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维多利亚地方法院位于墨尔本市中心的法庭里,3名稚气未消的华裔年轻人正在等待最终的审判。在这所法庭中露过脸的被告里,他们不是最年轻的,也不是涉案金额最高的,但很可能是涉案金额最高的被告中最为年轻的。

蔡金涛(Jintao Cai,音译),生于2000年2月,犯罪时20岁;孙浩舟(Haozhou Sun,音译),生于2001年4月,犯罪时18岁;邵润祥(Runxiang Shao,音译),生于2001年10月,犯罪时18岁。以上3人,在2020年初因试图走私市值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毒品进入澳洲而锒铛入狱。直到21年5月,本案尘埃落定,我们才得以从法庭案卷中一窥本案的全貌。让人喟叹的是,这群在青春年华身陷囹圄的男孩,也曾经是名校里的学霸,却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沦为了阶下囚。

长线钓鱼

这一切要从2020年2月14日说起。

此前,蔡某、孙某和邵某已经与另外3人合谋,计划购入毒品在澳洲贩卖。2月14日当天,蔡某携女友从墨尔本前往布里斯班,当天下午2点前往该市城区的一家餐厅与卖家碰头。但他不知道的是,所谓的“卖家”竟是警方在贩毒团伙的两名卧底,秘密探员代号298的“Daniel”和代号300的“Mike”。

在交流时,“Daniel”告诉蔡某,藏有毒品的集装箱将于3月2日运抵墨尔本,而这次会面目的是提前计划好一切,从而让毒品交易能在当天顺利进行。蔡某则回应称,自己已经安排好了Surrey Hill的一所空屋作为交易场所,并将在当天驾车巡视四周。两人交流后,同意钱货交割在不同地点进行,并且交货将分两次,钱款也将分两次交割。最后,两人约定在3月2日于墨尔本再次会面。

2月25日,孙某来到了墨尔本Grand Hyatt酒店的一处酒吧。在这里,他见到了“Daniel”,双方讨论了用182万澳元购买87.5 公斤甲基苯丙胺的计划,两人约定了暗号。值得注意的是,在最初的听证会上,孙某并不承认这是自己的想法,反而指称这是“Daniel”的建议,但他不知道,卧底“Daniel”已经将对话录音作为呈堂证供。



示意图


2020年3月8日,蔡某以女友的名义,通过Airbnb在墨尔本北区的Gowanbrae预定了一套房屋,入住时间是2020年3月9日至31日,联系电话则填的是孙某。

3月10日,孙某和蔡某与密探“Mike”见面,并交换了暗号。在会面时,蔡某告诉“Mike”,他已经预定了Gowanbrae的房屋作为交易地点。“我考察了很多其他地区,包括Sunshine。”蔡某说,“Gowanbrae的这套房子我去过两三次,它有很多逃生通道,可以快速离开。”

随后,蔡孙二人与“Mike”讨论了在街上驾车交货的想法,“Mike”则建议不要这样做,理由是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于是蔡某表示,可以一方先把钱送到,另一方再把装毒品的板条箱送到。

引蛇出洞


3月11日,一个编号为998的集装箱从墨西哥漂洋过海抵达了墨尔本。箱内本应装有400只轮胎,但澳洲边防部队对其进行抽查时,却发现其中的60只轮胎内装着121只真空密封包装的塑胶袋,满满当当塞的都是白色晶体。化验结果证明,这是一批纯度达80%的甲基苯丙胺,也即是冰毒,最低总纯重量达174.9公斤。



冰毒是澳洲的主要毒品之一(图片来源:网络)

疫情爆发后,澳洲的毒品价格暴涨,据检方估计,这批冰毒案值超过3000万澳元,也即1.5亿元人民币。

警方确信,蔡某等人计划获得这批毒品的一半。他们决定将截获毒品的一半“交付”,以钓出更多人,于是用120公斤的惰性物质制造了一批假毒品,分装在30个真空袋内,又将其装入一个木箱里。

2020年3月21日下午,孙某收到了一条消息,其中包括聊天应用“Telegram”的链接和邀请码。该应用允许用户共享文本消息、照片、视频、位置,并且上面所有的数据都经过加密。

3月24日下午5点23分左右,蔡某在Telegram上创建了名为“1”的聊天群,内有蔡某,ID“Devil GodV”;孙某,ID“Jimmy Smith”,以及第三名用户,ID名为“Long Win”。13分钟后,“Long Win”在群内发了如下指令:

“Jimmy(即孙某)那个时候,注意我的动向。只有我说把钱放下的时候,你才能把钱给人家。无论他们对你说什么,都必须说你要先请示。先请示我。”

1分钟后,孙某和蔡某进行了通话,蔡某表示,交易将不会使用二人此前租下的位于Fraser Place的一间公寓,而是将钱将送到Grand Hyatt酒店。随后,蔡某向孙某做出了更多指示。

“你要自己提着装有现金的行李箱去Grand Hyatt酒店的房间。你把钱拿出来,然后将进行第一次检查。他们会开始数钱。他们数完钱后,就会把货放出来。在这个阶段,当你看到他们数完钱后,你必须把钱拿回来。然后你让他们把钱整理好,还给你。你只需要告诉他们,你需要自己进行检查,才能最终给他们钱。”

 “他们会派人过去。他们派人过来之后,就轮到我了。整理好之后,我会通知群里的大哥。然后,如果你收到我大哥的指令放钱,你可以把钱给他们然后离开。”

孙某随后问道,送钱的时候能不能戴手套。蔡某则回答说:“擦一下行李箱就可以去掉指纹了。在你把它们拖进屋之前做就行”。

“走,走,走,走!”


2020年3月25日,蔡某,孙某和“Long Win”继续通过Telegram群组协调行动。上午9点03分,“Long Win”询问了孙某的衣着,并指示他于上午10点到达Grand Hyatt酒店。9点29分,蔡某则搭乘由其友人驾驶的一辆蓝色丰田轿车前往Gowanbrae,并提着绿色购物袋进入了提前租下的房屋。几分钟后,本案第三人邵某抵达该房屋。

在此期间,“Long Win”通过Telegram发布了更多关于交易的指示:

“到时候,我估计那个男西人会很准时到达大厅。你只需要在门口确认他在,不要和他打招呼。因为我不想让你四处游荡,在拖着两件行李的同时试图找到他。你需要确认男性西人已到达大厅。也许你可以从门口往大堂里看。”

“然后你去LV那里见越南人。(他/她)然后会和你一起走到酒店,看着你进去。你必须和男西人一起进去。然后就可以了。”

“越南人会对你说:‘Jimmy’,你会回答:‘David’,就这样。”

交易当天上午10点左右,越南裔男子黎某现身墨尔本Collins Street的Louis Vuitton专卖店门前,并将两个大行李箱递给了孙某。



交易地点的谷歌街景截图(图片来源:谷歌地图)

上午10点01分,孙某在Telegram群里发出消息“拿到了”和“在上楼的路上”,意即确认收到了装有现金的行李箱,正在路上,进了酒店。

随后他应“Long Win”指示,带着两个手提箱前往Grand Hyatt酒店大堂,在那里遇到了密探“Daniel”。二人进入酒店电梯并前往2118号房。孙某随后被介绍给了密探319,代号“Kayla”。一进酒店房间,孙某就将两个手提箱交给了“Daniel”,里面装着总计182万澳元现金。“Daniel”清点了成捆的现金,打了个电话,并表示距离交货还有5分钟。

随后,“Daniel”询问孙某为何要涉足“这个行业”(即贩毒)。孙某则指着桌上的182万澳元现金回答说:“那个。”并称很久以前在中国就认识蔡某。他同时表示,这批毒品将被拆零销售,但不确定会否按公斤贩卖。当被问及这是不是“你们”第一次进口时,孙某说,“我是,但我老板不是。”

在2118房里,孙某频繁使用手机,大约在上午10点13分,他发消息在群里称“数完了”,并且“是对的”。“Long Win”则回答:“好吧,只有我说给的时候你才能给他”,“现在等我新消息。”

上午10点21分,密探300“Mike”和314“Will”将假冰毒送到了Gowanbrae蔡某承租的房屋。装有假冰毒的板条箱被送进车库,蔡某和邵某则站在敞开的车库门前迎接两名密探。随后,蔡某和邵某用锤子将板条箱撬开。

上午10点30分,“Long Win”指示孙某将钱放下,再将空箱子带走。不久之后,孙某、蔡某和邵某离开了两处交易现场。



涉案公寓大楼外的谷歌街景截图(图片来源:谷歌地图)


当天中午,3人在墨尔本CBD的Empire公寓2701号房碰头后,孙某和邵某各自离开。蔡某随后告知孙某,一周后他将收到酬金,但法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3人能获得多少钱。

12点10分左右,蔡某接到了“Long Win”的电话。

“走,走,走,走,走!小弟弟,快走!出去……出去坐电梯,出去坐电梯。再见。”电话里,“Long Win”急切地催促。

蔡某立刻离开房间,并乘电梯到底楼。

12点12分,蔡某在试图离开公寓大楼时被警方逮捕。他试图告诉警方自己住在2703号房,但警方还是进入了2701号房,当场查获了孙某用来运现金的行李箱,以及一个连上WIFI的便携式监控摄像头。警方确信,本案的其他成员使用该摄像头监控着公寓的内部。

当天下午3点,邵某在墨尔本CBD的住处被警方发现并逮捕。两个半小时后,孙某被警方堵在了Doncaster的一处停车场内,警方从他身上搜出了Empire公寓2701号房的钥匙。

此外,警方在孙某的住所查获了一个药盒,上面贴着周一至周日的标签。每个隔间里都有一张 SIM 卡,每个隔间都贴着周一至周四的标签。而在蔡某位于Box Hill的住所,警方缴获了一部苹果iPhone、3个装有大麻的夹子密封袋和两支大麻香烟。在 Gowanbrae的交易地点,警方查获了运送假冰毒的木箱和两把锤子。

罪行裁量

这场交易几乎全程都在警方的监视下完成,因此检方得以在庭上向法官展示大量证据。

法官认定,蔡某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团伙中担任重要职位。尽管他系受人指使指示下行事,但其对接受毒品的流程了解甚多,且参与了各项交易的后勤活动,更兼曾与卧底人员讨论交易方式,所有这些均体现了其地位。法官尤其提到,蔡某似乎满足于让其他参与者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从而显得有罪,自己反而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例如,租用交易地点的Airbnb账户来自其女友,而预定用的电话则是孙某的。

至于孙某,法官认定他虽然没有像蔡某一样深度参与毒品交易,但同样非常重要。法官认为,他参与了钱款交易的安排,并且和蔡某一同加入了“Long Win”所在的毒品交易聊天群。“你被委托保管这182万澳元的现金,但显然你受到了相当严密的监控,而且很明显你并不确切知道要支付多少钱;你也不知道这些毒品是用于批发还是在街头零售。”法官称。

邵某在3人中的罪行最轻。法官认定其只是在交易晚期才加入的帮手,并且是由于受他人信任才得以参与,不过他的职责同样重要。

大同小异的家境

随后,法官审查了涉案3人的背景。

蔡某在信中告诉法官,他于2002年生于中国深圳的一个富裕家庭,并于9岁时来到澳洲,与同样是留学生的哥哥和姐姐住在一起。他先就读于一所私立中学,后转学至著名公校Balwyn High读9、10年级。然而,他随后不再读书,而是在一家家庭餐厅当帮厨,直到2017年暂时返回国内,照料他患癌的母亲。

蔡母2018年因癌症在中国去世,蔡某此后更发现,他的父亲早已和另一个女人有染多年,且育有两名私生子。父子关系就此破裂,蔡父切断了给他的经济支持,蔡某则返回澳洲远离家庭。

“我开始滥用毒品和酒精来处理悲伤情绪,开始与一些夜店认识的朋友交往——这些人经常吸毒和酗酒。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卷入了现在的罪行。”蔡某在信中告诉法官,他从15岁起开始尝试酒精和大麻,并且每天都吸烟,直至落入法网。



示意图(图片来源:网络)

心理学家对蔡某的评定是“一个被动的、依赖他人的年轻人”,并且由于成展过程中遭遇的情感忽视和药物滥用,他更容易受到熟练罪犯的影响。与蔡某相比,孙某有一段更漂亮的履历。

2001年4月,孙某作为独生子女出生在上海。他成长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有快乐的童年,擅长音乐、绘画,成绩优秀。

2012年时,孙某的父母决定移居澳大利亚,以为儿子寻求更好的教育机会。那一年,他11岁。在墨尔本东南区一所语言学校里学习了6个月后,孙某成为了唯一一个能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演讲的学生。

然而,当孙家搬到澳洲后,却因为语言不通和支持不足而陷入了困境。一家人不得不在Balwyn区的出租屋里合住。而他随后就读的小学里亚裔学生很少,由于他的语言技能和原籍国,孙某没什么朋友,更是备受欺凌。

2013年,孙某的父母分居了。孙父随后回国并与孙母离婚,这对他产生了“毁灭性的影响”。尽管孙母后来成家,且继父对他们很不错,但孙某还是接触到了大麻,并以此自我药疗。在进入Balwyn中学后,孙某认识了蔡某,尽管蔡某高出一届,但两人还是很快成为了朋友。



示意图(图片来源:网络)


由于不断吸食大麻,孙某的学业深受影响。在11年级,他离开了学校,进入一家餐馆工作。尽管他在TAFE努力学习职业技术,却未能获得学徒资格。

在法官看来,本案的第三名参与者邵某涉案有限。生于北京的他家境富裕,但父母早年离婚。他从14岁起开始吸毒,先是笑气(一氧化二氮),然后是大麻。在17岁时,他持学生签证抵达澳洲,先是就读于一所文法学校,但由于英文水平有限,他11年级的科目大多没有通过。邵某心理学家认为,他的心理功能与同龄人相比仍然不成熟,非常依赖周围的人的指导,也很容易跟随那些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的领导。

最终判决

蔡某、孙某和邵某均早早认罪,展现出了悔意,非常配合法庭的工作,也展现了良好的康复改造前景,他们的证人也向法庭提交了良好品格证明。值得一提的是,蔡某和孙某都决定参与澳洲监狱的教育计划,在狱中接受高等教育,并且羁押期间的几门课程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但是,检察官认为,本案涉毒数量巨大,且蔡某和孙某所犯罪行特别严重,不应被处以少于10年的刑期。

在结合了三人的犯罪经过、人生经历和改造前景后,法官最终做出了如下判决:

蔡某的罪行最为严重,其个人在贩毒行动汇总参与时间最长,三人中最受信任,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6年不得假释。

孙某比蔡某参与犯罪的程度要低,但携带毒资参与交易的他,参与犯罪的程度却比邵某严重得多。他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5年不得假释。

邵某年纪最小,涉案范围有限,没有自主权,还面临着最大的被发现风险。他最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不得假释。

如无意外,这三名00后青年获得自由身时,都将已是接近而立之年,并且出狱后就会被立刻遣返回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