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接触到不少有关司法案件的投诉信息,其中血泪交加人命关天的事例也不少,听着看着,心都麻木了。诉求人之所以执着求索,内心是相信这世间还有公平公正的。无能为力的我尽量劝慰他们,看天空深厚的云层,心里为他们捏一把汗。

早上打开手机,满屏的凄惨哭喊,让我眉头拧成搓衣板状。河南杞县失联几天的小女子叶婷目光呆滞精神恍惚,她被一辆警车丢下了。我留意到视频中开车警察的脑袋滚圆明亮,想必皮下的脂肪肯定很厚。



前一天我已知道叶婷在网上为父鸣冤失联了,当地官方回应说她已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谁都看出这是掩耳盗铃,无非是叶姑娘吵吵闹闹让某些人很感冒,于是就动用暴力机器来控制当事人,以此来平息舆论。

这就是司法名义上的暴力,蠢猪的领导思维下,永远不会解决问题,而是践踏规则和道义去维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效果也证明杞县的做法是拙劣的、龌龊的,舆情的发酵根本不因叶婷被抓而缓释,反而吊起大众的好奇心,舆论的愤怒也被引燃。

“立案调查”中的叶婷头上套的可能是造谣生事、影响办案等情节的寻衅滋事帽子。这些无中生有为特点的非法行为,首先要有被确定的事物或事实作参照的。叶婷父亲被打致死的案件至今还没被法院判定,她的网络举报行为就无法定性为造谣,为什么忙不迭地把她抓进去?

根据宪法的精神体现,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在内的所有公民,对司法机关执法办案的公正性、合法性都有批评、监督和质疑的权利,这些权利是有法制保障的。基于这点,对叶婷鸣冤行为打板子扣帽子都是瞎扯淡。

可惜许多涉案人没有这方面的知识觉悟,让那些别有用心的权力者增强了胡作非为的底气,也让他们抢占了最终的解释权。

可见参与叶婷事件认证和抓捕的就是一帮二逼法盲,胆敢这样做,是一贯的特权心理驱使。悲叹叶婷姑娘,小小年纪就承受不该有的重压。

叶婷三天前被莫名其妙抓走,三天后又被匆匆忙忙抛出,个人权益草芥不如,前后都没有一个不可颠覆的司法借口。按照刑诉法和公安办案规定,当事人被控制后必须书面通知其亲属,这里没有,叶家人只能网上求助寻找失联人。

送回来的叶婷目光呆滞精神恍惚,她被控制24小时后无犯罪证据可取,是不是转向常被滥用的监视居住程序?在本不该去的第三方居住地里,她受到怎样的“贵宾式”善待?除了被打骂被威胁恐吓,是否还遭遇不让睡觉等的软暴力?目前不得而知,他们也不敢实说。很庆幸,叶婷这次没被送往精神病院。

叶婷称有一个对父亲施暴的人至今逍遥法外,这是她维权举动的梗,舆论追问之下,当地似乎没对此人启动倒查、复查,也没实施举证倒置法证明办案的严谨无错,反而使出最烂的一招,也是恶招,抓了一个为父鸣冤的弱女子,还把她折磨得精神恍惚。都是一群什么东西,你们的脓血里没有良知,罪恶感总该有点吧?

司法实践中,认定群殴型伤害案件同伙人,不一定都要有肢体行为,如果此人在过程中起到教唆、策划、串联、主张等作用,同样可以同案嫌疑人论处。叶家指出的那条漏网之鱼,真的能干净到风雨漫天还能保持一尘不染的程度?久病成良医的叶婷执着与当事人死磕到底,相信她具有这方面的法律见识。

再有,杞县在这次应对舆情工作中,所谓的调查组及警方,其实是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为一身,调查处理和信息发布的执行主体至今还局限在小范围里,没有异地司法力量介入,更没有提及运作,他们放出的调查结论等于放屁,毫无诚信,更无说服力。

一群人吃一顿饭就引发打架,而且还把人往死里打。一个小女子为父亲鸣不平,不见拨云见日,不见安抚庇护,反而被暴力机器任意捉放。

伤害型刑事案件发生后,双方当事人亲属在墙外进行长期利益博弈太正常不过,但作为死者家人,叶婷家一堆妇女小孩竟然害怕打击报复而离家出走不敢露面。

由此,我看到了杞县这个地方的坏。预料一下,近日可能还会有污化叶婷的网言或文章出现,这也是坏人们爱玩的鬼把戏。

叶婷疯了,下一个会是谁?只有疯子才能把一个正常人折磨成疯子,这样的人掌握了司法权,让人何等恐惧。

我在上一篇公众号文章中,说到浏阳入室打人的廖勇事后依然能稳居为民服务岗位,指出“流氓丛林滋生出流氓法则,人的最大弱点就是认为这个世界是讲道理的,却不知道越是讲道理,越是落得被欺负的下场。”

从叶婷身上,我看到了更多的叶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