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博主上传视频显示,一辆自动驾驶测试车,在行驶途中变道,挤到了最左侧车道的视频车,两车发生了碰撞事故。

没想到的是,这辆自动驾驶测试车在短暂停留之后,竟然直接一脚油门“跑了”,留下视频车在原地凌乱,自动驾驶竟然也会“肇事逃逸”?

从视频中来看,自动驾驶测试车从右侧向左侧变道时,影响到了后方视频车的通行,大概率测试车全责。

从曝光的视频来看,无人驾驶测试车在变道过程中影响了后方来车的正常通行,一些博主指出该起事故无人驾驶测试车将负全责。从这辆无人驾驶车辆身上LOGO来看,属于百度旗下的无人驾驶公司“萝卜快跑”。



随后曝光此视频的博主收到了百度公关的私信,表示“事故就是非常轻微的车辆轮胎处接触,已经第一时间处理了,和司机也达成了一致,不存在逃逸相关的问题”。



事实上,关于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汽车导致事故的权责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去年,深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对 L3 及以上自动驾驶权责、定义等重要议题进行详细划分的官方管理文件。

《条例》中对 L3 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的权责归属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配备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负有责任的,该车辆的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因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智能网联汽车的生产者、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