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奇葩乘客因多走20米路,赖车上超30多个小时,留下一车尿骚味

近日,杭州奇葩乘客赖在网约车上不走的新闻引发关注。

截至发稿时,两名乘客赖在车上已经超过30个小时,派出所人员调解失败,目前还在调解当中。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呼叫网约车,当网约车快要达到停车地点时,发现停车地点不能停车,于是停在了距离停车地点20米的地方等他们。

两名乘客因为多走了20米路,上车后就开始大发脾气,对着司机一顿大吼大叫。司机是一名女性,见到两名乘客发这么大脾气,想要取消订单。



没成想,两名乘客不依不饶,直接赖在车上不走,扬言要司机赔偿他们十倍违约金。司机当然不肯答应这种无理要求,于是就这样耗着。

没想到这两名乘客这么执拗,竟然赖在车上超过24个小时,期间还挡住了车内的摄像头,以至于当警方来调解时,没办法第一时间查清车内发生了什么。



司机将车子直接开到派出所,派出所人员出面协调,做了整整五个小时的工作,两名乘客还是听不进去。

围观群众纷纷赶来看热闹,了解事情经过后也开始劝导这两乘客,甚至有不少人慕名前来骂他们,他们依旧听不进去。



司机又将车开了回去,停放了一宿,这两名乘客的毅力远超乎她的想象,竟然能够坚持超过三十个小时,吃哈拉撒睡全在车上。

早上的时候,司机又报警了,另一个派出所的人前来沟通,两名乘客的态度还是很坚决,此事依然在协调当中。



乘客的诉求没有变,执意要司机赔偿十倍违约金。

司机则觉得不仅自己的车子被弄脏了,全都是尿骚味,而且自己的精神也受到了伤害,要求他们赔偿自己的营运费用并将车清理干净赔礼道歉。

目前派出所给出的说法是,两乘客还构不成寻衅滋事,那么此事只能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是如果两名乘客执意不下车,调解无用,该怎么办呢?

就算两名乘客下车,然后一走了之拒不赔偿司机的损失,司机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有网友表示,不是很理解工作人员的做法,明明是乘客的不对,为什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车辆呢?

也有网友表示,执法不应过于温柔,应该果断一些,调解不能解决的问题,就应该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是在阻止事态向更坏的方向发展。

还有网友给司机出奇招,让她把车子开到太阳底下,熄火关窗锁死,不信他们不出来。

想要让两名乘客出来的办法有太多了,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他们出来不出来的问题了,而是他们出来后该怎么处理的问题。



景区有个黑名单机制,铁路系统也有黑名单机制,对于那些严重违反公序良俗,或有潜在安全隐患的人,有必要采取一些限制措施。

网约车平台平时抽取那么多利润,此时有必要站出来为司机们发声,并且有必要对这两名乘客做出一些限制,保障司机的利益和保障乘客的利益同等重要。

俩乘客赖网约车超24小时 警方为何判定不构成寻衅滋事?

5月17日,浙江杭州一名网约车司机称,因两位乘客打车点不能停车,商议在距离上车地点20米处等乘客。乘客上车后对司机大吼大叫,司机决定取消订单。乘客却超过24小时赖着一直不下车,还尿在了车上,期间警方前来调解,劝说5小时未果。后来网约车司机开车将父女两位乘客拉至派出所。



涉事乘客。图源:视频截图

5月19日,网约车司机王女士称自己昨晚9点回家,车留在派出所。晚上11点从警方处得知两位乘客还在自己车上。

王女士还表示,两名乘客上车后就开始大吼大叫,为避免发生冲突,她告诉乘客他们可以选择下车,自己会把钱退给他们。但两名乘客拒绝下车,并要求司机赔付10倍违约金。但自己平台没有此项规定,自己认定该要求系讹诈。

视频中,一名男乘客对民警表示,这是经济纠纷。由于网约车营运摄像头被乘客遮挡,期间不清楚两人有没有下过车。

5月19日早晨,警方告知父女两位乘客已下车。王女士正在赶往派出所的路上去调解,她表示不会道歉,也不会赔付乘客违约金,乘客的行为已给她造成精神伤害。她还表示,要求两位乘客赔偿自己的营运费用将车清理干净,并赔礼道歉。



图源:视频截图

就在当天,处理此事的派出所表示,两乘客目前暂不构成寻衅滋事,将和乘客和司机一起妥善解决此事。

网友这样评论

对于此事,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乘客的行为简直离谱,霸占车辆影响别人营运,就应该赔偿。也有网友认为,对于如此无赖的行为,警方判定不构成寻衅滋事,有些不合理。



那么怎样才算“寻衅滋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下寻衅滋事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极目新闻点评:停车小事何以闹成这样

这事引起网友热议,因为没按约定地点停车原本不是多大的事,却导致运营车辆被占用这么长时间,这样的纠纷还真是少见。



生活中,大家没少遇到这样的情形,乘客都想着在自己最方便的地点上下车,但运营车辆不是想停就能停的,有的路段开不进去,有的地点并不适合停车,一般乘客会和司机通常会有个商量,另行约定上下乘客的地点。

常言道,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也是人与人相处的应有之道,不可能事事都按哪一方的意愿来,还要受到外在条件的约束。

作为司机来说,向乘客提供服务,乘客是上帝,能方便乘客的,尽量要方便乘客,这是应有之义,也是服务之道。只要是乘客合情合理的要求,司机能够满足要求的,当然以尽量满足为宜。如果司机能够方便乘客,却不愿去提供方便,只顾自己方便,乘客有意见也很正常。如果司机确实有难处,不能满足乘客的意愿,乘客也要加以体谅。

此事中,按司机所陈述,因为乘客所要求的乘车地点不能停车,一停车就违章了,如果是这种情形,在乘客指定地点前方十几米处停下,这并不离谱,又有何不可呢。除非乘客是有特殊困难,如果因此闹情绪,又是另一码事。正常情况下,多走个十几米路也累不倒人,方便了司机,乘客也没吃多大的亏,又有多大的情绪呢?

即便因为司机没有按乘客的意愿来,发几句牢骚,表达一下不满也够了。司机也提出愿意退单退钱,但并不能因此息事宁人,据称乘客要求司机赔付10倍违约金,要不然,就赖在她的车上不走。这就有点过火了。



据办案民警说,两人暂不构成寻衅滋事。”他表示,警方最终会解决此事。

对此,网友也感到不可思议,这点小事还惊动了警方。视频中,一名男乘客对民警表示,这是经济纠纷。网约车女司机则表示,自己认定乘客的索赔要求系讹诈。

无论乘客的索赔要求是否正当,如果没按理想的停车地点乘车,就要因此扯皮,还闹成这样,真是没有必要,可以说是生闲气,也是给自己找不开心。

想在最方便的地点上车,原本为了节约赶路的时间,这一扯皮岂不是浪费了更多的时间,耽误网约车的时间,对方因此误工要反过来索赔,也耽误了自己的时间,到头来,损失也是自己的,又是何苦。多大点事呢,值得如此大动干戈,还不如痛痛快快去办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