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编先给大家科普一下何为预审(preliminary hearing):
一旦被告人提出无罪抗辩,通常会举行预审。检察官必须证明有足够的证据指控被告。不是每个案子都需要预审,被告也可以选择放弃这个权利。假如被告被关押在监狱中,则必须在首次出庭后的14天内举行。如果被告被保释,则必须在首次出庭后的21天内安排。初步听证会就像一场小型审判。控方会传唤证人出示证据,辩方可以对证人进行盘问。但是,辩方不能反对控方使用某些证据,事实上,法律允许在预审听证会上出示无法在审判中向陪审团出示的证据。如果法官断定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有罪,将很快安排审判。相反,如果法官认为证据无法证明被告有犯罪行为,他们将驳回指控。
据悉,三人都来自纽约法拉盛。
29 岁的杨某被控持有并意图运送未注册的受管制物质、伪造货币和持有攻击性武器罪。
29岁的余某和30岁的王某被控持有并意图运送未注册的受管制物质。
根据杨某的口供,1月13日,在宾州Breezewood的一个加油站休息时他发现车里的乘客持有大麻并试图驱赶他们。
警察赶到后在加油站附近发现余某和王某拿着行李,他们最初否认是杨的乘客。经过搜查,警方在袋子里发现疑似大麻的东西。警方还在加油站的垃圾箱后面发现了五个垃圾袋,里面装着大约83磅的大麻。据报道,余和王向警方讲述了相互矛盾的两个故事。根据王某的说法,是他和余某一起将大麻从车上移到加油站后面。不过,王某后来“多次改变说法”。而余某则否认持有大麻,他承认与王某互相认识但对大麻一无所知。
杨某的版本:他辩称事发当日他从俄克拉荷马城机场接了这两名男子,并不知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在王某拒绝支付车费后杨某欲将他们赶下车。但两人拒绝下车,于是他打开后备箱,在垃圾袋里发现了大麻。在他拨打了911后所有都下了车。
示意图
警方从车上查获了超过120,000美元的假币,还在杨某名下的一个储物柜中找到了一张写有大麻提取的地点的收据,车上还发现了指节铜环。
三人的保释金被定为1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