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微信公众号消息,网购的“生鲜”变小老虎尸体,这是什么惊喜变“惊吓”的情节?

2017年7月31日,西安市民刘某接到快递电话,本以为取回的是她网购的“生鲜”,可打开包裹,竟是一只死了的小老虎,吓得刘某立即拨打110报警。

经过警方侦查,包裹是别人寄错的,这是一起通过快递邮寄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的犯罪案件,随后,安徽的郝某、陈某落网。

案情回顾

陈某是安徽人,安徽当地有很多马戏团,马戏团饲养有狮子、老虎等动物。通过多方打听,陈某联系到某马戏团驯兽师李某(另案处理),表示想购买老虎幼崽回来泡酒喝,李某答应帮其寻找。

2017年7月,李某所在马戏团饲养的母虎产下一只小老虎死胎,马戏团老板要求李某把小老虎找地方掩埋。李某虽口头答应处理,但背后私自联系陈某将小老虎死体出售。

2017年7月28日,李某驾车携带小老虎死体来到安徽省某市与陈某进行交易,陈某向李某支付1000元后,将小老虎死体藏于其租赁的地下室冰柜内。

陈某通过微信群,寻找小老虎买家,很快有人回应。陈某立即联系郝某让其将小老虎死体包装后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特别强调“在邮寄快递的时候千万不能写真实姓名和电话”。

郝某按照陈某指示,在某街道路口将包好的小老虎死体及填好的快递单交给快递员,邮寄至西安市某小区,结果阴差阳错寄给了刘某,这才有了刘某报警的这一出。

法院判决,经鉴定,该动物死体为虎,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虎整体的基准价值为1000000元/只。

涉案小老虎系人工饲养老虎所生,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按照同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50%执行。

近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的罪名,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 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郝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和2000元。 目前判决已生效。

专家:马戏团无权擅自处理死亡野生动物

另据央广网报道,快递中的死亡小老虎来自何处?为何能快递小老虎?涉事交易方又违反什么法律?

根据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发布的消息,经查,陈某联系到某马戏团驯兽师李某(另案处理),想购老虎幼崽回来泡酒喝。2017年7月,该马戏团母虎产下死胎,李某私自联系陈某以1000元出售。陈某寻找到小老虎买家,联系郝某将小老虎死体邮寄到指定地点,但阴差阳错寄给了刘某。

死亡的野生动物该如何处置?西宁野生动物园副园长、青海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副主任齐新章表示,对于死亡的野生动物,比如老虎,无论是否正常死亡,动物园和马戏团都没有权力擅自处理,而是由相应级别的林草部门决定。

他认为,全社会应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尤其是野生动物知识的科学普及,各类动物园还要规范管理。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文中还称,无论是出于食用、药用还是交易目的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都为法律所明令禁止。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存在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或者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均涉嫌犯罪,切莫以身试法。

律师:法律禁止寄递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案件解析中指出,本案中,被告人陈某从李某处购买了小老虎死体一只,系“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再指示郝某通过快递邮寄给他人出售赚取差价,系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郝某具体负责邮寄该快递,系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表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该规定指出,邮政企业收寄邮件和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孟博还表示,根据《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及所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的规定,寄递企业完成收寄后发现各类禁止寄递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应当停止发运,立即报告事发地邮政管理部门,并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野生动物行政主管等部门。

他表示,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

据媒体报道,早在2019年,中国邮政速递、顺丰、圆通等国内12家快递物流企业和国际快递巨头DHL、FedEx共14家国内外快递企业签署了“中国快递行业拒绝寄递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自律公约”,承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拒绝收寄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积极遏制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多家快递品牌寄递的《电子运单契约条款》中也均有告知内容:确保托寄物不包含国家机关公文、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和侵权物品等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物品。

2020年,国家邮政局向全行业发出通知,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物品,严防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流入寄递渠道。并要求企业在运输、分拣、投递环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疑似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停止运输、分拣和投递,立即报告公安、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