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看到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原县委书记刘某贪色成性,将表妹发展为情人,两人共同敛财受贿高达几千万元!
真是尽毁三观,不修私德,干尽坏事的蛀虫!
刘胜,曾是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的县委书记。霍邱县的发展其实并不好,它是国家级的贫困县。
而作为一县县委的刘胜,无视党纪国法,漠视人民的贫苦,只顾自己一己私欲,在这样的一个贫困县内大捞特捞。
梁某,是刘胜的远房表妹,也是这个事件的女主角,长相清纯漂亮。
在2012年,两人结识,之后梁某来到霍邱县做沥青等生意。可能是因为表兄妹的这层关系,刘胜对梁某一直都有关照。
在梁某经商期间,刘胜利用自己的职权之便,多次帮梁某在生意上进行一些关系上的协调。
一来二往,两人关系就密切了很多。后在2015年,两人确定了情人关系。
因为刘胜的关照,梁某在生意上如鱼得水,把生意做得打了起来,也利用刘胜的关系,通过给他人在工程承包和招商代理上提供一些不正当的帮助,累计敛财1037万。
而刘胜在此期间也没有闲着,他自己更是收受贿路三千多万。(其中1189.77万未遂)
去年1月,已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的刘胜突然被纪委调查组带走,此时的刘胜依然兼任着霍邱县的县委书记。
经过调查,确认刘胜与其表妹共同敛财受贿,开始对他们进行正义的审判!两人对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刘胜按照责任应该是体察民心,了解县城之苦,发展地方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百姓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但他却是背道而驰,享受权色带来的快感,最终只能是自食其果。
多行不义必自毙!个人道德底线彻底失守,职场成为了他们的猎艳场,利用职权之便为所欲为,不干实事,荼毒百姓,为所欲为。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任何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法律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相关报道: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人民法院对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梁某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梁某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原县委书记刘某系远房表亲关系,然而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梁某利用刘某的职权,7年间收受他人财物1000多万元。
2月23日,话题#远房表亲成县委书记情人,受贿超千万#登上热搜,引发关注。
远房表亲成县委书记情人,
受贿超千万!
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对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梁某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濉溪县纪委监委、县妇联、县检察院、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等相关单位约150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濉溪县法院”微信公众号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原县委书记刘某(另案处理)系远方表亲关系,2012年初两人结识,之后梁某在霍邱县从事沥青等生意,刘某多次帮助其协调关系,两人来往密切,梁某利用刘某的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40万元。2015年底,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后,梁某利用刘某的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招标代理等方面提供帮助,自2015年至2021年,收受他人财物1037万元及价值36.49万元的别克GL8商务车一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和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濉溪县法院”微信公众号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梁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中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走上犯罪道路感到深深的懊悔。
刘某是谁?
据人民网旗下微信公众号“聊时局”,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时间轴不难看出,刘某就是曾任霍邱县委书记,后升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的刘胜。
据公开资料,刘胜,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安徽六安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胜于2009年4月任霍邱县县长,2012年7月起任霍邱县委书记,2018年1月升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并同时兼任霍邱县委书记直至2021年。刘胜担任霍邱县委书记时间有10个年头。
图片来源:天目新闻
2022年1月14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六安市政协副主席、霍邱县委原书记刘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6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刘胜被“双开”的通报。
通报称,经查,刘胜身为长期任职、主政国家级贫困县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漠视党纪国法,漠视群众利益,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公然将民生工程当作权钱交易的筹码,违规干预土地出让,不择手段、大捞特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寡廉鲜耻、道德败坏,严重损害当地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
刘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022年8月,刘胜被逮捕。
同年10月,刘胜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刘胜利用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霍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霍邱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招标代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其他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71.26万元(其中1189.77万元系未遂)。
庭审中,刘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