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主持人兼歌手兼演员兼婚礼司仪的大哥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宣布,从即日起,他两个做试管婴儿时多出来的“备胎”,拟以200万美元一枚价格出售,转让给需要的人。
大哥在帖子中解释说,自己现在和老婆已经有4个孩子了。
前几年在准备老三和老四时,他们选择了体外受精,当时成功培育了四个受精卵,并随后有了老三和老四。
但现在无论从经济还是从精力来说,大哥认为自己家庭都无法再负担更多的孩子。
而他认为他与老婆的基因是如此之优秀,培养一个受精卵又是如此不容易,所以相比把剩的“种子”销毁,不如输入社会,改善人类。
同时大哥也给出了要出200万美元高价的理由。
他在社交媒体发布了大量自己和老婆,以及四个孩子的生活照片,认为识货的看到自然懂。
实话实说这些生活照看起来确实不错,父母健康,小孩活泼。
末了大哥还建议说,假若没有生育计划,看到这则消息的您仍可以是潜在消费者。因为受精卵是可以无限期冷冻的,您可以将此看做一次投资,一份保险,在目前200万这个低价买入,将来遇到合适的节点可以抛出。
大哥认真的表示,他会将出售个人受精卵当做一份事业对待,做的是回头客生意,客户不用担心是一锤子买卖。
虽然受精卵到底算不算人存在争议。
但,这么做真的不是在贩卖人口么?
事实上目前美国有着类似大哥这样境遇的人还挺多。
根据美国国家胚胎捐赠中心公布的数据,随着体外受精等辅助生殖技术进入第五个十年,那些被冷冻封存的过剩胚胎,如今已多达100万个!71% 的夫妇在将未使用的冷冻胚胎平均储存 4.2 年后还没有决定如何处理它们。以200万美元添加出售受精卵那位大哥就是其中之一。
关于个人能否宣传销售自己受精卵这个问题,在美国的弗吉尼亚州至少是被允许的。
今年三月,弗吉尼亚州一名法官,在一个案件中裁定,人类胚胎可以作为“商品和动产”进行估价和出售。
案件起因是,一对夫妻冷冻了一批受精卵,然后将其登记为了共同财产,可后来离婚了。离婚后女方想从当初这批胚胎中取一个出来孕育,根据是胚胎是共有财产,她可以在丈夫不在场时自行决定这些财产的使用。
但丈夫不同意,矛盾并不是出现在共同财产上,而是丈夫认为胚胎不能被划归为财产,所以女方以共同财产为名来使用这批受精卵就不成立。
一开始法官是倾向支持男方的,但随后经过仔细斟酌,法官发现无论州还是联邦都没有说受精卵到底能不能算财产。
最后这位较真的法官竟从两百年前的奴隶法案中找到一个依据,同时参考了堕胎法案,认为人在某些定义下可以被当做财产,从而认可女方受精卵是共有财产说法,判了女方赢。
但美国有的州对这种情况也有明确规定。
例如在狂野的佛罗里达,与当地开放人文氛围截然相反的是,州法律第873条第5项规定禁止人类胚胎的广告或销售。
其实通常来讲,在美国,“备胎”最主流的处理方式是领养。
美国有一女自,从2018年至2020年间,便先后领养了21个胚胎,最后从其中成功孕育出3个孩子,组建了自己的家庭。
目前在美国,买卖受精卵其实并不乏支持者。
支持一方的论点,大概基于三个支柱:
是首先卵子或精子的买卖已经被接受,而二者的结合体受精卵为什么不可以?
胚胎显然不值得特别尊重,因为它们在体外受精诊所和实验室中经常被销毁。
胚胎买卖绝非令人厌恶的儿童买卖。后者涉及对已经存在的孩子的潜在伤害,而前者涉及选择是否要生产特定的孩子,这种做法更像是买卖精子及卵子而不是买卖孩子。
另外这些人还指出免费捐赠其实并不免费,因为虽然胚胎是免费的,但按美国医院标准,从中收取的服务费低则2万,高可达10万美元,显然并不是一个面向公众的方案。
而反对贩卖受精卵一方的论点看起来也同样有理有据。
首先是孩子有认识亲生父母的权利,这对他们成长也很重要。事实上在美国加州,那里早在十年前就有了专门出售受精卵的公司。而这些公司通常一定会避免出售的受精卵长大后回头来找生父母,阻碍了认亲。
第二就是定价,显然在受精卵这门生意中,肯定不乏有人提出定制化需求,这无疑会造成人的物化,带来无法预知的社会问题。
最后目前还没有规则来限制每对配子捐赠者出售的胚胎数量,因此未来可能会出现近亲繁殖问题。
2013年,医学界顶级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曾发表一篇标题为《待售的定制胚胎——什么美丽新世界?》的缴文,文中作者对这种生意模式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挖苦。
然而作者并没有在输出过程中骂醒自己,他也感到困惑,因为这些胚胎假若不会被销售,那么最终等待他们的也是销毁。
因此作者略带伤感的在结尾说,他也不知道相比出售胚胎,到期销毁这种方式是否显得更为尊重。
不过说回那位十八线男星,有一点他肯定是错的。
那便是宣称因为自己和老婆基因好,所以后代也一定是好的。
先不说这位大哥基因是不是真的好,君不见古今中外,有几个大人物,人们是能叫出他们父母的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