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年前被她的玉手挑下第一颗鸡眼开始,我就已经臣服,从此只愿把自己的双脚交付予她玩耍、挑弄、抚摸和清洁。
三年之间,我的趾缝早已布满她的香味,每年开春时染上的足藓甚至都带着一股她手心的温暖。
在某种意义上,我身上早已打上了她的印记,她从不曾属于我,但此刻我是她的。
那时,我们常常在一三五洗脚,二四六清理甲沟,周天保健,她用火罐在我的足心灸上一套玛卡的纯露,我在按摩椅上端坐,看着一团烈火从我们之间升腾,变化成一段焦香的岁月。
于是,我们成了忘年交,她当时刚满40,我22岁半。
她跟我说,她曾经也是她们乡镇的第一批大学生,只是因为在选专业的时候误信了自己的理想与抱负而选择了法律,最后才落到只能靠洗脚维生的境地。
所以她拒绝在七点半以后给我服务,因为那是各个地方台法制节目集中播出的时间,她会被自己埋葬的过去打扰,搓脚的时候沉不下心,洗得不干净。
我们通常都在午间相会,那是动物世界重播的时间,包厢里会充斥着一种大自然的雄壮,我们在其中沉沦。
但她也有洗到动情的时候,她每当此时就会举起我的脚对我背诵《刑法原理》以及《法学理论:多维与整合》的片段。
抚摸着跟腱与后跟的连接处跟我讲,社会与法制的关系就像脚与脚踝,没有脚踝的脚虽然也能走路,但走得一定很曲折,我沉浸在她的手法中听得似懂非懂。
我问她,有后悔过吗?她回答,没有。
因为从十年前帮被告打输一场官司之后她就失去了对自己专业的自信。我问她是什么案子,她语焉不详,只透露了大概是跟强拆或者讨薪相关的事件,被告找到她时连件完整的衣服都没了,最后还是她卖了房子给被告赔的款,然后她就发誓再也不碰法律只碰脚。
我听得心酸,就让她先把脚放下,我们谈谈人生。
我劝她保持初心,在洗脚的空档期多复习一下自己的专业知识,去成为第一个从足浴店走出的大律,去做经济案,去光宗耀祖。
她还是拒绝了我,用双手把我的脚钳住,瞪着被脚气熏红的双眼告诉我,作为一个技师,拿起的脚就不可能再放下,虽然很臭,很脏,有时甚至还有未发育的疥疮和未愈合的脚气,但好在真实,你怎么对待脚,脚就怎么回报你,再脏的脚只要用心也有被洗干净的时候,不像人心,一旦脏了就怎么都白不回来。
我又一次被她的比喻折服。
之后因为熟络,小胡和我洗脚的频率变得越来越高,常常晚上洗,早上也洗,中午午饭前洗,午休后也要找个机会去洗,洗牛奶浴,洗中药浴,还洗白酒浴和陈醋浴。
她常常抵住我的直肠反射区,检阅、排查、揉捏、定性,我负责提出问题,她负责解决我。
以至于洗到最后,她跟说我们已经步入了一种公法可辨但私法难容的地步,不如我将错就错,去前台应聘,从此光明正大的生活。
但我也拒绝了她,说我还有文字上的追求在拉扯着我,我应该只能成为她人生的过客。
她不接受,用指尖抵住我的涌泉穴,用关节猛冲我的足弓,用手腕锤压我的足跟,直到我的五脏都因她的手法而应激,她怒斥我就是被文学耽误了前途,是偏执的理想主义,是对社会尚存着不切实际的幻想,是一种旧时代的愚昧。
她一边噙着眼泪给我理疗,一边用经验挽救着我的腐朽。
她说,雅典制民主法就是我的未来也是她的过去,如果紧握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去生活,那最终只会成为时代的牺牲品,认清现实,底层和苦难才是通往自由的必经之路。
她从前是高高在上的胡律,现在是卑躬屈膝的小胡,她有过因也得到了果,她希望我也能明白。
她的激动带起了我的颤抖,我们的四肢在洗脚水中泛起波澜,在浑浊的水里,我似乎看见了我们的命运一直围绕着的这个木桶所纠葛的这数个春秋。
她俯身而下,在我眼前展现出一道深渊,我觉得我似乎明白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