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结婚真诈骗
“高管”老公套路深
他究竟有何魅力?
2019年9月25号,结婚3年、有个两岁女儿,已经35岁的郑小姐,走进浦东公安分局孙桥派出所,她说自己被诈骗了,诈骗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丈夫顾某。郑小姐向民警诉苦,丈夫顾某诈骗了自己60多万元,还骗了自己的亲戚130多万,说是跟别人合伙开公司,但是钱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妻子报案说丈夫诈骗,民警也是第一次碰见,会不会是家务纠纷呢?谨慎起见,民警暂时没有立案,而是进行了最初步的调查。
郑小姐和丈夫顾某相识于2016年,当时顾某自称是银行高管,名牌高校毕业。两人很快坠入爱河,没多久,两人有了孩子,顾某提议,两人在香港登记结婚。但是,郑小姐婚后一直在上海生活,她始终有点不安心,她希望丈夫为了孩子考虑,能和她在上海领取结婚证。但是每次顾某都是推三阻四。最后,带着疑问,郑小姐把电话打到了他父母家。
郑小姐的这次电话,让自己吃了一惊,也让电话另一头的麻小姐震惊不已。原来,30岁的麻小姐,同样也是顾某的妻子,领了结婚证的那种。对方也有了孩子,作为正牌妻子,麻小姐在一家外企工作,认识了顾某之后,双方恋爱、结婚,一直都很正常。直到接到郑小姐的电话,她才惊讶地发现丈夫在和自己登记结婚的三个月前,居然就和郑小姐在香港领过了结婚证。
一开始,麻小姐在顾某的花言巧语下,还准备原谅他,不过,最终,麻小姐还是下定决心,和顾某离婚。因为她发现,顾某在外面,不止一个女人,也不止一个孩子。因为妻子发现了一张孩子的出生证,父亲正是顾某。顾某这次再没骗过妻子,在又一个孩子的出生被发现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和麻小姐婚后第六个月,还和另一名女子糜小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
据了解,从2016年到2019年,顾某周旋在三个女子之间,利用自己吹嘘的“银行高管”的身份,他不仅在几个女人间游走自如,还从中获利颇丰。糜小姐也是深受其害,直到她也来到派出所报案,她才发现,顾某不仅身份是编造的,还在外面有其他的女人。
糜小姐是名牌大学毕业,与顾某相识时,正考虑移民,而顾某自称是加拿大籍,并且对她大献殷勤,两人关系迅速升温,虽然两人没有领证,但是已经摆了喜酒。糜小姐说,自己知道顾某之前有过一段婚姻,还有过一个儿子。那段时间,被感情冲昏了头脑的糜小姐,对顾某投入了十分的信任。然而,让糜小姐没料到的是,她的信任,全然托付错了人。糜小姐生下女儿之后,顾某不仅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还以办理出国移民为由,不停向糜小姐要钱,而这些钱,大多是有去无回。钱转了,移民的事情却迟迟没有下文,加上糜小姐在日常生活中,渐渐察觉,顾某在很多事情上都说了谎。
后来,几乎是在郑小姐报案后不到一个月,2019年10月17日,糜小姐以被顾某诈骗80万为由,也向杨浦公安报案。
婚内“诈骗”,为何不构成诈骗?
2021年2月,顾某因诈骗嫌疑,被浦东警方抓获到案。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2011年,顾某和育有一子的徐某离婚,在2016年11月和郑小姐在香港登记结婚,育有一女;三个月后的2017年1月,顾某与麻小姐在上海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并于2019年3月离婚;2017年7月,顾某与糜小姐以夫妻名义生活,育有一女;2020年11月,顾某又在广东隐瞒过往的婚姻状况,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在与李女士结婚前,就从李女士那里,又骗到了50万。
顾某在三年多时间里,与四位女子保持了婚姻或同居关系,每一位女性被他榨取的钱财都在五十万元以上,最终,检察机关认定,顾某诈骗糜小姐80余万,诈骗郑小姐的亲属130多万,诈骗李女士50万,但是,郑小姐和麻小姐的钱款,并没有被认定为诈骗所得。
上海政法学院赵运峰教授认为:由于婚内财产没有分割或者公证,顾某和郑小姐的钱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郑小姐不能以诈骗共同财产为由报案,其他两位婚内被榨取钱财的合法妻子,也面临同样的状况。而同样被诈取财产的的糜小姐和顾某虽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质上属于同居关系,顾某明知没有能力偿还,还编造理由要钱,则属于诈骗。
除了通过恋爱,结婚祸害女性之外,顾某也祸害自己的同学和朋友。他通过虚拟深圳有项目,伪造微信哄骗同学朋友,以各种理由要钱供自己去澳门赌博挥霍,陆续骗走项目的合伙人三十万元。
检察机关认定,顾某诈骗的全部金额将近300万,而这些钱,全部被顾某送进了赌场。顾某还曾经因为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样的前科劣迹,如今,要付出更重的代价。日前,经过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顾某犯两个罪名,一个重婚罪,一个是诈骗罪,合并执行是11年6个月。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