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烧火,全家坐牢”“谁家地头谁看管,谁家着火罚谁款”……




近日,有江苏网友晒出的一些防火宣传横幅,引发大量质疑:“这是在搞连坐?”“别人烟头扔我家地里也怪我?”“‘烧火’一词有歧义,不严谨。”




对此,当地工作人员表示,已责令拆除了相关横幅。



俗话说,“话糙理不糙”,但上述宣传标语却是既不文明也无道理,一个人到底犯了什么法需要“全家坐牢”?要知道,我国早在1905年便废除了“连坐制”。



根据报道,为了保护环境,当地强力治理农户焚烧秸秆,于是才出现了这种违反法律常识、缺乏法治精神的“恐吓式”宣传标语。



用通俗易懂、简洁醒目的标语进行宣传教育,本是件好事。但是,通俗并不意味着信口开河,更不能违背常识、超越法律,甚至含有“恐吓威胁”的意味。相反,越是深入人们日常的标语,越是要讲求严谨规范、于法有据。



此前早有媒体对“辣眼睛”的奇葩标语进行过报道与批评,一些地方基层的标语内容频现错别字、病句,不仅内容过于生硬、强势,有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诅咒式标语”。这些奇葩标语让老百姓反感不说,还会破坏政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相关政策的推动实施起到反作用。

类似的横幅标语应该给基层工作提个醒——看似一条小小的横幅,体现着当地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态度,也体现着基层治理的水平。

无论何时,政令不能高于国家法律,基层政府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多一些法治思维,少一些“恐吓式”说教,多一些人文关怀,少一些用力过猛,用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良性和谐互动,共同助力基层治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