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小碰撞后,购买两年多、落地价35万元的宝马325Li轿车出现自燃。随后的事故鉴定中,车主发现此灯两年前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广州一家宝马4S店更换,并认为可能与自燃有关。不过该店出示了带有车主签名的更换单据,表示经过确认。双方各执一词,引发了有关宝马轿车自燃的罗生门。

一次小碰撞引发自燃



轿车副驾驶舱受损严重

10月10日上午,车主王力驾驶着自己的宝马3系轿车在武汉市洪山区某小区地下车库出口发生一起小事故,导致右前大灯受损,没过多久,驾驶室就开始冒烟起火。在物业人员的协助下,车主用手持灭火器将火扑灭,避免火势蔓延。极目新闻记者通过车主提供的相关视频和照片看到,碰撞大约10分钟后,轿车驾驶舱就有了明火,副驾驶安全气囊已经弹出,手套箱区域因被火烧受损严重。



右前大灯损坏现场

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抵达现场核实事故后,车辆被送到了武汉恒信之宝宝马4S店。在事故调查中,王力从武汉恒信之宝得知,右前大灯于2020年9月在广州宝升行宝马4S店有过更换。王力觉得十分诧异,他表示这是第一次知道右前大灯被更换,当时只是因车辆左侧擦碰到该店维修保养。王力认为,此次事故本身不大,引发自燃说明车辆本身有质量问题,而且有可能是因被4S店私自更换的右前大灯引发。



宝马给车主的回复函

对于王力的看法,宝马方面有不同意见。在一份落款“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11月4日发给王力的客户函上,极目新闻记者看到,宝马厂家认为“起火部位位于手套箱区域,起火原因不排除为遗留火种导致,未发现车辆存在相关故障或质量问题。”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武汉恒信之宝熊姓工作人员以及宝马400官方客服热线,试图核实信息,没有得到相关回应。



车主认为手套箱内物品完好

王力表示,厂家技术人员拆解鉴定事故车辆时,他本人在现场发现手套箱遗留物品完好,未发现易燃易爆物品,不认可“起火部位在手套箱区域”及车内存在“遗留火种”的说法。 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负责此事的平安保险王姓工作人员,了解到第三方鉴定机构并没有判定起火原因。

更换右前灯是否经过车主同意?

此次事故的另一争议,在于车主对于2020年右前大灯更换一事是否知情。

按照车主王力的说法,他是2020年4月,在广州宝升行4S店购买了这辆宝马3系轿车。当年9月22日,车辆因左侧剐蹭到该店维修保养,9月28日取走车辆。如果不是今年10月的这次事故,他都不知道有过“右侧前大灯”更换一事。



4S店表示更换前的大灯有裂纹

为了解决此事,王力专程赶到广州,质问宝升行4S店为什么在更换之前不通知自己。由于当初对接此事的服务顾问已离职,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广州宝升行4S店王姓工作人员了解详情。对方介绍,当时在维修左侧剐蹭时,发现右侧大灯有裂纹,因在保质期内,就为车主免费更换了原厂大灯,相关预检单、维修单、增项单、原厂订货单及发票都在,上面均有车主签字确认,并已将相应的电子档和复印件交付给车主。她表示,因涉及隐私不方便直接发给媒体,但车主不应该不知道车灯更换一事。



4S店提供的车主签名单据显示有更换右大灯选项



4S店提供的车主签名单据显示有更换右大灯选项

极目新闻记者通过车主王力,看到4S店提供的相关单据,客户签字一栏均有车主签名。不过王力否认这些单据的签名是自己所写,真实性存疑。他表示,当时只在涉及左侧剐蹭的维修单上签名。随后,王力给极目新闻记者传来了一张有大灯更换选项,但没有自己签名的单据,他表示这是事故发生后同事从车辆手套箱找出,怀疑是当时4S店工作人员将其放在其中,自己也是首次看见。此外,王力提到,2020年9月23日至9月27日自己在广东惠州出差,这与4S店上的签字单据日期不符。

对于有关日期的问题,广州宝升行4S店方面给极目新闻记者进行了答复:王力是2020年9月28日下午来店取车,并在包括右前大灯更换的多张单据上签字,因此与外地出差并不矛盾。



车主提供的大灯更换单据上没有自己的签名

律师:如不认可签名,须提请笔迹鉴定

目前,车主王力仍在广州处理此事。平安保险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车辆自燃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车主表示,此前他的诉求是能够更换同款车辆并做出相应赔偿,现在他希望宝马方面能够找出车辆自燃的真正原因,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

极目新闻记者就签名的问题,咨询了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靓律师,他表示,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车主不认定本人签名,就需要向法院起诉对方,申请做笔迹鉴定,如果既不认定结果,又不提请鉴定,就会推定是本人字迹,签名被视为有效。如果签名系伪造,那伪造者应负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