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新冠入院治疗,先后治病花费十多万元,医保报销时发现原单位断缴
宋女士是延安市黄陵县人,她的父亲今年81岁。今年1月1日,她的父亲感染新冠肺炎,在家吃药休养多日,迟迟未见好转,便于1月6日将老人送至黄陵县医院进一步诊断。她说,医院拍摄CT后,医生建议住院,但住院后老人病情进一步恶化。1月18日,她将父亲转至延安市中医医院治疗,“当时老人直接就推进了重症监护室。”
宋女士说,尽管她做了努力,但父亲还是于2月3日凌晨去世。1月6日至2月3日,她的父亲医药费共14万元左右,其中有一部分是她从朋友处借的,先行垫付给医院,“本来计划等出院后,用老人医保报销,结果发现老人的医保被断缴了。”
3月19日,黄陵县医院联系宋女士,称国家关于新冠治疗的报销政策3月底就会结束,让她尽快办理报销手续,“我去医院办理手续时发现,我爸的单位断缴了他的医保,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医疗报销。别说无法办理新冠相关治疗的全额报销,连普通的医保保险都没办法进行。”
3月20日,宋女士联系到父亲的退休单位“延安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延运集团)。她说,公司告诉她,医保断缴是因为资金没到位,暂时交不了。无奈之下,她联系延安市医保局,请求自己先行垫付,但被告知,必须单位给所有断缴的人补交齐,她父亲才能使用医保。
延安市医保局:若新冠住院治疗报销政策不延续,超期只能按普通医保报销
3月23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延安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说,通常情况下,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交医保,市民可以采取先行在医院挂账的方式治疗,等到单位给职工交医保后,再去医院进行结算。但如果单位一直没给员工办理医保,则系统没有该职工信息,故无法对其进行办理报销。
关于新冠肺炎的全额报销政策,工作人员说,按照此前省上统一发的文件显示,该政策暂时执行到3月31日,后续如果调整还会再发文件。如果超过该时间后,政策没有延期,则只能按照普通医保进行报销,“普通医保按比例报销后,有自费部分;1月8日至3月31日期间,新冠住院治疗的病人,自费部分由国家财政补助,个人不掏钱。”
若单位3月底之后缴纳职工医保,病人还能按照新冠住院治疗的报销政策报销吗?工作人员说,新冠的住院治疗报销是按月结算,必须在医院结算后,将数据报至医保局,然后他们逐级上报至中央财政,然后将钱款逐级下拨,“如果在期限内没有结算医保,则没有办法统计数据,也就没有办法上报相关数据。”
延运集团行政科:正在办手续,资金还未到位
随后,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延运集团行政科,工作人员说,他们正在办理团体医保的相关手续,但现在资金还不到位,需要等资金到位才能推动工作。
关于“新冠报销政策即将结束”问题,工作人员说,听说新冠已经算医保报销的一种病种了,后期团保到位后,应该也可以报销。记者询问,如果因公司未能及时缴纳团保,导致其无法享受住院治疗全额报销的政策,公司是否愿意承担普通医保报销之外其余的医疗费用?工作人员说,该问题,他需要向领导汇报,届时会进行回复。
截至发稿,无回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王喆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