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一名女子花6000多元买了一套实木沙发,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她不小心蹭掉了沙发上的表面油漆,之后其他部分的油漆也陆续掉落,她发现沙发裸露的部分颜色不太对,仔细一看里面全是水泥。女子十分生气地表示:人与人之间还有信任吗?(据10月8日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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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家具因为原料更稀有,一些精致的雕刻非常考验雕工,所以价格一直都比较贵。真材实料、制作精细的全实木家具,哪怕就一把椅子,也能分分钟卖出过万的高价。所以,该女子6000多元买一套实木沙发,很多网友都说:那确实很难是真的,连制作成本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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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管销售价格是多少,如果商家卖的明明不是实木,却骗消费者说是实木家具,就是违背了交易的诚信原则,侵犯了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而且,很显然这商家是有心造假,否则不会这么费心地在木皮油漆下面填充水泥,因为一般的板材难以达到实木家具的重量,所以才试图用这一招“障眼法”浑水摸鱼。

为了糊弄人,不但偷工减料,还专门费力气做一套水泥沙发,奸商的套路的确让人看了就血压上升,有网友调侃说,这是真正的“石木”,可能商家对“真材石料”有什么误解。但调侃归调侃,真正遇上这种事,对于消费者而言是非常头疼的,不但花钱买了糟心,而且后续要如何处理,都是麻烦重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水泥实木沙发”的离谱之处,在于其假得如此明目张胆,却居然能够在市场上流通,准入门槛在哪里?质检又在哪里?比较正规的品牌一般不会做这种自砸招牌的事,而规模较大的正规卖场,也不太可能任由这样的产品进入,所以,该女子是从什么渠道购买了这套沙发,如何追究商家的责任,成为其维权的重点。

无论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还是《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权益受到侵害,都可以依法维权。有网友提出,必须让商家退一赔三,事实上,只要消费者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购买时商家声明该商品为实木家具,不但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对于如此没有底线的造假,相关部门还会根据商家违法所得金额的1到10倍进行罚款。而这商家能想出“水泥沙发”这样的点子,还做得这么完整无缺,想来也不可能只坑一个人,肯定还有其他人上当受骗,如果大家都一起来维权,情节严重的话,商家也可能直接被吊销营业执照。

怕就怕,该女子购买渠道太不正规,商家本来就是“三无”,或是缺乏相应的证据,那想要顺利维权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而如此离谱的造假曝光出来,对于广大消费者也有着极大的警示意义,至少以后再买实木家具,不仅要担心商家用板材冒充,还要担心可能买到“水泥”版本。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当然是该有,但是守护自身权益也不能光靠轻信。

再完善的法律,再严格的监管,也总有人会为了攫取利益铤而走险,对市场的清理和整顿永远在路上。而面临日渐丰富也越来越芜杂的消费市场,消费者也要抑制“贪便宜”的心理,在购物前就注意规避各类风险,不在不正规的商家购买,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否则买回家的可能不是“便宜”,而是“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