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网民被指恶意刷屏录屏,被警方控以四条罪名。 网络截图

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直播时,有新疆网民在评论区用“乌鲁木齐”(地名)刷屏,其中三人录制相关画面并转发,被警方刑事拘留。近半个月,新疆已有十多人在网上发表投诉及批评政府的言论被处罚。

新疆网信办帐号“网信新疆”本周一通报,疫情当前,个别网民通过恶意刷屏等方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通报称,公安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网上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对此,众多网民纷纷在微博留言指责新疆公安抓人“再开先河”,一网民称,只是刷“乌鲁木齐”求解封,新疆人民真的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另有网民留言,文明的办法都用了,投诉、致电市长热线、总理留言板,都没用,消息根本发不出去。

网民刷屏录屏也涉违法违规

江苏宜兴时事评论人士张建平周三接受本台采访时说,三年来,人们因长期被封控在家,忧郁情绪不断上升,有的公开反抗,也有的公开表达不满情绪,比如发生在广州的抗争,成都也有过,西安也有过,在清零政策下,人们出现了恐惧心理。他说:“这明显是出于维稳的目的,而不是科学防疫。现在有官员甚至说我们和谐了太久了,发出让人匪夷所思的言论。”

官方通报显示,11月12日,新疆喀什网民李某集纳多家新闻媒体账号和直播时间表,并利用短视频散布内容为“抖音官媒统计,我们知道该怎么做了吧”,煽动他人在新闻媒体账号直播期间恶意刷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立案调查。

官方通报称,同一天,乌鲁木齐黄姓网民,在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直播期间用“乌鲁木齐”字样恶意刷屏,并将评论截图后利用短视频散布,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立案调查。该市另一位李新男子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直播评论区看到恶意刷屏内容,私自将直播内容录屏,并利用短视频平台煽动他人效仿,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立案调查。

时事评论人士李昂对本台说,官方现在把大部分民众当成异议人士、反对派对待:“现在把老百姓当作潜在的不安定因素。他们已经把自己摆在人民对立面。他们现在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保护权力。他们认为不安定不和谐的声音,要全部消除。公安局有网监支队,政府有网信办,他们专门瞪着这些事情。”

新疆半个多月处罚12网民

六天前,乌鲁木齐警方已经拘捕一批近二十天,涉嫌在网上散布涉疫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例。12人被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其中包括伊宁市的68岁女性网民,当局指其利用即时通讯工具散布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乌鲁木齐的白某散布“疫情期间各单位停工停产,每位市民将享受停工停产补贴50元/天/人”谣言,陈某散布“某自建房内居民自己给自己解封了”等谣言;和田市的周某、乌鲁木齐市网民牟某散布涉疫不当言论,并煽动多人外出聚集,扰乱公共秩序等。

有微博网民留言写道,新疆查处三起恶意刷屏典型案例,什么人才会心虚成这样啊,看来人权白皮书说的没错。​另有网民一口气写下七个“乌鲁木齐”,称“我刷屏了,求求你抓我 ​”。还有网民建议把乌鲁木齐市改为“恶意刷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