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韶关,男子与女友谈恋爱时,为女友购买一辆79万元的豪车,车辆注册登记在女方名下。后二人分手,男子提出要回车辆,女方称当初是赠与,拒绝归还。该男子于是起诉前女友,要求其归还购车款并支付利息,法院支持了其请求。(据9月12日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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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时豪车相赠,分手后立刻翻脸,不但要求前女友还车,甚至还为了索要利息,将昔日恋人告上公堂,该男子的行为引发热议,被很多人斥为“渣男”“鸡贼”“把恋爱当理财”。

有这样的想法,可见人们对爱情还是有很多超越物质和世俗的浪漫期待,分手了就索回礼物,当然违背了这种期待。同时,人们习惯于在感情关系中,将女性视为弱势的一方,认为男人应该大气一些,即便分手了也不该斤斤计较,为了讨回自己送出去的东西上法庭,实在有些难堪。

但是,当该男子起诉的那一刻起,这件事已经不是一个情感话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恋爱关系中的赠与行为,有时具备特殊性质。当涉及房产、车辆、大额欠款等支出时,当事人有时是基于缔结婚姻关系或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目的,才将己方的财产无偿给予,这种特殊赠与附有解除条件。当恋爱关系结束,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当事人可以主张赠与行为失效。

而这起案件中更为特殊的是,该男子提交了一份《代付款证明》,男女双方都签字确认,车辆注册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代为支付购车款,而女方提供的聊天记录也未明确表示车辆属于赠与,所以双方根本不存在赠与行为,而是属于借贷关系,所以法院支持了原告方的诉求,要求其前女友返还购车款并支付利息,也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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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指责男子过于计较,但事实上,能大手笔地送出价值76万的豪车,是否也证明他曾经也真的爱得轰轰烈烈,不计付出呢?而如果女方的确不是为了物质才与之交往,又何必在其要回豪车时不愿返还呢?只能说,两人之间的确已经没有了爱情,只剩下了财产利益的纠纷,那么,协商不成,就只能诉诸法律,无需对任何一方进行“道德绑架”。

“分手应该体面,谁都不要说抱歉,何来亏欠,我敢给就敢心碎……”击中人心的歌词,诉说的是当下所流行的理性恋爱观。当浓烈的爱意烟消云散,爱过的人已经无法再携手前行,遗憾和难受在所难免,而洒脱放手,彼此尊重,是很多人都想要的“体面”收尾。

上法庭当然不算是体面的收尾,经历过对簿公堂,在法官面前将感情的细节一一摊开来剖析,试图从中找出对己方有利,对对方不利的证据,这个过程在法律上是必须,但是在感情中却非常狼狈。不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再也难以调和,尘世间的痴男怨女们看到都难免心生感慨,对爱情间歇性的“不相信”又会发作,或许,也会心虚地计算下,与爱人之间的“赠与”和“获取”。

这种将爱情与物质紧密捆绑的想法,哪怕只有一瞬,可能也会让人觉得失望,因为爱情就是如此,纯粹脆弱而善变,却也坚韧温柔而强大,爱情是什么样子,只关乎人们怎么去爱。所以,不要将体面分手的责任甩给法官,再精细严明的法律,都无法保障爱情的地久天长,或许,从一开始就让恋爱离物质的算计远一点,与灵魂的共鸣近一些,分手时才能真的做到潇洒体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