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



同日,中基协还发布了因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而被注销的机构,包括浙江牧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森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清控道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私募管理人。



在本次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有不少机构曾被采取监管措施。


2022年7月,广东证监局对正昊(广州)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机构存在五方面违规问题:一是部分基金产品未按规定在投资冷静期满后采取适当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访确认;二是未建立基金产品风险评级制度,投资者风险等级与产品评级不能匹配;三是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四是部分基金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后,未按规定向投资者及时披露临时报告;五是公司实际办公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后,未按规定及时更新。


新疆中鼎投资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未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于2021年6月被新疆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吉林森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在2021年10月被吉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具体来看,该机构存在四项违规行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履行勤勉义务;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未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划分风险等级;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二、监管规则不断完善


今年以来,私募再掀注销潮。记者梳理中基协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发现,截至7月18日,今年以来已经有近2000家私募注销。其中,1月20日一天,中基协就披露注销了超过1400家私募。


近年来,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私募监管趋严,监管规则不断完善。


9月1日起,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监管条例》)将正式施行。


北京昌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柯荆民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2016~2017年是私募基金注销的第一轮高潮,当时是中基协为了进一步规范私募管理人的登记备案,并完善退出机制。这次,可以说是私募行业即将迎来的第二轮注销高潮。可以预见,随着9月1日起《监管条例》的正式施行,注销的私募基金会进一步增多,从而进一步实现监管机构“扶优限劣”的政策目标。


柯荆民坦言,一方面,及时注销涉事机构,无疑可以持续地打击买“壳”和卖“壳”,有序清理风险机构;另一方面,对于符合《监管条例》注册要求的私募基金,尤其是创投基金,应该鼓励其进入,在登记和注册时给予优惠和便利,不能“光出不进”。


7月14日,中基协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下称《检查规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处理指引》(下称《失联指引》)两项自律规则。


“可以说,这两个规则是加速出清风险机构和不良机构的技术规范。其中,《检查规则》明确了基金业协会对私募管理人实施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的具体要求;发现违规和违法的,向监管部门报告或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失联指引》则重新制定了私募管理人失联的认定流程。这些流程走完,就可以依法注销。简单明了,易于操作。”柯荆民表示。


中基协表示,将继续秉持“扶优限劣”基本方针,不断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信息记录机制,促进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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