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正计划简化其土地开发和增长计划,允许市政有权“随时(at any time)”扩大其边界,以建造更多住房。同时省府还将严管租赁市场,违规者罚金加倍,最高可达50万加币,为加拿大之最,租客则可获得新权利。
这项名为《帮助购房者,保护租户法》(Helping Homebuyers, protection Tenants Act》的第97号法案(Bill 97),周一在安省议会通过三读,一旦获得王室御准即开始生效。
根据这项新法案,房东如果要装修出租屋,必须给租户一个60天的宽限期,允许他们在房屋完成装修翻新工程后,以同样的租金水平搬回原址居住。
如果房东不让租户以同样的租金搬回居住,租户可以在搬离后两年,或翻新工程完成后六个月内(以较长时限为准),向房东与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提出投诉。对违反《住宅租赁法》的房东,罚款将翻倍,个人罚款最高为10万加元,公司罚款可达50万加元。这一罚款金额是目前加拿大全国最高。
部长表示:“我们也在采取措施让租房者的生活更方便。我们将继续投资于业主和租客委员会,以改善对租客和房东的服务,并迅速解决目前和未来的案件。我们还将引入一些变化,如果通过,这些变化将增强租户安装空调的权利。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因装修、拆迁、改造以及业主自用而导致的驱逐。
省府将继续采取措施,让租客的生活更便利,提出的改革建议将解释和加强他们在单位安装空调的权利。
根据这项建议,房东将不能禁止在租赁公寓内安装空调机组,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租客必须书面通知房东,他们打算安装空调空调必须安装安全可靠,不会造成损坏租客将支付空调的安装和维护费用安装和维护必须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包括市政规章租客将被要求告知房东空调的能源效率,以及他们预计的使用量。房东将被允许根据实际用电成本或根据租户提供的信息进行估算,收取季节性费用
该计划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租客的保护。
当要求租户搬出单位以便进行翻修时,房东必须提供:该单位必须空置以便进行翻新的证明以书面形式说明翻修的最新情况装修完成后,有60天的宽限期可以重新搬入
一旦装修完成,房东必须允许租户以类似的租金搬回。如果他们不这样做,租户将在搬出后的两年内,或在装修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以较长者为准),向房东和租客委员会提出投诉。
如果房东选择驱逐房客,以便自己使用该单位或让家庭成员搬进来,省府提出的改变将要求房东(或他们的家庭成员)在特定的期限内搬进该单位,这将在未来的法规中规定。
除了上述之外,省府还表示,作为法案的一部分,它们将就无管理费的房屋买家的冷静期(COOLING-OFF PERIOD)问题展开征询。这将要求房屋建筑商必须告知客户可以改变心意并取消购房合同的时间范围。
这次征询将审查取消期(cancellation period)应当持续多久、何时要公布要求以及是否将包括买家的取消费用等。
政府还将冻结74项向省政府缴纳费用,理由是政府认为这将有助于降低房屋建筑成本。不过官方并没有具体说明这些取消的所有费用及其成本,仅表示其中16项将是建筑法规费用,包括考试和注册费用。
这项法案被描述为政府要实现在2031年前建造150万套住房目标的“最新措施”。然而,法案中很少有内容与确保房屋建设有关。
另外,省府将拨款大约650万元,用于投资40名仲裁员,并提供额外的人手,以改进房东和租户委员会的服务和做决策的时间期限。
上个月,安省小房东组织 (SOLO) 组织了一场房东的集会,号召小型房东联合起来,抗议近年来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现场一些人举着大标牌,一边大声呼喊“还我房东应有的权力”,“还我公正”...等口号。
SOLO发言人表示,这种不断发生的情况对小房东的影响在经济上是毁灭性的。很多人不得不被迫找第二份工作、加班、获得更多贷款(债务)或依靠亲戚家人经济援助来维持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