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Jones原本并没惹上事,只是因为疑心,删除了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还做出一系列逃避调查的举动,最终反而犯了妨碍司法公正的罪…
这一切,还要从年初的一场车祸说起。
今年1月28日晚上9点22分左右,一位名叫Michael Bradley的男子沿着威尔士北部圣亚萨和庐德兰之间的一段公路步行。
不知道什么原因,Bradley坚持走在路的正中央,对飞速来往的车辆熟视无睹。
这样危险的行为很快招致了严重后果。
一辆高速行驶的大众皮卡开来,等司机发现了站在路中央的Bradley时,已经来不及躲避了。
肇事车型
皮卡擦着Bradley的身体呼啸而过,后视镜撞到了Bradley的左臂,顿时粉碎,Bradley本人则被这股突如其来的巨大冲击力撞到了皮卡车身上,随后又重重落地。
接连的剧烈碰撞后,Bradley的头部受到了致命创伤,当场就不省人事,很快失去了生命体征。
车祸发生后,肇事车主没有太多停留,火速开车逃离了现场。
不久后,另一辆车路过,同样没有停留,也没有报警,也离开了现场。
又过了一阵子,一辆大众高尔夫轿车出现在了车祸现场附近,车上的司机正是开头提到的Adrian Jones。
此时天色已晚,Jones没看清前面路上状况,更不知道之前发生过什么,径直就开了过去。
只听车底传来一阵闷响,Jones赶忙刹车,那一刻他反应过来,自己的车可能轧到人了。
这个人就是先前已经被一辆皮卡撞死在马路中央的Bradley。
此时的Jones并不清楚前因后果,他下意识地以为是自己撞死了人,当场吓到不知所措。
那一刻,他的脑子里混乱一片,两个念头在反复拉锯:
回到车上,离开车祸现场;
或者报告警察,原地等待的车祸正常处理。
Jones犹豫了一阵之后,果断选择了逃跑,他踩下油门,飞快地逃离了现场。
他不知道的是,自己这一跑,彻底错过了弄清事故真相,洗脱罪名的机会…
当晚10点多,警方终于接到了车祸报告,即刻派人赶赴现场,确认受害人Bradley已死亡多时,随后立刻对这起车祸展开调查。
另一方面,Jones自打逃离现场后,便铁了心要把逃逸贯彻到底。
他先是第一时间跑去汽修厂修车,把撞坏的地方修补还原。
当被机械师问起车身损坏的原因时,Jones当即谎称自己撞到了减速桩。
修完车以后,Jones找出了行车记录仪上的储存卡,删掉了1月26日到29日这几天的视频。
做完这些,Jones仍然不放心,惴惴不安的他,每隔一阵子就会去电脑上搜索:
“威尔士车祸新闻”,“肇事逃逸怎么判”这类字眼…
Jones始终认为,28日那晚是自己撞死了人,如今正在全力逃脱追捕。
而警方那边,在分析还原了车祸的全部过程并锁定了真正的肇事车辆后,又开始着手寻找那个经过现场并碾压了Bradley尸体的司机,也就是Jones。
警方通过一系列走访,很快把调查范围缩小到了本地注册的4辆可疑私家车身上,又通过注册者的名字,最终找到了Jones本人家里。
眼见警察上门,Jones当场吓到惊慌失措,没等警察拿出全力盘问,他便乖乖交待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之后,警察又根据Jones的描述搜出了他的行车记录仪储存卡,恢复了里面被他删除的那一部分视频,找出了28日那晚的车祸现场视频。
接下来,Jones内心的经历了过山车一般的起伏:
警方告诉他,他并不是车祸肇事者,根据法医的验尸结果,在Jones的车碾到Bradley以前,Bradley就已经死了,撞死Bradley的是之前的司机。
也就是说,Jones当时碾压到的只是一个死人,其实不构成车祸肇事罪。
这原本是个能让Jones松口气的结果。
然而,警方接下来又表示,Jones删除行车记录仪视频,是在他以为自己犯罪的情况下,有意毁坏证据,逃避警方调查的举动。
也因此,Jones构成了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
所谓妨碍司法公正,指的正是通过干扰、欺骗等手段,试图使法律系统作出偏向或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而Jones删除视频的行为,正是在通过隐瞒和欺骗,试图让法律系统认定自己不是车祸的肇事者。
这样一来,原本没有撞死人的Jones还是站上了法庭,彼时的他正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前途一片光明,
如今,却因妨碍司法公正即将成为囚犯。
不久前,案件开庭审理,从法官到陪审团,都当庭见证了Jones一系列试图逃避调查的行径:
去修车时谎称撞到了减速桩,故意删除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偷偷上网搜索肇事逃逸的后果等等…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法庭一致判决Jones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法官在总结陈词这样说到:
“Jones所有的行为,都是在他以为自己致人死亡后,为逃避警方调查作出的。”
“一个优秀的年轻人,亲手造成了自己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