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和汪小菲的电费官司即将打响律师称,汪小菲有两个地方做的相当不好,才会导致如今被动的局面
首先就是“家用”的含义没有明确,究竟是你和大s的家,还是大s和具俊晔的家,离婚协议里没有写的清楚明白,让大s钻了空子,这点汪小菲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更正,但这个电费估计要付了
其次就是,在付款的时候,应该写明上限,比如一年就是1000万,多了也不给了,因为有通货膨胀的原因,有其他的不确定因素
如果总是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费用,导致支付的抚养费数字过高,以后肯定免不了扯皮,所以规定一个上限是必要的
法律上或许偏向大S,但是间接帮前妻养男人没有个男人受的了的,不管男女谁受的了养前任的另一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