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红星资本局致电银川保时捷中心(宁夏新丰泰信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是标价错误,而是库存仅有1辆,售完下架了:“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订金。销售人员正在陆续与下订的用户沟通。”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从博主@叨哥胡侃 上传的截图来看,这辆12.4万元的Panamera为330P马力、零百加速5.6秒。符合这个条件且目前在售的Panamera只有2023款改款2.7T铂金版,售价112.7万元起。以此计算,银川保时捷中心给出了惊人的一折折扣,说是跳楼价也不为过。
↑据@叨哥胡侃微博
然而,有下订的网友向红星资本局确认,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保时捷并未标注价格为12.4万元的Panamera库存只有一辆,也没有任何营销宣传。“百万豪车一折出售,正常情况肯定是搞活动,会喊得全网都知道。哪儿像这回悄咪咪的,什么宣传都没有,保时捷图个啥?那个首单用户是不是有啥特殊情况啊?”该网友提出了疑问。
为什么会单独拿一辆Panamera亏本甩卖?为什么没有大张旗鼓地宣传?首单用户是谁?上述工作人员对此一问三不知,只表示“目前已与首单用户达成协议,具体协议内容暂不方便透露”。
值得一提的是,网友们此前猜测,12.4万元的价格是操作错误,毕竟电商平台、周大福、苹果等都出现过类似的乌龙事件。
因此有网友问,如果此次事件是价格操作错误,算是重大误解吗?
四川兵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林峰向红星资本局表示,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147条规定的重大误解。
也就是说,如果12.4万元的价格确实是标错了,保时捷方面有权撤销合同。
此外,911元是订金而非定金。天津和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吕佳向红星资本局指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支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订金直接全额退还即可,无需双倍返还。”吕佳表示。
红星新闻记者 吴丹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