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后来楼主因为母亲患癌回国,男方却趁机处理财产。
楼主回到加拿大后第一件事就是去CIBC 要求封锁LOC 账户,如果不行就办一张汇票把钱提走。
CIBC 在Woodbine & Steele 分行的当时的经理让她去找一位下属员工,说只要在账户上注释说明必须两个人到银行才能从这个LOC账户提款,楼主同意了这个方案,就没有取走账户里的钱。
但之后过了一段时间,这个账户的钱却被男方提走了十几万余额,她打电话问CIBC 的电话银行,也写邮件去问他们,没有得到后续的解释。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但楼主还是介怀两个银行员工的故意欺骗行为。
楼主提醒大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不要相信这种什么单方面的说明,不了解银行政策的人,被他们欺骗,还没办法证明。楼主当时离开银行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已经添加了禁止取钱的备注说明。最后没曾想被摆了一道。
有网友指出,联名账户一开始设定的时候就可以说明多少以上的支票需要双方签字,之后如果更改自然也需要双方同时同意。也可以自己取钱但是有转账凭据的都会是法律证据,这种情况银行可做的不多,建议楼主牢固证据,早日联系律师。
有人表示,银行员工基本上对这种事情没有权限的,千万别听他们忽悠。而且也从没听过联名账户可以像楼主所说的那样操作。现在的情况只能联系律师了,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打官司的法律凭证。
打官司太难,楼主已经放弃。表示以后不会再受这种骗。只是想通过此事提醒一下大家,也控诉一下CIBC这两个不端职员。
让楼主意难平的是,银行经理深谙政策,却为一己私利选择欺骗她,毫无职业操守。楼主后来写信去告状告到加拿大金融监管部门,对方没有正面回答到底谁欺骗了她,只说CIBC不会赔偿损失。唯一剩下的救助途径只有法庭。但楼主放弃了。
有网友指出这种是要签文件的,note只是提示,没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