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确保所有的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旅行服务的质量,又何惧被人挑刺呢?

文 | 竹 里

三年疫情过后,暑期旅游很是火热。

但最近有一则新闻,挺让人匪夷所思的。一位新闻从业同行李先生爆料,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说自己怕丢了工作。云南省文旅厅则表示,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



限制特殊职业人群参团、且建议对方选择低价团,这种操作,笔者还是头一回听说,作为同行,笔者深深感受到了“被歧视”。仔细梳理整个事件,不让记者、律师参团的原因,无非是怕挑刺,怕曝光,怕丢工作。甚至在当事人申诉时,行业内人士称这是购物团的“潜规则”,不接受也得接受。

都2023年了,旅行社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的确让人一言难尽。可问题是,不让记者、律师参团,就能做到“零差评”吗?面对“宰客”陷阱,跟团游客就不会有人挑刺吗?

担心特殊职业的人“挑刺”

根据李先生的爆料,限制记者、律师参团的行为,到底是一家旅行社的行为,还是确实是“行规”?

7月17日,有媒体以预订丽江、大理跟团游为由,询问“记者证是否优惠免门票”进行核实。昆明康辉旅游客服人员表示,不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并强调,这一规定属于行规。“除非纯玩团,一般都要进购物店,虽说都是自愿,也不强迫消费,但导游肯定希望你买一点。”



昆明康辉旅游特价团 来源:康辉旅游官网

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一位客服经理听说是记者参团也表示:“导游都不敢收这种,万一随便路上拍两张照,这种有点不好办,最好就不要去了。公司有规定,记者这些职业摆在这里,导游可能不接。虽然是纯玩团,但是难免行程中会到一些景区里有购物。记者拍出来后这个东西都说不清了。万一他过来就是为了搞点新闻,这就不好说。”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主要是担心这些特定职业的人“挑刺”。

对于出去的团员来讲,导游希望能够百分之百控制,能够影响他们。如果有人来出头就比较难控制。特定的职业,比如律师有特定的专业能力,能够判断出所做的事情合法还是不合法。记者有媒体资源,存在媒体报道的可能性。

笔者梳理发现,早在2017年春节前,携程网上有一些“特价旅游团”设置了许多门槛,对消费者的地域、年龄、团体性别组成都有规定。其中一条跨国六天五晚的旅行团只需要2288元,在预订限制一栏明确写着不接受旅游从业者、记者、律师客人预订,对云南本地、西藏、海南、贵州、河南等多个地区的客人也不接受预订。后来,携程网对该类违规产品进行下架。



2017年,携程网上部分云南游产品,对游客的职业及地域进行了限制。图片来源/网络

目前,笔者搜索携程网发现,只有出于安全考虑,不接受孕妇预订的提示,已经看不到对于特定职业的限制。

再往前追溯,2007年前后,曾有媒体报道,北京有多家旅行社,对教师、医生、律师等组团参加港澳、泰国游,每人多收400元附加费,原因是这部分人维权意识高、爱投诉,并且很少购物,某国旅工作人员也表示,团费数额视停留时间和是否有购物项目而定。

在团费普遍较低、购物项目较多的港、澳、泰等旅游目的地,地接社就以此来弥补超低团费的亏损。收取附加费问题的本质是恶性竞争,如果旅行社是在游客出发之后临时提出收费,游客可就旅行社违反合同向相关部门举报。

限制参团,就能零差评?

旅行团带团旅游,却对游客“精挑细选”,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

知名律师邱宝昌认为,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市场的秩序也是一种破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很清楚,消费者享有充分知情权、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选择权,这个权利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经营者不能不卖给某一类消费者,经营者没有选择消费者的权利。

邱宝昌还表示,旅行社限制记者、律师报团,显然是心虚的表现。之所以限定是律师对法律了解得比较多,对不法经营、违法经营或一些欺诈消费者的事情看得很清楚,律师会维护自己的权益。经营者限定某类人群、职业消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关键是,不让记者和律师参团,就一定能做到“零差评”吗?

事实上,这样的想法非常幼稚。如今,社交媒体发达,人人都有麦克风,不只是记者、律师,很多网友在面对不公平事时,都能够“路见不平一声吼”,拍视频、发图片上传到社交平台,通过朋友圈、微博、抖音进行广泛传播,如果旅行社自身有问题,被指出问题甚至曝光,是迟早的事情。

旅游业的乱象,并不是记者或者律师惹的祸。不让记者和律师参团,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旅游乱象。旅行社限制特殊职业人群,能防住记者、律师,但能防住有正义感的普通游客吗?对于各大旅行社来说,最好的做法并不是限制记者或律师参团,而是应该扪心自问一下,旅行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相关操作是否合理?

如果能确保所有的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旅行服务的质量,又何惧被人挑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