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时代财经APP(ID:tf-app),作者:何铭亮、周立,编辑:兰烁,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因社员股金无法取出,安徽萧县立亭合作社引发大众关注。
时代财经发现,在萧县立亭合作社各种宣传中,曾反复出现“臧立亭”的身影。在不同的宣传报道中,他会以立亭合作社总经理、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创始人、立亭供销合作社理事长的头衔出现。
臧立亭是谁?
公开报道中,他是萧县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他推进智慧农业大棚、要带领大家建设好红薯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创收。
但时代财经发现,在裁判文书网上,他却展现出截然不同的另一面,频频向同乡同辈人贷款,年息常常高达24%。
萧县立亭合作社背后,这位神秘的臧立亭有着什么样的故事?
一、曾向当地红会捐赠20万
“我要是看到了(存折是啥样),我肯定不让俺妈去存。”
远在外地打工的林奇(化名)告诉时代财经,当初冲着高息、类银行的宣传,他母亲在萧县立亭合作社“存款”,一存就是好几年。
不过,当林奇仔细查看相关票据时,才发现这并不是所谓的银行存款收据,而是入股股金单。“家里父母又不识字,他们哪里懂(区别)。”林奇对此非常无奈。
4月23日,萧县县委县政府调查处置小组发布通报称,公安机关对萧县立亭合作社涉嫌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合作社实际控制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也已对该社资金资产进行冻结,社员股金暂时无法取出。
通报还称,4月21日,已对立亭合作社资金资产进行了接管,制定了社员股金本金分期分批退还办法。4月23日起,到期股金本金已开始有序退还,计划半年内完成股金本金退还工作。
4月23日晚,林奇所在的社员群也发消息提醒称,在立亭合作社入股社员,股金到期、活期、过期社员将于明早(4月24日)办理手续。
据时代财经观察,4月23日晚上,已有部分网民在短视频APP上表示自己的钱已经到账。
林奇对此半信半疑,“要给一起给,为啥还得到期的先给?万一半年后没钱了,没还给我们怎么办?”也有其他储户表示,虽然焦虑,但依然暂时相信官方,“既然县委书记说会给本金,那我就暂时相信,到时候如果钱没到账,(我们)肯定会再讨说法。”
在萧县官方的通报介绍中,萧县立亭合作社是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为社员提供农副产品购销等服务。
天眼查APP显示,包含“萧县立亭合作社”字眼的企业有3家,其中经营范围含“提供农副产品购销”的为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该机构成立于2016年10月,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均为自然人臧功绍,该合作社还对外投资萧县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过半持股比例在50%左右。
不过时代财经注意到,微信公众号“萧县立亭合作社”中又出现了另一名臧姓自然人——立亭合作社总经理、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创始人、立亭供销合作社理事长臧立亭。该公众号的认证主体为“萧县瑞芳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瑞芳”或取自臧立亭妻子的名字。
不过对于臧功绍与臧立亭的关系,目前时代财经尚未从公开资料中发现关联关系。
对于臧立亭其人,在官方描述中颇具正面色彩。
2022年12月,“萧县政协”微信公众号一篇名为《政协委员风采展示(一)臧立亭:做好农民增收致富带头人》的文章显示,臧立亭出生于1970年,为第十一届县政协委员、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目前“萧县政协”微信公众号文章已显示为“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2022年,萧县立亭合作社在萧县庄里镇打造出智慧农业产业园——连体大棚、风机、排水沟、自动滴灌系统等应有尽有,将当地西红柿年亩产量达到5万斤以上。当时相关新闻稿中,臧立亭以萧县立亭合作社负责人的名义介绍说:“大棚采用双层保温模式,冬季保温,夏季降温,促进作物生长。灌溉和排水设施保证实现旱时可浇,涝时能排。”
除此之外,在萧县立亭合作社公众号中,臧立亭还表态带领大家建设好红薯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创收;疫情期间筹措各类防疫物资,直接向萧县红十字会捐赠现金20万元等。
二、“职业放贷人”?
不过,在裁判文书网上,臧立亭有着截然不同的另一面。
4月24日,时代财经在该网站以“臧立亭”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共有123篇法律文书结果,案件全部发生于安徽省,且大部分判决书、裁定书均由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出具,以下所提案件涉及的臧立亭,均系1970年11月1日出生、家住安徽萧县的“臧立亭”。
根据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可以大致勾勒出臧立亭的过往经历。
2014年,农民出身的臧立亭44岁,他身段灵活,既干过采石场承包,也曾做过房屋买卖。当年1月,臧立亭与同在萧县的吴某、孟某一起,将石料厂矿山开采里的石子机组生产、加工、落地装车等工程承包给叶某,为保证叶某正常推进工程,臧立亭、吴某及叶某三人需负责协调当地镇村组关系。
臧立亭身上还有一个更显著的标签——“职业放贷人”。(在2018年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朱某起诉臧立亭,并称其为“职业放贷人”。)
在上百份法律文书中,臧立亭涉及案由数量最多的是民间借贷纠纷,其次为借款合同纠纷。2014年~2022年间,臧立亭一直在起诉不同的欠款人,要求他们尽早还钱。
时代财经根据裁判文书网不完全统计,2012年~2014年期间,臧立亭多次以个人名义借出资金,借出金额从1万、3万、4万到50万不等,但这些借款利息大多高达月息2分(即年利率24%),出借对象大部分为萧县当地人,借款人年龄多为70后,与臧立亭年纪相仿。
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借贷双方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法院应予支持。臧立亭出借的利率刚好踩中这条界线,因此在多个借贷纠纷案件中,法院均基本支持其主张。
以2018年一桩案件为例,臧立亭起诉借款人吴某及妻子陈某等共5人。经法院审理查明,臧立亭于2013年12月向被告吴某、陈某借出本金4万,借期1年,且因双方约定利息为年利率24%,不违反法律规定,萧县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10天内偿还本息。
按照判决,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2014年2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若被告在判决书下达日期(2018年3月13日)当天立马还钱,则需要还超过49个月利息,本息合计近8万元(本金4万+利息3.95万)。
那么,频繁出借资金的臧立亭到底拥有多大的资金量?
2014年3月,臧立亭曾以1300万买下邻近萧县杨楼镇镇政府的杨楼综合大市场院内的27套门面房、14套商品房以及农贸市场上下两层5000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
尽管该交易最后同样闹上法庭,陷入各种借条、借据之争,但2014年的“农民”臧立亭无疑已拥有操作千万资金的能力。
三、资金互助社借款利率高达18%
萧县立亭合作社因何违法经营?截至发稿,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尚未有进一步说明。
时代财经注意到,臧立亭牵涉的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或存在不合规之处。
据萧县立亭合作社公众号2018年的一篇文章显示,宿州市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名下有一个总社和8个分社,其一年期年补贴率为4.25%,5年期年补贴率为5.06%,相关细则还提到,只要加入该资金互助社便能享受惠农补贴、供销系统的销售渠道等。
根据萧县立亭合作社公众号的更名记录,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其名为“宿州市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后又改为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萧县立亭合作社。而在相关判决书中,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宿州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为同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以此推测,萧县立亭合作社与宿州市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或同为一家主体。
而在一份2020年的裁决书中,以年利率24%高息放贷的臧立亭,与从事惠农业务、萧县立亭合作社负责人的臧立亭重叠在了一起。
根据该裁决书,2019年,臧立亭将欠款人肖某、张某告上法庭。肖某在二审裁定中辩称,自己与臧立亭个人并无借贷关系,其实际是从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中的“宿州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下称“立亭资金互助社”)借款,当时借款金额为5万。
肖某解释称,2015年8月,其向韩某借款5万元、月息2分2(2.2%)。2016年,随着韩某加入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肖某的该笔借款也同时转入该合作社。2019年10月20日后,这笔借款的月息从2.2%下调到1.5%。在判决中,法院最后认可了肖某的说法。
换言之,即便下调了月息,2019年10月20日之后,肖某在立亭资金互助社的借款年利率仍高达18%。
据了解,国内资金互助社是由乡镇、行政村农民等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贷款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机构,一般不以盈利性为目的。
2019年7月,中国普惠金融研究所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曾选取福建霞浦县、河北承德县和甘肃景泰县三地进行调研,当时相应结论称,国内银行类机构、资金互助社及民间借贷的年实际利率平均分别约为11%、7%、18.2%。
以此来看,立亭资金互助社在当年与肖某的贷款利率远远高出平均水平,已接近民间借贷性质。
该案暴露的问题不止于此。臧立亭在案中坚称,肖某这笔借款是与自己直接签订,与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立亭资金互助社无关。不过,臧立亭提交的关键证据——借条之中,却存在财务做账编号“2017年8月2日157”。
肖某据此反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无需财务做账,该编号说明其证实与机构存在借贷关系,与臧立亭本人无关——法院同样对这一说法予以认可。
4月24日,华南某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对时代财经表示,根据其他已有的判决案例,“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专业合作社”曾作为独立法人立案,本身具备起诉资格,其无法推测臧立亭为何坚持以个人名义起诉肖某。
同日,另一位北京某事务所律师同样对时代财经指出,臧立亭以个人名义起诉被告还钱,若法院也支持他的诉讼请求、最终进行强制执行,那么还款将会归还到臧立亭个人账户上,而不是合作社。“至于事件具体的来龙去脉,只有当事人才能清楚了解情况。”
立亭资金互助社也曾获得过上级部门的肯定。
2018年末,宿州市供销社相关新闻稿指出,综合改革实施以来,宿州供销社大胆尝试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全市供销系统内已发展3家,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专业合作社即为其一。
截至2018年末,宿州市3家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共有网点21个,发展社员14483户,互助金吸收余额约12318万元,互助金借款余额10100余万元,累计发放互助金借款12041余万元,期末借款户1392多户,户均借款7.2万元。
时代财经对比发现,2019年末,在资金互助部网点减少一家,发展社员增加1731户、互助金吸收余额增加3000余万的情况下,互助金借款余额、累计发放借款、期末借款户数、户均借款均保持不变。
若两份新闻稿的数据无误,这意味着尽管增加了储户、吸收了余额,但2019年全年三家合作社几乎没有增加一家借款户,也未多发一笔借款。
2020年,宿迁市供销社新闻发布会未如期召开,而在2021年、2022年发布会中,也再无披露互助金相关数据。
4月24日下午,时代财经以法律咨询的名义致电萧县下辖一镇司法所,该所所长回应称,“萧县立亭信用社事件只是个案,其他具体的合作社情况是不一样的……若有返乡创业、从资金互助社借款的意愿,你可在签订相关合作前,提前咨询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我们会给予相应帮助。”
时代财经注意到,山西省处非办旗下公众号“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在4月11日发布的文章中提及,存在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农村地区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相对更弱,又缺乏投资渠道,农民合作社已成为非法集资高发领域,农村地区成为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重点地区。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时代财经APP(ID:tf-app),作者:何铭亮、周立,编辑:兰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