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看到听到BC省省长尹大卫(David Eby)红口白牙的说出来,黄三水打死都不敢相信的。
11月22日,BC省长尹大卫(David Eby)公开表示,2023年BC省将出台“不明来源财产法”(unexplained wealth order)。
而立法的目的就是方便BC省政府没收来源不明的财产。
由于BC省政府是多数党组阁,所以只要尹大卫官宣出来的立法计划,100%可以成功。
图自vancouver sun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道,这项法律措施是由BC省专门调查洗钱的卡伦委员会(Cullen Commission)提出的。卡伦报告也是BC省反洗钱的理论和事实依据。
“不明来源财产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有罪推定”。与加拿大其他立法不同,任何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都是无罪的。而“不明来源财产法”则假设财产都是不明来源的,需要当事人说明合法来源,如果不能解释清楚,就视为非法资金,而非法资金就有权将其没收。
黄三水不是法学家,不敢断言这是恶法还是善政,但至少让自己的认知得到了一次“升华”。
《温哥华太阳报》指出,“不明来源财产法”的概念最早由全球反腐败倡导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Canada提出,该组织其执行董事James Cohen表示,“不明来源财产法令”的有效性将取决于新立法的制定方式。
怎么说呢,在全世界范围内,类似的司法实践并不多,据说英国在2017年实行了同类法律,但限于专业能力,小编没能搜集到相关的确切信息。
尹大卫的态度也很明确,该项立法背离了BC省和加拿大现有的民事没收法规,也承认这项立法将在法庭上受到质疑。
但考虑到“不明来源财产法”有助于消除有组织犯罪,还是决定将立法提上日程。
尹大卫表示,他不希望BC省成为一个欢迎有组织犯罪、容忍洗钱、人们在街头炫耀通过剥削人民而赚取的奢侈品的地方。
听到这,各位吃瓜群众可以对号入座了,想想自己买豪车买豪宅的钱是不是能说清楚来源,如果不能是不是应该早做安排。
不过,卡伦委员会明确建议BC省政府,“不明来源财产法令”只能用于没收财产的民事诉讼不能作为刑事诉讼。
这也算防止滥权的自我约束。
对尹大卫的说法,BC公民自由协会(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BCCLA)明确表示反对。
BCCLA表示,不赞成通过引入“不明来源财产法令”、激进地民事没收、加强警察执法以及广泛的信息收集和共享,来对洗钱采取强硬措施。
BCCLA认为,这些措施破坏了宪法权利,没有经过充分测试,实施起来成本高昂。
而《温哥华太阳报》在报道中指出,“不明来源财产法”在英国收效甚微,几乎没有成功案例。最接近成功的案例也只是一起和解案,被指控的商人愿意交出1000万英镑换取结束调查。
目前,该项立法还有太多细节没有透露,所以大家也不用过于担心,毕竟这项立法的精神明显反直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