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城市进化论 (ID:urban_evolution),作者:吴林静,原文标题:《全国R&D经费图鉴:“千亿俱乐部”迎新,谁最舍得“砸钱”?》,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GDP代表一个地区当下的经济水平,而R&D经费投入,则预示其在未来经济格局中的潜力,后者也被称为“对未来的投资”。
早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国新办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公布2021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达到2.79万亿元,同比增长14.2%,研发投入强度达到了2.44%。
8月31日,《2021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正式发布,详细罗列了31个省份的研发投入和强度。
根据这份新的统计公报,2021年,广东省的R&D经费投入已经站在了4千亿元的关口,其他还有10个省(市)的投入也超过千亿元,分别是江苏、北京、浙江、山东、上海、四川、湖北、湖南、河南和安徽。
同时,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6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和浙江。
具体来看,R&D经费的历年变化、地区差异、投向基础研究的趋势演进有何不同?
一
R&D经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当经济发展的成本优势不再,其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就是靠创新。
创新是一件昂贵的事,需要时间和金钱的投入,后者的体现之一就是每一年的R&D经费。
城叔统计了过去12年的R&D经费支出金额和投入强度的情况。
从支出金额来看,2012年R&D经费迈过了万亿元大关,2019年迈过了两万亿元大关,2021年则向三万亿元靠近——投入总量为2.79万亿元,延续“十三五”以来两位数增长的态势。
从投入强度来看,全国R&D经费与GDP之比也在逐年提高,这一比重从2010年的1.76%上升至2021年2.44%。
看2021年各省份R&D经费金额,广东依旧一马当先,成为全国唯一突破了四千亿元的省份,达到4002.2亿元。
江苏紧随其后,为3438.6亿元;北京、浙江则属于两千亿元的水平,位居第三、第四,分别为2629.3亿元、2157.7亿元。
山东、上海、四川、湖北、湖南、河南、安徽的R&D经费投入金额超过了千亿元,位列第五至第十一位。
这其中,湖南、河南和安徽是首次进入“千亿俱乐部”。上一年,三省R&D经费分别为898.7亿元、901.3亿元、883.2亿元。
事实上,自“十三五”以来,全国R&D经费投入的区域格局就比较固定了,近五年投入金额排名前十一位的都是上述省份。
以区域来看,2021年我国东部地区对全国R&D经费增长的贡献为67.7%,领先优势依然明显。
相比金额,R&D与GDP的比值(下称“R&D投入强度”)更能反映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实力,这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愿意把多少资源用于科技创新的直接体现之一。
从研发投入的主体来划分,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近十年来企业的R&D经费投入占比都能达到七八成。但是,在我国产生的重要基础研究成果中,由企业做出来的并不多。
根据《统计公报》,高校才是“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的第一主体”。2021年,全国高校基础研究经费只有904.5亿元,对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增长的贡献率却达到了51.3%。
近几年,从地方政府、高校院所到各类企业对基础研究的重视和投入进步迅速,将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基础研究不是个体的事,它是国家战略、科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部分亟需加强投入。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曾在公开场合提及,“十四五”期间,要让基础研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争取达到8%左右。王志刚同时呼吁,“企业在基础研究方面也要作为主力军、生力军”,鼓励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原始创新。
近3万亿元的科技经费投入,基础研究经费不到两千亿元。在一些科技工作者看来,8%的比重还不够,达到10~20%才算理想。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基础研究投入占比从目前的6%增加至10%以上,在增加经费投入的同时,放宽经费使用年限,促使更多科研人员“十年磨一剑”。
三
支持科技创新,要多砸钱,也要会砸钱。
科研经费连年增长,其使用效率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如何既“扎紧笼子”规范使用,又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成为从中央到地方,从科研院所到高校不断政策改革想要实现的目标。
城叔注意到,今年下半年以来,浙江、广东、天津、北京、福建、江西、重庆、宁夏等多个省份都对当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如何推动科研经费使用规范、高效,提升财政对科技创新水平“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是多地改良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方向。
比如北京新修订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将“包干制”试点从项目支持经费扩展至机构支持经费,试点范围更广、政策力度更大。也明确了“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义和范围,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指标权重等,进一步增强评价可操作性。
天津新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则是下放预算调剂权,“买酱油的钱可以用来打醋”;也推动科研经费报销的数字化、无纸化;同时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用于“人”的比例。
福建最新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则继续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持续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比如结余经费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不再限定2年期限;直接费用科目中除50万元以上设备费外,只需提供测算说明。
如何看待当下科研经费管理的逻辑变化。2020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的博士生罗珵撰文总结过我国相关政策中对科研经费管理的逻辑演变。
据罗珵分析,在1949年~1978年期间,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高频词是“科技三项费用”“部门”“安排”“拨款/拨付”“规定”等,带有很强的行政性计划管理特点。
到了1978年~1985年阶段,政策高频词为“试点”“经济”“成果”,推动科技经济融合,鼓励科研成果转化。
1986年至2006年期间,“项目”“课题”“企业”“科研机构”等关键词的排名上升,一方面扩大经费自主权,鼓励科研机构加强与企业合作,一方面加强项目制资助方式,鼓励申请竞争性课题。
2006年到2020年,高频词则变为“创新” “预算”“重大”“专项”“科技计划”等,反映了在自主创新战略提出后,政府的“有形之手”开始在科技资源配置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这份涉及数千亿资金、需要多部委合作协调的文件,从起草到最终公开发布,只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
这被认为可能是近十年来在全国科研创新领域最具突破力的一次改革,精简、放权、减负、松绑,在意见中都能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条款。
说到底,国家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形成可能与财政体制、科研资金总量等多因素相关,但其目标始终是一致的,即是让科研经费更有效率地使用。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城市进化论 (ID:urban_evolution),作者:吴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