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遛狗摔了跤,为啥要公司赔钱呢?一切,还得从Nazar的工作性质说起。
Nazar在塔斯马尼亚岛的一家清洁能源公司Hydro Tasmania担任协调员,所谓协调员,就是解答客户的各种疑问,联络公司内的相关部门。Nazar工作的地点是塔斯马尼亚岛的图拉赫,这里风景优美,人烟稀少,客户的电话也少,总的来说工作比较清闲。
清闲归清闲,对协调员的工作要求还是蛮高的:Nazar的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接到工作电话,15分钟内必须接听和回复。
可以说,Nazar这份工作的性质就是随时待命,随叫随到。
只是没电话的时候,Nazar也会做一些自己的事打发闲暇。2018年5月的一天,Nazar和女朋友一起在洛斯贝利湖边遛狗,大湖的风景很美,Nazar和女友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湖岸边较偏僻的地方。
虽说在遛狗,Nazar依然惦记着工作,时不时就把手机拿出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工作信息和邮件。
过了一阵子,当Nazar再次拿出手机时,他慌了神:原来,两人走得太远,已经走到了没有手机信号的地方…
Nazar当即对女友说:“走,我们原路返回,这里没信号,我接不到电话!”
Nazar一边说一边慌忙转身回去。然而实在是太着急了,Nazar一个不留神,踩在了一块湿木头上,他当场滑倒,重重地摔在地面上。
女友赶紧跑去搀扶,却发现Nazar怎么也站不起来。女友只好跑到有信号的地方,打电话叫来了救护车。Nazar被送到医院后,拍片检查后发现他的腿部严重骨折,不得不做手术复位。后来,Nazar的腿里钉入了一颗大钢针,又休养了很久,才算恢复健康。
为了接电话临时掉头,却不小心骨折了,Nazar认为这是在工作中发生的,要求东家Hydro Tasmania公司给予工伤赔偿。但公司则认为:你明明是遛狗时受的伤,凭什么算成工伤?
就这样,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最终闹到了法庭上。
案子到法庭审理时,双方的争执集中到了关键一点:Nazar回去接电话摔倒的那一阵,算不算是处于”在职”状态?
围绕这个问题,不仅控辩双方各执一词,法庭也没审出确切的结果,案子就这样被一层层递到了高一级法院。
半年前,Nazar的案子在塔斯马尼亚高等法院再度开庭审理。审理时,法庭详细列举了通常情况下认定工人受伤时“处于在职”当中的4个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视为处于“在职”中:1.工人正在处理日常工作2.工人为了处理日常工作在做一些合理的事。3.工人在处理工作时,被雇主打断并要求做其他事4.工人被雇主要求去某个地方,结果在雇主催促做事时受伤。
Hydro Tasmania公司坚持认为,Nazar受伤时正在遛狗,不符合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但Nazar的律师则认为,Nazar紧急回头是为了保持手机信号畅通,而这一点正是来自于雇主的要求。也因为这个要求,导致了Nazar改变既定行走路线,最终受伤…
因此,律师坚持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Nazar受伤时都处于“在职”状态。
最终,法官在参考了英联邦历史上多个特殊工伤赔偿案后做出了裁决:
裁定Nazar因工作负伤的事实成立,判决Hydro Tasmania公司给予Nazar本人经济赔偿,具体金额由之后的仲裁决定。
四年的漫长审理,Nazar终于赢得了官司,却弄得身心俱疲。但在Nazar看来,这一路的坚持都是值得的:“我之所以坚持打这场官司,是为了解决这个法律的灰色地带。但愿,我的案子能为以后的工伤案件提供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