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发布消息称,接到群众举报,内蒙古赛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错报核酸检测结果 。当日,又有市民实名举报另外一家核酸检测公司——呼和浩特斯凯瑞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检测报告造假 。

对此,11月14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通报称,内蒙古赛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将信息错误录入的员工姜某 ,以及该 公司法人署某 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4日中午,另一家涉事机构呼和浩特斯凯瑞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有失误,但绝对不会作假 ,所有原始结果和样本已交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以及疾控部门复核,官方结果还没有出来。

呼和浩特警方通报“核酸结果造假”:两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14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发布通报称,11月13日,接到群众报警, 内蒙古赛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核酸检测结果造假。经查,11月13日,内蒙古赛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姜某因严重不负责任将信息错误录入, 致使部分群众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反馈为阳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新城区公安分局已对内蒙古赛斯基因科技有限 公司法人署某及员工姜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传核酸检测阳性截图

在11月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呼和浩特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刘院君表示,针对近期大家关注的核酸检测问题,已经举一反三,加强质量管控,并成立专班对全市核酸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评估,重点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进行全面倒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14日通报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3日通报

呼和浩特又一核酸机构被举报造假

呼和浩特市卫健委11月13日发布消息称内蒙古一核酸检测公司数据错误。有市民看到通报后,在社交平台实名举报另一家核酸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造假。涉事机构呼和浩特斯凯瑞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14日中午对记者表示,有失误,但绝对不会作假,所有原始结果和样本已交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以及疾控部门复核,官方结果还没有出来。



据奔流新闻,其中一位 举报人张先生13日称,他在隔离期间做过一次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 11月9日下午出来的单采核酸结果也是阴性 ,但令人不解的是, 10日凌晨却发现这个阴性变成了阳性 ,随后他被转移到了方舱。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两张核酸检测结果截图看到,采样时间、检测时间及检测公司均相同,但是检测结果却是一阴一阳。



▲两张核酸检测结果截图

阴性变阳性?没检测就出结果?核酸检测开不得玩笑


上个周末,同样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与乌兰察布分别发生了与核酸检测有关的“乌龙事件”。其中,呼和浩特有群众反映:内蒙古赛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核酸检测结果造假,将部分阴性检测结果反馈为阳性。无独有偶,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也有市民举报称:其家属在没有参加核酸采样的情况下,莫名查询到了核酸检测结果。





上图分别来源于“平安青城”微信公众号和“集宁发布”微信公众号

经有关部门调查,两起事件均系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造成。在呼和浩特市的“假阳性”事件中,内蒙古赛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姜某严重不负责任,将信息错误录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于集宁区这桩“怪事”,则是当地网格人员发现有人未测核酸时未按规定进行补采补测,而擅自通过蒙速办“新增家人”功能录入信息导致的结果。

在这两起事件中,有的群众做了检测,无辜受到虚假结果的“惊吓”,也有群众明明没做检测,却硬被安排了“核酸替身”。这些群众经历的遭遇,虽然在具体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其本质却十分一致,那就是当地的核酸检测机制存在漏洞。漏洞可能出在承接检测任务的企业之内,也可能出在负责相关工作的政府干部与外聘人员身上。面对此类事件,各地还需拿出严肃的态度,以有力、有效的系统监管覆盖核酸检测工作的整个流程。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核酸检测结果在民众心中的权威性便可能受到动摇。

一直以来,核酸检测工作都是疫情防控大局的关键一环。每当一地出现疫情时,及时准确的核酸检测,有助于公卫部门精准获取流调信息,把控防疫局面,科学安排封控、隔离等相关工作。而在一地疫情相对平缓时,核酸检测则能起到构筑防疫屏障,给参与检测的民众吃下“定心丸”的作用。一段时间以来,许多地方的民众都已经习惯了时常检测核酸的“生活节奏”。在他们的生活中,核酸检测不仅是一项防疫任务,也为他们提供着稳定的心理预期。在这种情况下,检测结果出错,都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具体考察近日这两起引发民众不安的“乌龙”事件,问题看起来都出在细节上——更准确地说,出现在个别执行人员身上。但是,个别人员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并不等于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归结为“意外事件”。任何体制机制,都要由一个个具体的人参与运作,其中难免会出现个别不负责任、甚至存心使坏的人。对此,一套理想的体制机制必须提前考虑到这种可能性,预先准备好预防漏洞发生的监管方案,将违规操作的空间挤压到极致。如果只是等到问题发生,再作出事后追惩,不仅缺乏效率,也会给有关部门的公信力带来难以修复的损害。

此前不久,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在这二十条措施里,有九条都涉及对核酸检测工作的具体部署,足见这项工作有多关键。越是在民众需要频繁与核酸检测机构打交道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越要把这项工作安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