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一则招标公告引起广泛关注——河南中牟县一国有汽车租赁公司计划采购6辆新能源环卫车,项目预算金额为1160万元,平均一辆车价格为193万元。
一台环卫车价格近200万元,而且还是单一来源采购,堪比豪车的采购价格,也自然引发了网友们的猜疑:价格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相关招标公告引发热议。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面对质疑,当事国企暂时还没有正面回应,不过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供应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能源环卫车是高科技产品,整车配套加起来,6辆环卫车总价1000多万元是正常价格。
有媒体梳理发现,2020年9月17日,河南巩义市城市管理局购置新能源环卫车辆项目开招标公告中,第一标段的电动抑尘车6台,预算价达到1320万元;第三标段的电动洗扫车13台,预算价2470万元……算下来,这些环卫车辆,均价都差不多在200万元左右。与之相比,目前受到质疑的环卫车采购项目,价格似乎并不算离谱。
至于为何采用“单一来源”(即唯一供应商),该国企公开的相关解释说明称,“根据市场调查,河南华路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气净化吸尘车,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双脉冲反吹灰装置’‘水雾膜滤布及其覆膜方法’专利及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使整车作业过程中可高效捕获PM2.5细颗粒物,达到排放回大气中的数量lt;75μg/m3的效果,有效解决了吸入气体排放的二次污染问题,是目前唯一符合我公司使用要求的生产厂家,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如果事实确乎如此,那么根据相关招标采购法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既是必要的,也是合法合规的。
价格是合理的,程序是合法合规的,这个项目为什么还会引发网友一片质疑呢?是否都像供应商所言的,“只是大家可能不太了解情况”?其实未必全然如此。
目前的信息仍只是相关方的一面之词,形式上的合理合法合规,也不一定就能证明实质上也是如此。譬如,市场价格参考的范围是不是可以放到河南以外更大的全国性市场进行比价?生产厂家的唯一性,其设置的条件是否都必须且必要?否则,将采购条件设置得越具体就越容易圈定某一具体供应商,就变成了量身定制式的“萝卜采购”。
此外,新能源环卫车的价格当真没有压缩空间?那么能不能像药品采购那样,通过更高一级政府部门以集中采购的方式提高议价能力,降低新能源环卫车的采购成本,节约公共财政支出呢?
这个项目经舆论发酵已成公共事件,有关部门当以更权威更中立的立场对公众关切予以更全面的调查与回应,甚至有必要引进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审计、督查。
须提醒的是,假如调查结果仍显示该项目没有问题,也不代表网友和公众的质疑就是多余。国企招标采购,花的终究是公帑,公众有知情权、监督权。网友对此事的关注,即便带有一定的情绪性、非理性,也反映了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监督积极性在提高。相关方面当对民意有所敬畏,以更坦诚的态度,更透明的信息公开,积极主动释疑答惑,用更务实的工作回应民意期待,赢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