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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落户对于派出所来说,可能只是一项日常工作,但是对于家庭而言,是具有纪念意义和仪式感的,试问,有哪个家长愿意自己的孩子刚一落户,就被标注为文盲呢?虽然说,文盲并不应该被歧视,但在当下这个时代,也总不应该被鼓励和提倡吧。
就定义而言,新生儿虽然不认识字,但被划为“文盲或半文盲”也是错误的。文盲是指不识字并且不会写字的成年人。按照我国的标准是指年满十五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公民。新生儿还没来得及长大识字呢,怎么就是“文盲”了呢?按照这个逻辑,新生儿还不会走路呢,那是不是会被认为是残疾人?
派出所的回应,反映出部分窗口单位服务办事的刻板思维。首先,新生儿落户是很常见、很重要的工作事项,应该在系统中有专门的分类,根据一些网友反馈,其他地方多数标注为“学龄前儿童”,说明这种标注不是不能修正的,系统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什么不能根据实际情况标注?
再者,这系统肯定不是第一次用,这种问题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就应该主动修改解决,免得发生这种不必要的谬误,平白无故地给家长添堵,等到户口本都出了,再说介意可以去掉,这不是浪费办事群众的时间和精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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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说小挺小,但说大也挺大,明明是服务窗口的失误,诚恳地跟受到困扰的家长道个歉,不管是操作的问题还是系统的问题,都及时纠正过来,并且给此前已经办了户口本的群众,开通专门的修改通道,不就能解决问题了吗?但一句“介意可以去掉”,显得对工作缺乏专业度和敬畏,甚至显得非常傲慢。
各类政务服务窗口,是服务群众、贴近群众的第一线,应该将群众的满意度放在第一位。如果说什么事情,都要群众反映了才看到,看到了也不主动去改进,还一副觉得群众不该这么介意的高姿态,正是这种刻板冷漠的作风,让为民服务出现了“盲区”,其根源还是“心盲”了,没有把群众利益和感受放在心上,工作不走心,群众怎么可能满意呢?
像办户口之类的民生服务,连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再小的错误也是大事,也必须立刻纠正,彻底纠正,希望政务服务部门点亮心灯,扫清“盲区”,多从群众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多一点耐心细心,就会少一些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