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雷的《成都》令人神往,网上的成都也令人迷惑。

12月16日,网传成都市成华区两名副区长互发不雅信息,聊天记录截图有十多张,内容露骨。12月17日凌晨,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已关注到网络传播的关联成华区有关干部的信息,目前正在核查了解中。



“尺度太露骨!”许多人看完网传两位男、女副区长的聊天记录称不敢相信,太辣眼睛了。此事既然官方已经介入,希望不要烂尾,不能不了了之。两位副区长的聊天记录无论真假,都会有人涉嫌违纪违法,法律不会袖手旁观。





其次,如果不雅聊天记录属实,还要考虑两位副区长是否都是单身?如果两人都是单身,那就没有法律问题,甚至连道德问题都算不上,反而是曝光聊天内容者不道德且违法。但是,如果两人已婚,显然对婚姻不忠,严重违背了社会道德。在我国,男女出轨不属于治安违法或者刑事犯罪,最多只是民事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过错方财产分割应当少一些,要对无过错方的一方进行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两位副区长的身份属实,且确实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那此事绝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如果聊天内容属实,两位副区长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应当受到处分。



公务员也是普通人,可以有自己的个人感情,可以有自己的私生活。但是,无论是不是公务员,个人生活都应当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序良俗,对于公务员,更应该提高对自己的要求,不仅不能违背道德,更不能违纪违法,这是大众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更是党纪国法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



成都男女副区长不雅聊天事件,如果是假的,要追究造假者的违法责任,还两位副区长的清白;如果是真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对两人进行处分,给人民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