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一审曾被法院认定系婚恋纠纷引发,凶手被判处死缓。后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早在案发半年前顾萃就明确表示不再交往,甚至因遭屈江频繁骚扰报警,最终法院二审改判屈江死刑。
男子当着7岁女孩面
50多刀杀死女孩母亲
一审被认为系婚恋纠纷判死缓
据本报此前报道,顾萃生前一边抚养女儿,一边在四川南充经营着一家美甲店,2018年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屈江。顾先生表示,因为当时女儿并不知道屈江是已婚人士,就和屈江开始交往。
这之后,屈江和前妻离婚,持续追求顾萃。这期间顾萃发现,屈江常常赌博,多次向顾萃要钱,顾萃开始都会给钱,但后来实在无法承受,提出了分手。
顾先生回忆说,即使顾萃明确表达了分手意愿后,屈江仍不时来骚扰顾萃,向她要钱。
检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顾萃本人或委托同事先后四次拨打110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均依法指派警察到达现场,对屈江进行批评制止,但屈江仍继续跟踪、纠缠、辱骂、骚扰顾萃。
2020年6月1日下午,屈江带着作案用的刀具守在顾萃的工作单位附近,对顾萃进行跟踪。等顾萃下班之后,屈江潜进顾萃居住的楼房,在楼顶天台等待。直到当日晚上12时左右,屈江将自己的电瓶车从单元门口转移至小区后门外公路边,以便作案后能避开监控迅速逃离现场。
6月2日凌晨,屈江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顾萃的家门,入室后先关闭了电源总闸,随后进入顾萃和女儿睡觉的房间,当着顾萃7岁女儿兰兰(化名)的面残忍地杀死了顾萃。顾先生回忆说,法医曾表示,顾萃全身的创口达到了56处。
该案件一审时,法院认定系婚恋纠纷引发,可对屈江从轻处罚,判决屈江犯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并以此判处屈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一审后检察院抗诉
称案发半年前死者就明确表示
不再与凶手交往
一审宣判后,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在抗诉书中表示,一审法院认定本案系婚恋纠纷引起,从而从轻处罚明显不当,也属认定事实错误。
检察院表示,案发半年之前,顾萃已明确表示不再与屈江交往,屈江采用非法手段对顾萃进行纠缠、骚扰。
检察院认为,本案中被害人顾萃无过错,不存在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案件对错难于判明的情况而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情形。
顾先生此前向北青报记者表示,案发后,兰兰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时不时会因为噩梦从睡梦中惊醒。
案发时,兰兰身上、脸上都被溅上了母亲的血,“是赶来的民警给孩子换了干净的衣服,把脸和头发给洗干净了。”此外,案发后屈江本人从未向顾先生一家表达过任何歉意,这让顾先生无法接受。
凶手被执行死刑
死者女儿将死刑复核裁定书
带去母亲墓前
顾先生提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屈江提前准备好作案工具以及逃跑时用的行李,转移好逃跑用的车辆,属于有预谋的犯罪。案发时屈江当着未成年人的面致顾萃死亡,给顾萃女儿的心理造成了损伤。
屈江虽然具有坦白情节,但其系有预谋犯罪,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民愤极大,故量刑时不予从轻处罚,依法可以判处死刑。
2023年4月14日,顾先生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他从法院处了解到屈江已于近日被执行死刑。
“我终于给了女儿一个交代,前几天我特意复印了这份复核书的副本,让外孙女带到女儿墓前烧给了她。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安慰。”顾先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