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顶流的骤然倒下,的确令人惊诧。
现在,可能很多人心里都盘旋着两个大疑问。
第一个:
堂堂顶流巨星,为啥要去嫖?
这个问题让很多人百思不解。
第二个:
为什么嫖个娼,就要身败名裂?
这个问题看似早有答案,但绝大部分人都想错了。
今天,我想聊聊我的答案。
如果我们吃瓜之余,能对这个社会有更深层的了解,这瓜也算没白吃。
01
先说第一个问题:
李易峰为啥要去嫖?
众所周知,这几年,多位男星因嫖娼而星途尽毁。
黄海波、王全安、李云迪、李易峰……前赴后继。
而纵观全球,被爆过嫖娼丑闻的男星更是数不胜数:
日本演员反町隆史、英国“大众情人”休·格兰特、加拿大流行乐歌手贾斯汀·比伯……
甚至我们熟知的《泰坦尼克号》男主莱昂纳多,也被爆是个“嫖娼惯犯”。
警方在搜查卖淫窝点时,还搜出过他和多个妓女的亲热照。
你知道,哪个大明星也不愿意把自己嫖娼的破事公之于众。
所以他们日常肯定是百般谨慎、小心行事的。
可即便如此,仍不时有倒霉蛋被逮到。
说明这种行为,八成比较普遍。
老话说,凡是存在的,就有合理性。
那要是普遍存在的,可能就接近正常人性了。
就是说,“男明星嫖娼”,可能是一个十分常见的选择。
这看似令人疑惑。
但如果我们把具体疑惑列出来,逐个分析,就会惊讶地发现:
确实很合常理啊。
我们来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一下(请暂时忽略不尊重女性的问题):
他们为什么不好好找个女朋友?
——有些明星的公司,不赞成艺人谈恋爱。
但这是次要因素。
更主要的,是他们不满足于只有一个女性伴侣。
哪怕这个女人美若天仙。
罗志祥的女友周扬青、王全安的老婆张雨绮,都属于顶级大美女了。
但那也挡不住他们在外面乱搞。
很多男人对性的态度,很像小孩对玩具的想法:
就算自己有了天下最好的,也想玩玩没玩过的。
普通男人还好,即便心里有点不安分,但现实里举目四望,发现机会不多,诱惑也不大,也就罢了。
但男明星不同。
他们有强大的能力,可以得到更多,身边又莺莺燕燕缠绕。
你非让他老老实实安守一人,确实需要超人的定力。
之前王力宏崩掉时,我写过一个说法:
“有钱、好看、专一”这三样东西,同一个男人最多拥有两样。
我也不能肯定这个说法对,反正现在李易峰又倾情验证了一次。
总之,别指望一个女人,就能满足男明星,很难的。
那么第二个选择来了:
男明星还有很多仰慕者呀,多少人做梦都想跟他们亲近呀。
他们要是想,还不扒拉着挑,何必要去嫖?
这事稍微一想就知道不靠谱。
仰慕者对你情深义重,没见过面都能为你赴汤蹈火。
这要是上了床,那还了得。
你这边想一睡了之,她那边却情难自拔。
你得花多大的精力去善后。
而明星最缺的就是精力,所以,轻易不敢招惹粉丝。
女友不够、粉丝不行,那么能解决生理需求的,基本就只剩陌生人了。
陌生人有两种,炮友和妓女。
炮友不犯法,但符合男明星需求的实在太难找,也容易事后被爆料,留下后患。
而高级妓女就不太存在这些问题。
明星圈子和那些女孩的圈子相通,比较容易找到。
然后她们又有技巧,有服务精神,能做到女友做不到的。
而她们自己也知道,自己这钱赚得违法又不光彩,所以不太会自己跳出来讲。
对某些男明星来说,这可能就成了最省心爽利的精准选择。
当然,以上是推理“他们为啥要去嫖”,而不是赞同他们都去嫖。
嫖娼违法,必须反对。
对于男明星,我的观点是:
你可能确实有某些需求得不到满足。
但是没办法,任何人都不可能满足自己的全部需求。
你享受了名利和风光,就要承受相应的克制和煎熬。
你已经得到够多了,不能总想着既要又要还要。
人该忍的时候,还是得忍。
否则一旦崩盘,悔青肠子。
02
下面来到第二个更需要探讨的问题:
为啥男星嫖娼要受到这么重的惩罚?
或者退一步说,嫖娼为啥犯法?
这个问题,其实社会一直有挺激烈的讨论。
有人认为娼妓的存在,是有正面作用的。
比如有单身男人的欲望无处发泄,可能就会去强奸。
但如果他们可以找到娼妓,没准就去花点钱解决问题了。
仿佛也有那么一点点道理。
但反对的声音无疑更大。
关于嫖娼合法化的危害,一般人会说出下面几个:
不道德。
容易传播性病。
损害女性权益。
人不能出卖身体。
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我觉得,都不是根本。
我暂且分析一下“嫖娼合法化”的可能哈。
也许会引起大家不适。
但凡事兼听则明。
了解更多,认知才能更深。
比如。
说嫖娼会导致性病的传播。
确实有统计表明,娼妓越多的地方,性病就越多。
但如果娼妓合法化,其实就可以严格控制。
可以像饭店一样,要求从业者拿健康证上岗,定期严格检查。
只要规定够严格,性病就不至于太泛滥。
再说“违背女性意愿、损害女性权益”。
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娼妓都是被逼的。
但其实如果娼妓合法化,一定会有一些女性愿意从事这个职业。
现在卖淫非法,还有那么多女人心甘情愿去做呢,对吧。
当然也会做得有些不愉快,但又有哪个工作是让人完全开心的?
如果娼妓成为一个正当的行业,有一些女人自愿出卖身体,得到远超普通工作的利益,这算不算损害权益?
可能有点问题,但也不是根本问题。
那么下一个问题:
人可不可以出卖身体?
通常的答案,当然是不可以。
但我们设想一下:
如果有个幼儿园,要招聘一个和善爱笑的小姐姐,每天在门口拥抱小朋友。
让他们开开心心来上学。
这个小姐姐全部的工作,就是用她的身体拥抱小朋友,然后获得收入。
这有没有问题?
显然没有。
但这算不算出卖身体?
好像也算。
那么问题就来了。
同样一个女孩,为什么用她的身体拥抱小朋友去赚钱,就没有问题。
拥抱男人去赚钱,就不可以?
答案很简单:
因为一个和性无关,一个和性有关。
和身体不身体的,其实关系不大。
其实汽车模特、橱窗模特、人偶,一定意义上,都可以说是在用身体赚钱。
但是丝毫没有问题。
图文无关
甚至如果有小朋友喜欢她们,去摸摸抱抱,大概也没问题。
但如果一个男人,怀着情色的心思,去摸摸抱抱,那显然性质就变了。
就算女孩接受,警方也不接受。
因为事情从“正常工作”变成了“性交易”。
而性,是不能交易的。
大家记住这句话,“性是不能交易的”。
这才是嫖娼为什么要被处罚的根本理由。
那么,为什么性不能交易?
这是一个特别深刻而复杂的话题。
我尽量简单说。
从基因的角度讲,我们每个人活着的根本目的,就是把基因传下去。
想传递基因,就得生孩子。
而性,是生孩子的重要程序。
所以人类对性,就有天生的痴迷和执着。
如果性可以交易,就很容易让人沉迷于此。
男人们拼死拼活赚点钱,转头就拿去嫖了。
嫖着嫖着就嫖成了穷光棍,本来有家庭的也被老婆扫地出门了。
然后他们就可能一辈子没有媳妇,存不下家产,最后老无所养,凄惨死去。
这还是好的。
再仔细想,一个没家没业又习惯纵欲的穷光棍,显然是极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如果他想要发泄又拿不出钱,那眼前大概率就是两条路:要么抢钱,要么强奸。
最后害人害己。
而如果没有合法、便利的性交易,他们可能就不会被引诱,就能有更好的人生:
好好攒钱,娶个媳妇,生个孩子,一家人圆圆满满地过日子,日常有人照应,老了也有人照顾。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它的存在和稳定,对社会和普通个人都非常重要。
而性交易一旦合法,就会大大冲击我们目前稳定的小家庭模式,从而导致社会和个人的双重悲剧。
还有,嫖娼合法,也会冲击我们好不容易有点眉目的“男女平等”大业。
因为大部分买春,还是男人花钱让女人服务。
如果男人可以花钱操控女人的身体,女人的地位可想而知。
所以,为了避免男人们(以及少数女人),扛不住人性本能,走上悲剧人生,法律就强行断掉他们的念想:不允许拿钱去买性!
也就是不许嫖娼。
这和禁止吸毒有点像。
都是自愿,都是花自己的钱去享受,也都好像不伤害其他人。
为啥就不行?
因为毒和性,都是让人成瘾的,让人丧失理智的。
有理智的人,会本能地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
但丧失理智的人,可能毁掉自己也在所不惜。
吸毒毁身体。
嫖娼毁人生。
如果这种“伤害自己”的行为,法律不强力制止,它就可能变成一种风气。
就会有很多人都去吸毒,去嫖娼。
然后他们的身体和人生就可能毁掉。
他们的亲人就可能痛心疾首,但怎么都拉不回他们。
——并不全部如此,但概率不小。
所以法律必须打击这种“自毁”的行为,坚决不能让它成为风气。
法律的宗旨,是保护个体,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当个体需求跟社会利益矛盾时,会倾向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所以,哪怕对于某一个人来说,他嫖娼其实对自己没什么损害。
比如李易峰李云迪。
无非是解决自己的生理需要。
那也不行。
因为如果允许了他们嫖娼,那乡下小伙嫖娼可不可以?城里民工嫖娼可不可以?
法律不能因人定罪。
所以必须一刀切:谁都不能嫖。
对明星,甚至还得严加要求。
因为他们是社会的榜样。
如果纵容他们,社会就会形成一种潜在的共识:嫖娼很正常,明星行,咱也行。
然后就会引发更多“嫖不起”的人也去嫖。
嫖得一生悲剧,连累整个社会跟着悲剧。
所以说到这里,你就懂了。
明星嫖娼的错到底在哪里?
一句话:败坏社会风气。
这话听来很土很空。
但根本上,就是这么个事。
虽然他们的行为没有具体伤害到谁。
但带坏风气,就会间接害了另一些人。
所以应该被惩罚。
没毛病。
03
最后说一句。
从古至今,无论嫖娼合法还是非法,其实娼妓都一直存在,从来没断过。
说明性确实是人类一个非常刚的刚需。
而越是如此,我们就越得谨慎。
不能随便打开放纵性欲的盒子。
我们在大街上可以随处可见美食、游乐场、漂亮衣服……
却不能让性和毒品到处都是。
因为这两样东西,会让人上瘾,疯狂,心智沉沦。
我们是真的hold不住。
也许到某天。
我们人类文明到了极高的程度。
绝大部分人都足够理性,有很强大的自制力,不会在低级欲望里沉沦。
嫖娼就能合法了,像在外面吃饭一样。
但真的会有那么一天吗?
反正……我是不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