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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物品的邮寄问题再次凸显。
2月15日,浙江金华一女子称她7万多元的爱马仕包在邮寄途中丢失,顺丰方面称车辆在路途中发生事故,导致包被烧毁。但顺丰方面没有向她提供事故证明,提出的赔偿金额也比包的价值低很多。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快递行业,贵重物品一般提供保价服务,但保价并不意味着万无一失。
有律师认为,快递在寄送途中丢失损坏,即使未保价,也可要求快递公司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此外,为了确保在发生意外时减轻损失,也可以购买相关保险产品。
保价截图(图源:网络)
7万元爱马仕包邮寄中“被烧了”
顺丰怎么还敢拿“废话文学”当回应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在此前的报道中,顺丰客服针对此事的回应是:“如果是我们公司的原因的话,我们公司会进行相应的处理的。”
这个回复,可以说是令人“拍案叫绝”。纵然阅读理解能力再出类拔萃的人,恐怕也很难说得出,这个回复到底是回复了什么,说明了什么,又解决了什么?一个“如果”,就已经尽显傲慢,一个“相应”,更显得诚意全无。
什么叫“如果是我们公司的原因”?
首先,消费者将货物交给贵公司寄送,你们也接受了,收取了相应的费用,这就相当于签订了运输服务合同,公司有义务按照约定把货物运送到目的地。现在东西没了,不管是不是真的烧毁了,除了是公司的原因,还能是谁的原因?
而且,消费者那么贵重的包,不明不白的没有了,要求查看事故相关证据,便于厘清各方责任,再来协商处理,是非常合理的要求。提供这些证据,是快递企业应该尽到的责任,凭什么要先答应你们自说自话的协商方案才能看证据呢?如果都已经答应了协商方案了,再看证据又有什么意义?
再说,协商也要有个协商的态度,公司客服不是字里行间埋怨消费者不该找媒体曝光,就是说一些“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的废话,该提供的信息不提供,该履行的责任不履行,把人家的东西搞丢了,一句最起码的道歉都没有,不占理了就来一句“你去告啊”,令人生厌。
媒体报道,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存在数百条法律诉讼信息,其中运输合同纠纷达200多条,该公司对外投资50余家公司,多数为顺丰速运在各地的公司,更是涉及数千条法律诉讼,其中也包括多个运输合同纠纷、邮寄服务合同纠纷。这大概就是其客服动辄叫消费者去诉讼的原因吧,这是把打官司当成主业,把送快递当成副业了吗?
很多人的印象中,顺丰是快递行业的“精英”,运费比别家贵,定位比别家高端,按理说,服务也该更好。但没想到,这种“精英感”没有体现在服务的专业性上,倒是变成了面对消费者的“优越感”,投诉不断纠纷不绝,这种口碑的崩塌,究竟是因为什么,顺丰难道不应该反思一下吗?
这一纠纷所涉金额巨大,加上顺丰目前的处理态度,消费者要更好地主张自身权利的话,恐怕得报警处理,诉讼维权的确是较好的手段。但无论如何,一家企业不能把官司缠身当成“荣耀”,不能总靠“废话文学”解决问题。顺丰如此不讲信誉,让消费者不顺心,监管部门是不是也该出手管一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