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项加拿大航空退款新规将在9月8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旅客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为什么这么说呢?那是因为新规强调了一点:如果乘客无法在48小时内重新预定另一可用航班,那么航空公司就必须为取消或长延误的乘客退款,即使这些航班取消或延误可能不是航空公司的错。



众所周知,自2019年以来,联邦的法规在这方面的要求是,如果航空公司因为自身可控的原因导致了航班的延误和取消,那么就必须向乘客提供补偿。

但是,一场疫情把这个规定存在的矛盾凸显化了。

当航空公司在COVID-19疫情期间开始取消航班并拒绝向乘客退款时,原来的法规中的漏洞就暴露出来了,当然,扩大后的规则还涵盖其他问题,例如天气造成航班延误和劳资纠纷。



加拿大运输署 (CTA) 分析和外展部门的总干事汤姆·奥曼 (Tom Oommen) 表示:“这是一件大事。这对乘客来说是一场胜利。”

不过,一些人对此新规是否真的能保障旅客权益,提出了质疑。

举个例子:如果一名乘客是短期旅行,周五出发参加周六的活动,因为当天航班取消而错过,航空公司按规定是可以另行安排周日的机票,而不用给乘客退款,但换班对该名短期旅客已经没有意义。

而航空公司对此也颇有微词,加拿大国家航空委员会主席表示,新规则不公平,因为当延误或取消可能是由其他实体(如安全、海关或机场本身)造成时,新规则直接将责任推给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