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令繁茂归于尘土,令墙壁结满青苔,令名伶孤独终老,”我说,“我当然懂这个道理。”
我又说,但我还是不习惯。安红说,你必须习惯。我说,习惯是屈从生活的懦弱。他说,而生活却由习惯构成。我又说,是生活界定了习惯。他回答,是习惯演化了生活。
我实在不想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便岔开话题,说,“你这双黄色丝袜,我在其他地方也见过,我看见他的丝袜,便想起了你。”
安红说,“而你看见我的丝袜,又忆起了他。”
我说,那是六月份的一个星期三的晚上。我偶然踏入幽暗冷清的小巷,然后我路过即将关门的烟酒店,路过头顶忽明忽暗的路灯,路过躺着撒尿的醉汉,路过被人丢弃的塑料袋以及被风吹动不停发出响声的易拉罐,我路过了这一切,我就看见了他。
我回忆道:“他落落大方,站在拐角处,一只手端着手机,另一只手贴在大腿上,好像是在拉扯丝袜的线头。他的红色高跟鞋好像点燃了我的某种瑰丽想象,于是我看他像一朵玫瑰。”
安红说,但你怎么知道他是男的?我叹了口气,说,我自己都忘了。
我忘了。我说。
所有即将发生的事,所有已经发生的事,以及所有未曾发生,所有不会发生的事,我都忘记了。我忘记了因果,我忘记了错对,我忘记了苍穹与深渊,大海与荒漠,文字与色彩,我甚至忘记了我与祖先的姓名,所以,我当然也忘记了那天夜晚的波澜与惊骇。
安红说,遗忘是一个好方法,但很难,就像我曾多次试着忘记你。我说,的确很难。
我说,当我从遗忘之中醒来,我四顾茫然,如同破壳的小鸟。
至于那一部奶白色座机,那一床斑驳的凉席,那一台陈旧的电视,那一张发黄的挂历,都已经随着我的消失在记忆的尽头,它们飘荡在黑暗的虚空,我再也不会想起它们,直到永远。在我死亡之后,它们将与我那凋零的脑细胞一起被烈焰焚烧殆尽,化成一团浓烟,然后埋葬在天空的墓碑中。
安红说,这么说,你没有忘记,你只是不愿回忆。我说,停止了回忆,便意味着忘记。
安红问我,后来呢,你是如何得出很多人都是男的这一结论的?
我说,后来,我又多次路过那条小巷,鬼使神差的,我也没搞懂为什么要去,也许是我那危险的好奇心。你知道的,我这辈子总是屈就于我的好奇心。安红回答,好奇心使你重新认识了我。我说,好奇心终将害死我。
我就像是那种多次返回命案现场的凶手,也像是出门之后又折返回家的无能老公,我再次走进那条小巷,强迫自己睁开双眼,见证那错乱的所有。
安红问,然后呢,你看见了什么?我说,我有时候看见了他,有时候没有看见他。有时候看见他的姐妹,但也有的时候那里空无一人,好像是文明的废墟。每当出现这种情况,我就会陷入失落。
我知道他的姐妹都是男的,他们妖娆多姿,但我就是知道他们都是男的。有一些像我这样的人过去与他们攀谈,然后双双消失在黑幕里。我知道他们即将遇见什么,我为他们哀悼。
我对安红说,我站在巷子的另一边,仿佛与他们隔了一条浩瀚的江河。而时代是爱情的纤夫,拉扯着愚夫滚滚向前。
安红说,其实你都明白。那么你为什么来找我?我摸索着打开灯,然后说,我来找你,是因为我想确认一下,我是否有资格成为岁月的守陵人。她说,看来,你合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