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高语阳

2022年11月17日,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一审开庭审理。

刘彦平敛财21年共2.34亿元。

刘彦平双开通报指出他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此前,孙力军政治团伙6名成员已一审宣判。

在担任中央巡视组组长期间仍敛财

检察院起诉指控,刘彦平的敛财时间是从2001年至2022年,前后21年,共敛财2.34亿元。



根据指控,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刘彦平的刑事责任。

刘彦平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前期在公安系统,官至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

2015年5月,刘彦平调往国家安全部任职,出任纪委书记。随着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刘彦平职务调整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上述检方指控显示,刘彦平在担任中央巡视组组长期间也在敛财。

政知君注意到,刘彦平在十九届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巡视中均担任第十四巡视组组长。

其中,检方指控提到的第五轮巡视于2020年5月开始。

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刘彦平今年3月接受审查调查,9月被双开。

双开通报中措辞严厉:

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将其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私敛财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

长期搞迷信活动;

对抗组织审查;

生活上极度腐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贪图吃喝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并收受球卡,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医疗服务等活动安排,收受礼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道德品行败坏,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权力观极度扭曲,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刘彦平被指“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曾披露,公安部党委原委员、原副部长孙力军为首的政治团伙中包括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等人。

孙力军政治团伙已有6人被判

孙力军政治团伙已有6人一审宣判:

孙力军敛财6.46亿元,因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傅政华敛财1.17亿元,因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王立科敛财4.4亿余元,且先后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余元,因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龚道安敛财7343万余元,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邓恢林敛财4267万余元,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刘新云敛财1333万余元,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中共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周四(1日)发布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被”双开”。刘彦平曾任公安部副部长,2015年担任国安部纪委书记,后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他于今年3月宣告落马。据多家媒体报导,2017年5月,流亡美国的中国富豪郭文贵批露,当时身为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的刘彦平和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兼一局(中国的安全保卫局)局长的孙力军一起赶赴纽约,与郭文贵见面,游说郭文贵停止爆料中国当局的丑闻,还希望郭文贵能尽快回国。被郭文贵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