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9月23日(胡桢)根据《巴黎人报》(Le Parisien)报导,近日一位年仅14岁牧羊家庭的少女生下孩子的爆炸性新闻再次引起法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

据悉,该女孩生活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父亲已经去世,姐姐主要负责妹妹的生活,但是姐姐结婚之后,由于缺乏直系看护人的照顾,姐夫竟然成了侵犯妹妹的凶手。

根据现年56岁的犯罪男性承认,他首次实施作案是在女孩12岁时,犯罪地点是在家中的羊圈。但是他强调说,这个女孩当时是自愿的、主动要求的,自己又喝醉了酒,因此未能拒绝她。

该女孩14岁时怀孕,她甚至还没有这方面的知识,直到四个半月后,家人们才意识到这一点,还让她生下了孩子,之后她和婴儿就全都呆在家中,而这个姐夫就是她孩子的生理父亲,慢慢的,女孩开始意识到自己不是自愿做出这一切的,她要结束这一切并且把姐夫告上法庭,男子自知犯法,唯恐受到法律制裁,开始威胁女孩,散播她的裸照。



关于“女孩主动要求”的陈述只是该男子的一面之词,他还坚持说自己的妻子的妹妹“很有诱惑性”,企图以此逃脱自己的罪责;9月19日,他受到了审判,总检察长以强奸罪要求他被判处12年刑期,同时要给予20000欧的赔偿金。

在法国,《刑法典》第 227-25 条规定,成年人和15岁以下未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是非法的;而且,法国的性同意年龄是15岁,尽管嫌疑人声称发生关系可能是“自愿”,或者胁迫、武力威胁未成年人说自己出于“自愿”,但由于性同意年龄的存在,他们的行为无法由强奸下降为性侵,不能以此侥幸获得较轻的惩罚,换言之,成年人和未成年之间不存在“自愿的性关系”,统一以强奸罪处理;但《刑法典》将不会禁止15岁以下未成年人之间的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