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 (ID:new-weekly),作者:张文曦,编辑:晏非,头图来自:《我们与恶的距离》
近期,香港女性蔡天凤被杀一案占据了许多媒体的报道版面。一些媒体在报道中事无巨细地更新案件现有的进度,披露犯案现场的细节,让关注点再次变了味。
与其说他们在关心这个悲剧和受害者本身,不如说他们把受害者又再一次地当作了可以炒作的对象。
媒体对于蔡天凤的报道,并不是近几年来媒体报道失范的唯一案例。
2016年,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被侦破,当时的许多信息平台都对犯罪现场进行了详细描述,详细至被切割的部位,以及一些除了满足感官刺激外毫无信息量的涉性描述;台州杀妻案中,一些媒体将作案的细节和手法详细描述进了报道里。
每次媒体对恶性案件进行不恰当的报道后,社会上就会涌现出一次批判的热潮。人人都知道这样并不道德、缺乏对人的基本尊重,但是在热潮过去之后,到下一次恶性事件发生时,依旧还会有媒体以同样的形式继续二次伤害着受害者及其家属,继续吃着人血馒头。
这似乎是个无法切断的循环。因此,在批判这些媒体毫无底线的写作方式时,将目光投向历史,或许会对这种写作形式为何存在、又如何重新发展起来有更深的理解。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标题党成了新闻的标配
要了解这类耸人听闻的标题党缘何而来,要先从17世纪开始说起。当时新闻业和出版业正高速发展,与此同时,不少迎合大众读者的低俗内容开始出现,其中就有黄色新闻。
这里说的黄色新闻,指的并非后来人们理解的、狭义上的情色新闻,而是泛指一切大量应用触目惊心的新闻图片和吸睛标题的暴力、犯罪、灾害、花边新闻的新闻形式。
要问“黄色新闻”何时正式粉墨登场,得追溯到19世纪末。
1895年,美国报业大亨赫斯特收购了《纽约新闻报》,开始和另一位大亨普利策的《世界报》展开竞争。
赫斯特重金将《世界报》星期日版的全班人马挖至《纽约新闻报》,包括原来在《世界报》上更新著名漫画专栏“黄孩子”的画家理查德·奥特考特。结果,双方关于漫画专栏“黄孩子”被挖角一事产生了纠纷。
这场争夺“黄孩子”的战争,在整个纽约引起轰动。两家媒体借由人们对此事的关注,大肆策划刺激性报道,争夺受众。
这场报业的争夺战,直接影响了之后的新闻发展,现代报业承袭了黄色新闻的部分理念。
“黄色新闻”重视猎奇,喜欢刊登刺激性、消遣性的新闻内容,倚赖耸人听闻的要素来吸引读者。只要足够耸人听闻,一些并不重要甚至涉及当事人隐私、并不应该披露的信息,都会被用作标题。
煽动性大字号的标题和显眼的图片,是黄色新闻的标配。在读图时代,图像比文字更能直截了当地通过色彩冲击读者眼球,而标题则凸显事件中最抓人的部分。在今天,无论是大众化报纸还是都市报,都能看到黄色新闻的遗留影响。
因此,黄色新闻可以视为一种历史潮流中的新闻产物。诚然,它是现代报业理念的先驱,刊登的有趣故事和通俗内容,为商业报刊吸引来了不少读者;将主要受众从党派和政府变为普通民众这一转变,也确实加速了报业的转型。
但不可否认的是,黄色新闻中那些对新闻事件的扭曲、对细节的大肆渲染,甚至是对受害者照片的滥用和伪造,都极大地损害了新闻业的伦理本身。
二、向上的流量,向下的底线
如果说在过去,传统媒体尚且有专业性的牵制,新闻报道尚不敢太过于用一些噱头来吸引读者的话,那么互联网时代兴起的信息聚合平台,则彻底没有了新闻专业主义的牵制,曾经的黄色新闻在互联网和自媒体中找到了新的土壤。
在以前,传统媒体掌握着定义真相、分发议题的绝对权力。人们只能从那几家权威的媒体获得新闻,稀缺的是新闻内容和生产内容的新闻源。
但现在的各类资讯平台,让人们不必再等着以前那几家媒体发布消息。打开手机,处处都是新闻内容。这个时候,人们的注意力反而成了稀缺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记者会主动迎合读者的口味,导致真正有价值的内容反而被忽略了。在人们开始从信息聚合平台而非媒体上查询当天新闻的那一刻开始,旧有的新闻生产模式就已经失灵了。
此外,到了社交媒体时代,人们再也不需要一纸“记者证”来证明自己有报道新闻和传播信息的权力,一些信息聚合平台甚至拥有比传统媒体更快的反应速度。
于是,一方面,生产新闻的时间在压缩,留给核实信息和自查的时间自然减少;另一方面,未经新闻规范训练的信息生产者涌入,稀释着新闻报道的权威性。
当新闻的速度和热度开始内卷,价值反倒外溢。被热点倾轧下的,除了节节攀升的流量外,还有向下滑坡的新闻伦理和操守。
在这样的情况下,“黄色新闻”的复燃是完全可理解的——这里的理解,并非证明在现阶段这种耸人听闻、毫无底线的新闻报道具有正当性,“可理解”只代表它拥有解释的空间。从感官性上,可以明白媒体和信息平台为何使用惊悚的标题来吸引读者眼球的道理,但从新闻伦理或者是从基本人性的角度来说,并没有苟同的必要。
三、我们应该如何去报道
“太阳底下无新事”——这句话决定了只有发生了非常规、非正常的事情才能纳入新闻的范畴,而在新闻报道中,灾难、犯罪、暴力等事件常常是热门的报道内容,这类新闻往往具有现场感、刺激性强等特点,迎合了部分受众的猎奇与窥伺心理。
为了描述行凶者之狠毒和事件之恶劣,一些媒体往往会着重披露施暴手法。
在对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的报道中,一些信息聚合平台的文章直接放上了受害者身体的图像;
为了让受众更快地注意到自己的文章,一些媒体会试图以敏感的字眼作为标题来吸引读者,在近期的香港蔡天凤案中,不少媒体就将死者某个身体部位在哪里被发现直接作为标题;
为了文章更有所谓的“可读性”,一些媒体会渲染甚至臆造报道中的动机,将事件故事化,在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案件中,个别媒体通过走访主要人物的亲友,通过他们的言论试图拼凑出弑母的动机。
而在这次香港女性蔡天凤被杀案中,不同类型媒体的标题也体现出不同特点。
传统媒体的报道大多数模糊了凶手的作案手法和案发现场环境,以陈述事实为主,没有“什么部位在哪里被发现”“大揭秘”等字样。如BBC的<Abby Choi: Ex-husband charged in gruesome Hong Kong murder>(《蔡天凤前夫被控可怕的谋杀案》)和红星新闻的《消息传来:部分遗骸被找到!前夫一家4人不准保释,3人有前科》。而大多数信息聚合平台的标题表述,则令人不忍卒读乃至生理性不适。
但可惜的是,在标题之外的正文中,这些媒体都或多或少地描述了案件的具体细节。
报道灾难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尺度和边界究竟在哪?到目前为止,我们似乎没法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这个问题可以归结为新闻性和人性之间取舍的平衡。新闻的客观性确实要求记者尽可能地对事件进行还原和呈现,但新闻的伦理性则要求记者将人文关怀、关切受害者及其家属放在首位。
美国职业记者协会在1996年修订的《新闻职业伦理规范》中专门设置了“最小伤害原则”一章,里面提到“对那些可能因为新闻报道而受到负面影响的人们表示同情”“要认识到采集和报道信息会引起伤害和不适,报道新闻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傲慢自大”。公众拥有新闻事件的知情权,但没有必要拥有事无巨细的知情权。
我们可以从一些媒体的报道中找到参照的案例。
1月25日,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发布了一篇关于加利福尼亚州和华盛顿州发生的枪击案的报道。这篇报道所配的图片没有对准血肉模糊的受害者,而是拍摄了一张受害者家属相互支撑、拥抱的侧脸的照片。
在这张照片里,受害者家属的面孔大多数以侧脸或是遮挡着呈现,受害者及其家属所受到的伤害就此中断,无需披露更多隐私。即便不知道更多细节,人们也能体察到这场灾难带来的悲痛情绪。
记者柴静曾说,采访不仅是对事的还原,也是对人的抵达。新闻学教授杜骏飞接着这段话讲:“只有当我们抵达了人,我们才可能真正地抵达新闻”。
我们无法让这样的恶性事件停止发生。但作为媒体从业者,至少可以做到从尊重受害者开始,从关心新闻中人的生存、价值和尊严开始,从起一个正常的、不让任何人受到二次伤害的、有人性的标题开始。
参考资料:
全媒派,《恶性突发事件频生,媒体如何把握操作尺度?这里有外媒的报道真经》
王思昱,涉性报道中新闻伦理的界限探究——以“白银连环杀人案”为例
BBC<Abby Choi: Ex-husband charged in gruesome Hong Kong murder>
CNN<5 shootings in California, Iowa and Washington leave 24 dead as America’s gun violence scourge drags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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